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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企业浊循环冷却水系统常用于炼铁、炼钢、连铸、热轧等单元的煤气清洗、火焰切割、喷雾冷却、精炼除尘等。《工业循环冷却水设计规范》中明确提出,敞开式系统循环冷却水的设计浓缩倍数不宜小于3。根据以往的工程实际经验,对于一般含盐量的补充水,敞开式净循环冷却水的浓缩倍数一般控制在2~3,少数可达到4。但《工业循环冷却水设计规范》中关于浓缩倍数的要求仅适用于常规净循环水系统,不能适用于浊循环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