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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警务信息化的发展,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应运而生,其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对该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运用协同创新理念,提出充分发挥学校、公安实战单位在人才培养上的优势与长处,以贴近实战为目标,构建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旨在培养具有较强实战能力的警务信息技术专业人才。
关键词:实践教学体系 警务信息技术专业 协同创新
课 题:本文系公共安全协同创新开放基金2015-2016年度课题“基于协同创新的社会公共安全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研究”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学研究项目“警务信息技术专业核心课程体系及大纲建设研究”(2015JY16)研究成果。
随着“情报信息主导警务”这一现代警务模式的建立,警务信息化已成为提高公安工作效率和水平的必然途径。要求在警务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信息资源和环境,建立信息应用系统,使信息采集、流转、传输、利用集约高效和信息资源优化配置。
警务信息化工作需要的是大量既懂公安业务、又掌握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专门人才。当前公安工作急需提高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从而提升工作效能,设立警务信息技术专业是培养公安工作信息技术综合应用专门人才的有效途径。目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已设立警务信息技术专业方向,招收本科生。该专业方向以警务信息化工作的实际需求为导向,梳理相关知识体系,定位警务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能够在公安部门从事警务信息化保障、应急通信保障、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警务信息分析研判等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警务信息技术专业的实践性和应用性非常强,实践教学是该专业的重要教学组成部分。为了提高该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应构建有效、合理、可行的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要符合警务信息化的发展要求,以创新为出发点,通过协同培养的方式,培养具有良好实战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警务信息化专门人才,根据警务实战的要求,研究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开展的内容与形式,提出构建基于“协同创新”理念的实践教学体系。
一、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原则
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应遵循协同创新原则。协同创新是指通过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多方深度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以协作、共享、集成、融合的方式开展人才培养的一种新型的教育理念,旨在培养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应以“协同创新”为指导思想开展各环节各层次的实践教学活动,各实践教学环节在学校和公安局双方协同下,共同完成相应的教学目标。“协同创新”既是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的核心思想,也是该专业深化学校和公安局双方协作的重要方式,同时也是构建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基本原则。
二、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1.构建目标
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目标是完成学生的“专岗就业”。所谓“专岗就业”是指学生在完成专业学习之后可以直接就职于公安局警务信息技能专门人才岗位。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学生,在毕业时,既要掌握扎实的理论基础,也要具备良好的实践操作能力。既要了解警务工作的职责和流程,也要具备警务信息化工作所需要的职业技能,即具备所需要的职业综合素养。
2.构建核心
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以实践教学为出发点、以培养学生职业素养为目标、以协同培养为方式来构建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实践教学体系。警务信息技术实践教学体系是为了实现学生“专岗就业”,以“协同创新”理念为核心,深化校局合作,充分发挥高校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进高校、公安局双方协作教学体系,主要包括实践教学的目标、实践教学的内容、形式与保障。
3.协同模式
通过校方与警局合作,双方共同承担警务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实践教学任务。发挥学校的主导作用,了解公安职能部门的岗位需要,积极与实战部门合作。首先是推进教师的双向流动。一方面推进学校教师的下派锻炼制度,要求教师分期分批到公安部门锻炼,提高专业课教师对公安实战单位需求的认识和理解,提升教师的实践能力,了解警务信息技术应用中的经验与不足。另一方面,从公安一线聘请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教官来学校,参与制定建设实践性课程和实践教学内容,负责学生警务实战技能的学习训练。同时,积极争取各地公安局的支持,提供条件使得学生参与专业岗位的实践,从而对公安实战有直观的了解与感受,实现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实践教学的双方协同合作。
三、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实施
1.实践教学内容
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实践教学内容包括实验教学、实训教学、实战教学、岗位实习等多环节的教学活动。
(1)实验教学。实验教学旨在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在校内实验室通过相关课程开设实验的方式完成,实验教学是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实践教学的基础。警务信息技术专业的实验教学是在电子技术基础、通信原理、数据通信与网络技术等专业基础课中开设相关课程的实验教学项目,目的是使得学生了解和掌握电子信号的处理、通信网络的基础理论知识以及仪器使用、测量、调试、简单故障排除、程序编写等信息技术的基础能力。
(2)实训教学。实训教学主要是指课程实训活动,在实训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警务信息技术专项实践能力。在该专业核心课程中设置了警用地理信息系统、警务信息分析技术和公安通信保障技术的实训教学,使得学生掌握目前主要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的原理与操作、警情分析的基本工具和方法,熟练使用一般警用通信设备以及常用通信设备的故障监测方法及日常的维护。
