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新中国成立初期,安徽阜阳地区民办小学教师工资偏低,收入较少,以致影响了教师个人生活与教学质量的提高。为解决民办教师收入低的问题,当地政府开始采用社会动员方式筹集民办小学经费,但经费来源不稳定,教师收入仍然偏低;其后采取谁上学谁出钱的办法,通过向学生收取一定的学费来改善教师待遇,但教师工资还是不能保证足额发放;最后在1952年下半年,通过实施将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办法,才使得民办小学教师有了稳定的工资收入,较好解决了其生活问题。
关键词:新中国;民办教师;收入;阜阳
Abstract:In the early day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C), private primary school teachers in Fuyang, Anhui had rather low salaries and incomes, which affected the improvement in the quality of teachers’ personal lives and teaching. In order to solve their problem of low income, the local government activated social forces to raise funds for private primary school, but the source of funding was unstable, and teachers’ income was still low. Later, the method of “whoever goes to school pays” was adopted, through charging students a certain amount tuition fees to improve teachers’ treatment, but teachers’ full amount of salary was still not guaranteed. Finally, in the second half of 1952, through the implementation of converting private teachers to public teachers, the private elementary school teachers gained a stable salary, so as to better solve their difficulties in life.
Key words:the PRC; teachers in private school; income; Fuyang
新中國成立后,新政权要求各级学校机构必须“向工农开门”,接纳工农子弟入学。广大农民纷纷要求学习文化,农民子女更是希望上学读书。但由于中共领导下的人民政权成立时间较短,各项事业百废待兴,财力有限,短时间内无法在城市和农村广泛设立公办小学,不能完全满足全部学龄儿童进入公立小学读书的愿望。为了缓解公办学校数量严重不足与农村适龄儿童积极要求入学的矛盾,减轻政府教育支出的负担,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提倡在农村开设民办小学,以使更多的农村适龄儿童接受文化教育。民办小学办学质量的关键之一在于师资,而教师工资收入水平的高低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民办小学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本文仅以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安徽阜阳地区为例,就民办小学教师的工资收入问题作一粗略考察,以求丰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史研究 代表性成果有:车维娜、徐继存的《民办教师及其对乡村社会的影响》(《教育研究与试验》,2014年第5期),马书义的《民办教师待遇亟待提高》(《人民教育》,1996年第3期)。学界有关民办教师收入的研究,多以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民办教师为对象,新中国初期民办教师收入问题的研究比较薄弱。。
一
阜阳地区位于安徽省西北部,经济文化不发达,1949年全区人口有600余万,其中适龄儿童大约有70多万。1949年上半年,阜阳地区有公立小学111所,学生14 057人,教职工553人;民办小学、私立小学共2 291所,学生45 169人,教职工4 802人参见:《出席文教大会的汇报》(1949年8月5日),阜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 2-1-39-18。。1949年年底,阜阳地区共有小学教师5 355人,其中民办教师4 802人 参见:孙景洲主编的《阜阳地区教育志》,内部资料,1993年印,第85页。,占全区小学教师总数的89.7%。1950年,阜阳地区共有小学教师27 521人,其中民办教师21 341人同③。,占全区小学教师总数的76%。1950年,阜阳专署下属的临泉县一共有小学教师1 150人,其中民办教师为988人 参见:王法思主编的《临泉县教育志》,内部资料,1993年印,第152页。,占小学教师总数的86%。