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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修改后民事诉讼法,检察机关在审查抗诉案件过程中有权进行调查核实,但任何权力都是有边界的,调查核实也只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在对抗诉案件进行审查时,由于事实问题不仅涉及审判权的行使,还涉及当事人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因此,调查核实的范围呈现出特殊性。在确定该范围时,要重点考虑民事诉讼规律、抗诉权的性质和抗诉情形等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