(3)实战教学。警务信息技术实战教学是通过模拟场景实现学生警务信息技术专业技能的学习与训练。实践教学是教师预先设置案(事)件的发生与演变过程,由学生分别承担其中的各类角色,展开并完成案(事)件的接警、指挥调度、现场勘查、信息采集、分析、处理与研判、通信保障等相关警务工作,明确案(事)件发生后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岗位所需要完成的相关工作流程与方法,教师适时给予相应的指导和评价。使得学生在学习和训练中任务目标更明确,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关键词:实践教学体系 警务信息技术专业 协同创新
课 题:本文系公共安全协同创新开放基金2015-2016年度课题“基于协同创新的社会公共安全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研究”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学研究项目“警务信息技术专业核心课程体系及大纲建设研究”(2015JY16)研究成果。
随着“情报信息主导警务”这一现代警务模式的建立,警务信息化已成为提高公安工作效率和水平的必然途径。要求在警务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信息资源和环境,建立信息应用系统,使信息采集、流转、传输、利用集约高效和信息资源优化配置。
警务信息化工作需要的是大量既懂公安业务、又掌握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专门人才。当前公安工作急需提高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从而提升工作效能,设立警务信息技术专业是培养公安工作信息技术综合应用专门人才的有效途径。目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已设立警务信息技术专业方向,招收本科生。该专业方向以警务信息化工作的实际需求为导向,梳理相关知识体系,定位警务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能够在公安部门从事警务信息化保障、应急通信保障、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警务信息分析研判等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警务信息技术专业的实践性和应用性非常强,实践教学是该专业的重要教学组成部分。为了提高该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应构建有效、合理、可行的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要符合警务信息化的发展要求,以创新为出发点,通过协同培养的方式,培养具有良好实战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警务信息化专门人才,根据警务实战的要求,研究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开展的内容与形式,提出构建基于“协同创新”理念的实践教学体系。
一、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原则
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应遵循协同创新原则。协同创新是指通过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多方深度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以协作、共享、集成、融合的方式开展人才培养的一种新型的教育理念,旨在培养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应以“协同创新”为指导思想开展各环节各层次的实践教学活动,各实践教学环节在学校和公安局双方协同下,共同完成相应的教学目标。“协同创新”既是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的核心思想,也是该专业深化学校和公安局双方协作的重要方式,同时也是构建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基本原则。
二、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1.构建目标
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目标是完成学生的“专岗就业”。所谓“专岗就业”是指学生在完成专业学习之后可以直接就职于公安局警务信息技能专门人才岗位。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学生,在毕业时,既要掌握扎实的理论基础,也要具备良好的实践操作能力。既要了解警务工作的职责和流程,也要具备警务信息化工作所需要的职业技能,即具备所需要的职业综合素养。
2.构建核心
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以实践教学为出发点、以培养学生职业素养为目标、以协同培养为方式来构建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实践教学体系。警务信息技术实践教学体系是为了实现学生“专岗就业”,以“协同创新”理念为核心,深化校局合作,充分发挥高校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进高校、公安局双方协作教学体系,主要包括实践教学的目标、实践教学的内容、形式与保障。
3.协同模式
通过校方与警局合作,双方共同承担警务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实践教学任务。发挥学校的主导作用,了解公安职能部门的岗位需要,积极与实战部门合作。首先是推进教师的双向流动。一方面推进学校教师的下派锻炼制度,要求教师分期分批到公安部门锻炼,提高专业课教师对公安实战单位需求的认识和理解,提升教师的实践能力,了解警务信息技术应用中的经验与不足。另一方面,从公安一线聘请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教官来学校,参与制定建设实践性课程和实践教学内容,负责学生警务实战技能的学习训练。同时,积极争取各地公安局的支持,提供条件使得学生参与专业岗位的实践,从而对公安实战有直观的了解与感受,实现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实践教学的双方协同合作。
三、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实施
1.实践教学内容
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实践教学内容包括实验教学、实训教学、实战教学、岗位实习等多环节的教学活动。
(1)实验教学。实验教学旨在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在校内实验室通过相关课程开设实验的方式完成,实验教学是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实践教学的基础。警务信息技术专业的实验教学是在电子技术基础、通信原理、数据通信与网络技术等专业基础课中开设相关课程的实验教学项目,目的是使得学生了解和掌握电子信号的处理、通信网络的基础理论知识以及仪器使用、测量、调试、简单故障排除、程序编写等信息技术的基础能力。
(2)实训教学。实训教学主要是指课程实训活动,在实训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警务信息技术专项实践能力。在该专业核心课程中设置了警用地理信息系统、警务信息分析技术和公安通信保障技术的实训教学,使得学生掌握目前主要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的原理与操作、警情分析的基本工具和方法,熟练使用一般警用通信设备以及常用通信设备的故障监测方法及日常的维护。
(3)实战教学。警务信息技术实战教学是通过模拟场景实现学生警务信息技术专业技能的学习与训练。实践教学是教师预先设置案(事)件的发生与演变过程,由学生分别承担其中的各类角色,展开并完成案(事)件的接警、指挥调度、现场勘查、信息采集、分析、处理与研判、通信保障等相关警务工作,明确案(事)件发生后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岗位所需要完成的相关工作流程与方法,教师适时给予相应的指导和评价。使得学生在学习和训练中任务目标更明确,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