从阜阳地区和临泉县小学教育师资力量的统计数字可知,新中国成立初期,本地区的小学以民办小学为主,小学教师以民办教师为主要力量,民办小学教育为本区基础教育的开展和进行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年中,阜阳地区民办小学成为小学教育的主力军,一时蔚为大观,是有其特殊原因的。新中国初期,国家在农村提倡创办民办小学,一方面是继承了抗战后期陕甘宁根据地发展小学教育的成功经验。1944年,陕甘宁边区开始推行小学“民办公助”政策。所谓民办公助,即“把大多数的甚至全部的小学交给地方群众自己办,政府则在物质上予以补助,在方针上加以指导”参见:《解放日报》,1944年4月23日。。 以后,这一做法逐步推广到其他根据地或解放区。另一方面是由于国家经济不发达,没有足够的财力创办更多公立小学来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学。 1951年秋季,随着灾荒的缓解,土地改革在全区推广,农民都分得了一定的土地和生产、生活资料,经济状况有所改善,“以生养校”的办法有了一定的实行基础,因此,阜阳专署政府进一步贯彻教育部积极鼓励群众办学的政策,将这一民办小学经费筹集办法推广开来,要求各级政府贯彻执行。通过积极实施这一办法,民办小学的经费困难问题得到了较大的缓解,“各校经费由收学费下可解决二分之一弱” 参见:《贯彻初等教育方针的报告》(1952年1月19日),阜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58-2-6-8。。由此材料可知,“以生养校”的办法比此前采取的乱摊派办法更具有可行性,但这一办法仍然不能完全解决民办小学的经费,这就意味着民办教师的工资依然不能完全足额兑现。
阜阳地区通过采取“谁上学谁出钱”的办法,使民办小学的经费筹集比用摊派的办法容易让农民接受,经费紧张的状况也比以前有所好转,民办教师的工资收入有所提高,一般每月获得60至120斤不等的粮食,能够维持基本生活。但总体而言,全区民办教师薪粮解决得还不理想,据阜阳专署文教科调查:“阜阳全县19个区有两个区未得到很好解决。蒙城、太和比较,蒙城的经费不好些。” 参见:《贯彻初等教育方针的报告》(1952年1月19日),阜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58-2-6-8。
尽管阜阳当地政府采取上述办法筹集民办小学经费,积极改善教师待遇,但民办教师工资收入低、待遇差的问题还是未能得到妥善解决。民办小学教师工资比较低的现象并不是仅限于阜阳一地,整个安徽省也是如此。1952年,安徽省教育厅指出:“民办小学教师的待遇,却仍很低,一般的每月所得在100斤粮以下,不少的还是尽义务,如宿县时村区184人中,就有59人尽义务的,占三分之一。因此民办小学教师多不安心教学工作。”参见:《安徽省国民教育实施意见》(1952年7月8日),阜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58-2-2-4。
不仅安徽省民办小学经费困难,教师收入低,其实全国其他省市的小学教育也存在类似问题。湖北省在给教育部的报告中谈到,该省“部分民办小学因自筹经费困难,得不到政府补助或补助很少,简直没有待遇。如蒲圻、鄂城等县部分学校教师从1951年到1952年上期没领到一粒粮。有些乡村小学教师工资低到仅能维持一个人的伙食,还不能按时领到,发生断炊现象”参见:《关于农村小学教师工资调整前后的报告》(1953年3月11日),湖北省档案馆藏档案,档案号SZ118-2-74。。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毛泽东于1952年6月14日批示,国家应该接管全部小学教育,以解决学生交费困难、负担重、教师收入低等问题[3]59。根据毛泽东的指示,1952年8月,教育部下发指示,要求各地将私立小学和部分民办小学“包”起来,教师全部转为公办,并且制定了接办步骤[3]63。
根据教育部的指示,为妥善解决民办教师收入偏低且没有保障的问题,安徽省决定将本省的民办小学全部转为公办小学,民办教师全部转为公办教师。1952年10月,安徽省政府下发指示,制定了本省国民教育方针:“民小公办,控制发展,巩固提高,个别调整。”参见:《安徽省国民教育实施意见》(1952年7月8日),阜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58-2-2-4。民办小学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后,其工資由国家财政支付,收入来源稳定,并且有了保证,收入也有较大提高。1952年10月,安徽省教育厅就此指出:“我省民办小学从本学期起由政府包下来改为公办,小学的经费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教师待遇一般都得到了改善。”参见:《关于1952年下半年小学教育工作的指示》(1952年10月18日),阜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58-2-2-4。
因此,到1952年下半年,阜阳地区的民办小学教师也全部转为了公办教师,收入稳定,民办教师收入偏低、没有保证这一困扰教育界,妨碍小学教育发展的问题得以基本解决。
四
新中国初期,政府鼓励农民集资办学,民办小学发展迅速,这为新中国小学教育“向工农开门”和小学教育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新中国成立头3年,民办小学经费没有可靠保证和稳定来源,民办小学教师的工资偏低,这对发挥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有极大妨碍,还可能造成民办小学垮台、农村儿童失学的严重后果。
