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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法〔2015〕431号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进高速公路项目涉水行政审批改革,创新审批方式、改进审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现就高速公路项目需要办理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三项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改革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