为了民办小学的健康发展,解决民办小学教师收入偏低的问题,阜阳地区一开始用社会动员、摊派的办法筹集民办教育经费,但未能解决民办教师工资低的问题,并且还招致了农民的不满;于是取消摊派,采纳“以生养校”、谁上学谁出钱,这一办法解决了乱摊派带来的弊端,使民办教师的收入有所提高,但还不能完全解决教师收入偏低和整体上低于公办教师的问题;最后,还是通过国家将民办小学包起来,民办教师工资全部纳入国家财政的办法,才较好地解决了这一困扰教育界、制约农村小学发展的难题。
1952年下半年,教育部采纳的将民办小学包下来的政策,是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并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没有仔细考虑国家财力是否能够长期支持庞大的教育经费开支,有脱离实际的地方。随着1953年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开展和大规模工业化的进行,国家资金重点投向了经济建设,于是教育经费相应地被压缩,再加上上一年实施的包办民办教育经费的政策,使得教育经费更加紧张,于是这一政策招致了从中央到地方的不满和反对。教育部党组也指出:“小学教育经费,自去年采取完全由中央包下来的方针,今年实行自上而下的分配预算制度之后,上面感到很被动,下面感到难办事。”[4]241因此,到1953年春,中共中央政治局批评了小学经费由国家包下来的做法,否定了教育部包办民办小学经费的政策。1953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允许小学民办,不限定几年,能办几年就办几年”[3]77。
根据中央政治局的指示,教育部开始进行小学整顿。1953年9月,教育部党组在《关于检讨官僚主义和对今后普通教育方针的报告》中,对小学教育“贪多贪快,盲目冒进”的做法进行了自我批评,承认“把民办小学全部由国家包起来”[4]241的做法是错误的。从1953年下半年开始,民办小学又开始办学招生,这样一来,民办小学教师的待遇低又成为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此后30年中,民办小学教师的待遇整体上不如公办教师的待遇的状况一直存在,这是因为当时国家的财力还不够强大,无法将所有小学教师的工资全部纳入国家财政。直到20世纪90年代,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民生产总值的不断增长,国家有了足够的财力,最终将所有合格的民办教师转成了公办教师,彻底解决了民办教师①工资收入不如公办教师收入这一困扰中国教育近50年的老大难问题。
参考文献:
[1]吴敬人.阜阳地区志[M].北京:方志出版社,1996:917.
[2]关于1950年全国教育工作总结和1951年教育工作的方针与任务的报告[G]//何东昌.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上. 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9.
[3]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大事记:上[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2.
[4]何东昌.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选编[G].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
(责任编辑:钟昭会)
关键词:新中国;民办教师;收入;阜阳
Abstract:In the early day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C), private primary school teachers in Fuyang, Anhui had rather low salaries and incomes, which affected the improvement in the quality of teachers’ personal lives and teaching. In order to solve their problem of low income, the local government activated social forces to raise funds for private primary school, but the source of funding was unstable, and teachers’ income was still low. Later, the method of “whoever goes to school pays” was adopted, through charging students a certain amount tuition fees to improve teachers’ treatment, but teachers’ full amount of salary was still not guaranteed. Finally, in the second half of 1952, through the implementation of converting private teachers to public teachers, the private elementary school teachers gained a stable salary, so as to better solve their difficulties in life.
Key words:the PRC; teachers in private school; income; Fuyang
新中國成立后,新政权要求各级学校机构必须“向工农开门”,接纳工农子弟入学。广大农民纷纷要求学习文化,农民子女更是希望上学读书。但由于中共领导下的人民政权成立时间较短,各项事业百废待兴,财力有限,短时间内无法在城市和农村广泛设立公办小学,不能完全满足全部学龄儿童进入公立小学读书的愿望。为了缓解公办学校数量严重不足与农村适龄儿童积极要求入学的矛盾,减轻政府教育支出的负担,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提倡在农村开设民办小学,以使更多的农村适龄儿童接受文化教育。民办小学办学质量的关键之一在于师资,而教师工资收入水平的高低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民办小学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本文仅以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安徽阜阳地区为例,就民办小学教师的工资收入问题作一粗略考察,以求丰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史研究 代表性成果有:车维娜、徐继存的《民办教师及其对乡村社会的影响》(《教育研究与试验》,2014年第5期),马书义的《民办教师待遇亟待提高》(《人民教育》,1996年第3期)。学界有关民办教师收入的研究,多以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民办教师为对象,新中国初期民办教师收入问题的研究比较薄弱。。
一
阜阳地区位于安徽省西北部,经济文化不发达,1949年全区人口有600余万,其中适龄儿童大约有70多万。1949年上半年,阜阳地区有公立小学111所,学生14 057人,教职工553人;民办小学、私立小学共2 291所,学生45 169人,教职工4 802人参见:《出席文教大会的汇报》(1949年8月5日),阜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 2-1-39-18。。1949年年底,阜阳地区共有小学教师5 355人,其中民办教师4 802人 参见:孙景洲主编的《阜阳地区教育志》,内部资料,1993年印,第85页。,占全区小学教师总数的89.7%。1950年,阜阳地区共有小学教师27 521人,其中民办教师21 341人同③。,占全区小学教师总数的76%。1950年,阜阳专署下属的临泉县一共有小学教师1 150人,其中民办教师为988人 参见:王法思主编的《临泉县教育志》,内部资料,1993年印,第152页。,占小学教师总数的86%。从阜阳地区和临泉县小学教育师资力量的统计数字可知,新中国成立初期,本地区的小学以民办小学为主,小学教师以民办教师为主要力量,民办小学教育为本区基础教育的开展和进行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年中,阜阳地区民办小学成为小学教育的主力军,一时蔚为大观,是有其特殊原因的。新中国初期,国家在农村提倡创办民办小学,一方面是继承了抗战后期陕甘宁根据地发展小学教育的成功经验。1944年,陕甘宁边区开始推行小学“民办公助”政策。所谓民办公助,即“把大多数的甚至全部的小学交给地方群众自己办,政府则在物质上予以补助,在方针上加以指导”参见:《解放日报》,1944年4月23日。。 以后,这一做法逐步推广到其他根据地或解放区。另一方面是由于国家经济不发达,没有足够的财力创办更多公立小学来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学。 1951年秋季,随着灾荒的缓解,土地改革在全区推广,农民都分得了一定的土地和生产、生活资料,经济状况有所改善,“以生养校”的办法有了一定的实行基础,因此,阜阳专署政府进一步贯彻教育部积极鼓励群众办学的政策,将这一民办小学经费筹集办法推广开来,要求各级政府贯彻执行。通过积极实施这一办法,民办小学的经费困难问题得到了较大的缓解,“各校经费由收学费下可解决二分之一弱” 参见:《贯彻初等教育方针的报告》(1952年1月19日),阜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58-2-6-8。。由此材料可知,“以生养校”的办法比此前采取的乱摊派办法更具有可行性,但这一办法仍然不能完全解决民办小学的经费,这就意味着民办教师的工资依然不能完全足额兑现。
阜阳地区通过采取“谁上学谁出钱”的办法,使民办小学的经费筹集比用摊派的办法容易让农民接受,经费紧张的状况也比以前有所好转,民办教师的工资收入有所提高,一般每月获得60至120斤不等的粮食,能够维持基本生活。但总体而言,全区民办教师薪粮解决得还不理想,据阜阳专署文教科调查:“阜阳全县19个区有两个区未得到很好解决。蒙城、太和比较,蒙城的经费不好些。” 参见:《贯彻初等教育方针的报告》(1952年1月19日),阜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58-2-6-8。
尽管阜阳当地政府采取上述办法筹集民办小学经费,积极改善教师待遇,但民办教师工资收入低、待遇差的问题还是未能得到妥善解决。民办小学教师工资比较低的现象并不是仅限于阜阳一地,整个安徽省也是如此。1952年,安徽省教育厅指出:“民办小学教师的待遇,却仍很低,一般的每月所得在100斤粮以下,不少的还是尽义务,如宿县时村区184人中,就有59人尽义务的,占三分之一。因此民办小学教师多不安心教学工作。”参见:《安徽省国民教育实施意见》(1952年7月8日),阜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58-2-2-4。
不仅安徽省民办小学经费困难,教师收入低,其实全国其他省市的小学教育也存在类似问题。湖北省在给教育部的报告中谈到,该省“部分民办小学因自筹经费困难,得不到政府补助或补助很少,简直没有待遇。如蒲圻、鄂城等县部分学校教师从1951年到1952年上期没领到一粒粮。有些乡村小学教师工资低到仅能维持一个人的伙食,还不能按时领到,发生断炊现象”参见:《关于农村小学教师工资调整前后的报告》(1953年3月11日),湖北省档案馆藏档案,档案号SZ118-2-74。。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毛泽东于1952年6月14日批示,国家应该接管全部小学教育,以解决学生交费困难、负担重、教师收入低等问题[3]59。根据毛泽东的指示,1952年8月,教育部下发指示,要求各地将私立小学和部分民办小学“包”起来,教师全部转为公办,并且制定了接办步骤[3]63。
根据教育部的指示,为妥善解决民办教师收入偏低且没有保障的问题,安徽省决定将本省的民办小学全部转为公办小学,民办教师全部转为公办教师。1952年10月,安徽省政府下发指示,制定了本省国民教育方针:“民小公办,控制发展,巩固提高,个别调整。”参见:《安徽省国民教育实施意见》(1952年7月8日),阜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58-2-2-4。民办小学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后,其工資由国家财政支付,收入来源稳定,并且有了保证,收入也有较大提高。1952年10月,安徽省教育厅就此指出:“我省民办小学从本学期起由政府包下来改为公办,小学的经费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教师待遇一般都得到了改善。”参见:《关于1952年下半年小学教育工作的指示》(1952年10月18日),阜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58-2-2-4。
因此,到1952年下半年,阜阳地区的民办小学教师也全部转为了公办教师,收入稳定,民办教师收入偏低、没有保证这一困扰教育界,妨碍小学教育发展的问题得以基本解决。
四
新中国初期,政府鼓励农民集资办学,民办小学发展迅速,这为新中国小学教育“向工农开门”和小学教育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新中国成立头3年,民办小学经费没有可靠保证和稳定来源,民办小学教师的工资偏低,这对发挥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有极大妨碍,还可能造成民办小学垮台、农村儿童失学的严重后果。
为了民办小学的健康发展,解决民办小学教师收入偏低的问题,阜阳地区一开始用社会动员、摊派的办法筹集民办教育经费,但未能解决民办教师工资低的问题,并且还招致了农民的不满;于是取消摊派,采纳“以生养校”、谁上学谁出钱,这一办法解决了乱摊派带来的弊端,使民办教师的收入有所提高,但还不能完全解决教师收入偏低和整体上低于公办教师的问题;最后,还是通过国家将民办小学包起来,民办教师工资全部纳入国家财政的办法,才较好地解决了这一困扰教育界、制约农村小学发展的难题。
1952年下半年,教育部采纳的将民办小学包下来的政策,是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并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没有仔细考虑国家财力是否能够长期支持庞大的教育经费开支,有脱离实际的地方。随着1953年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开展和大规模工业化的进行,国家资金重点投向了经济建设,于是教育经费相应地被压缩,再加上上一年实施的包办民办教育经费的政策,使得教育经费更加紧张,于是这一政策招致了从中央到地方的不满和反对。教育部党组也指出:“小学教育经费,自去年采取完全由中央包下来的方针,今年实行自上而下的分配预算制度之后,上面感到很被动,下面感到难办事。”[4]241因此,到1953年春,中共中央政治局批评了小学经费由国家包下来的做法,否定了教育部包办民办小学经费的政策。1953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允许小学民办,不限定几年,能办几年就办几年”[3]77。
根据中央政治局的指示,教育部开始进行小学整顿。1953年9月,教育部党组在《关于检讨官僚主义和对今后普通教育方针的报告》中,对小学教育“贪多贪快,盲目冒进”的做法进行了自我批评,承认“把民办小学全部由国家包起来”[4]241的做法是错误的。从1953年下半年开始,民办小学又开始办学招生,这样一来,民办小学教师的待遇低又成为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此后30年中,民办小学教师的待遇整体上不如公办教师的待遇的状况一直存在,这是因为当时国家的财力还不够强大,无法将所有小学教师的工资全部纳入国家财政。直到20世纪90年代,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民生产总值的不断增长,国家有了足够的财力,最终将所有合格的民办教师转成了公办教师,彻底解决了民办教师①工资收入不如公办教师收入这一困扰中国教育近50年的老大难问题。
参考文献:
[1]吴敬人.阜阳地区志[M].北京:方志出版社,1996:917.
[2]关于1950年全国教育工作总结和1951年教育工作的方针与任务的报告[G]//何东昌.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上. 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9.
[3]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大事记:上[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2.
[4]何东昌.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选编[G].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
(责任编辑:钟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