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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和缓解贫困户因病因灾返贫问题,为他们摆脱困境“保驾护航”?福建省漳州市慈善总会创新慈善运作的方式,探索“慈善 金融保险”的扶贫济困新模式,取得了一举数得的效果。目前,市慈善總会携手市、县扶贫办,慈善机构及爱心企业,正在加大力度为全市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购买“扶贫宝”,让他们在脱贫路上后顾无忧、勇往直前。
2014年年初,漳州市慈善总会在对贫困地区和以往实施的慈善救助项目进行评估后发现,因意外伤害、重大疾病而使刚刚告别贫困的农户重新陷入困境的现象比较突出。这几年仅全市因意外伤害、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损失、伤残等而致贫返贫的占全部贫困户的72%,其中因病、因灾的占58%。市总会在深刻领会国务院﹝2014﹞61号文件中关于“支持慈善组织为慈善对象购买保险产品,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捐助慈善事业”的指示中得到启发,决定和国寿漳州分公司合作,改变以往单纯“给钱给物”的慈善救助方式,通过“慈善 金融保险”的机制创新,巩固政府扶贫攻坚和社会慈善救助的成果。2015年,市慈善总会和国寿漳州分公司根据慈善组织的宗旨和保险业的特点,为低保户量身定制“低惠保”意外伤害和疾病保险。市慈善总会作为团体保险的投保人,联合各县(区)慈善总会,投入86万元善款,为21710名低保户投保为期一年的“低惠保”。次年被保险的受益人出险43起,保险理赔30.59万元,赔付率达到35.4%。受助群众称“低惠保”是低保户的福音。
创新是慈善事业发展的源泉。2016年年初,漳州市慈善总会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后更加充分认识到: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党实施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工作大局,动员社会力量助力扶贫攻坚,是慈善组织应尽的责任;既然“低惠保”受到贫困群众的欢迎和各级党政的好评,就应该加大其“保驾护航”的功能,设计实施内容更全面,条效更优惠,覆盖面更广的保险新产品。在这种情势下,“扶贫宝”慈善保险产品应运而生,市、县总会和其他政府为贫困户每人每年交纳保费100元,对贫困户因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创业贷款和意外伤害进行保险。“扶贫宝”条款规定:当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死亡时,给予5万元赔付;意外伤害造成伤残的,按照5万元乘以伤残等级赔付;发生重大疾病的,给予2万元赔付和每日100元的住院津贴;因意外伤害死亡的被保险人如有政府或商业银行的扶贫贷款尚未偿还,由保险公司代其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因严重自然灾害损失导致被保险人的小额创业贷款无力归还的,市慈善总会按以贷款新发生的利息数额给予补助。
2016年5月,“扶贫宝”项目首先在十七个扶贫攻坚重点乡镇启动。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市县慈善总会、国寿分公司、乡村街道齐心协力,从摸底调查、核验投保名单,到填写保单,交付保费,再到办理手续,进村入户发放保单,把一份份“平安符”送给受助的贫困户。至2016年年底,全市共投入201.44万元,为20144户贫困户或低保户办理了“扶贫宝”。
实践证明,试行“慈善 金融保险”,为贫困户购买“扶贫宝”一举数得,收效较好:一是有利于遏制贫困户的增量,消除贫困户的存量。仅2015年和2016年两年,市、县总会投保的被保险人有5人遭受意外伤害死亡获得理赔,有5起重大疾病得到补助,此外还有5起意外伤害和大病的案件正在理赔中。一些因发生天灾人祸的贫困户,由于有了“扶贫宝”化险为夷,跟上脱贫致富的队伍。漳浦县旧镇镇低保户林建顺在外出海南三亚打工时意外死亡,其家属得到4.1万元的理赔金,不仅解决了死者的丧葬费用,也帮助刚考入大学的女儿解决全部入学的费用。为此林家专程给慈善总会送了一面“爱心传递 真情永在”的锦旗。
二是调动了多方投入慈善项目的积极性。为了做大蛋糕,市总会采取联动互动的办法,保费由市总会出50%~60%,县(市、区)慈善总会和所在乡镇出40%~50%,据统计,2016年全市投保保费201.44万元,其中,市慈善总会出资110.33万元,各县(市、区)慈善总会出资47.69万元,所在乡镇出资43.42万元。此举不仅为贫困户造福,而且放大了慈善资金的使用效应。
三是形成了齐心协力运作慈善项目的局面。“扶贫宝”项目的实施得到莅漳调研的福建省政协领导、漳州市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2017年年初,漳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全市全面推广“扶贫宝”,并作为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督查。目前,各级政府、慈善组织,金融保险部门和社会力量正携手同心,加大慈善助力扶贫攻坚的力度,为贫困户筑保障、谋福祉。
2014年年初,漳州市慈善总会在对贫困地区和以往实施的慈善救助项目进行评估后发现,因意外伤害、重大疾病而使刚刚告别贫困的农户重新陷入困境的现象比较突出。这几年仅全市因意外伤害、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损失、伤残等而致贫返贫的占全部贫困户的72%,其中因病、因灾的占58%。市总会在深刻领会国务院﹝2014﹞61号文件中关于“支持慈善组织为慈善对象购买保险产品,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捐助慈善事业”的指示中得到启发,决定和国寿漳州分公司合作,改变以往单纯“给钱给物”的慈善救助方式,通过“慈善 金融保险”的机制创新,巩固政府扶贫攻坚和社会慈善救助的成果。2015年,市慈善总会和国寿漳州分公司根据慈善组织的宗旨和保险业的特点,为低保户量身定制“低惠保”意外伤害和疾病保险。市慈善总会作为团体保险的投保人,联合各县(区)慈善总会,投入86万元善款,为21710名低保户投保为期一年的“低惠保”。次年被保险的受益人出险43起,保险理赔30.59万元,赔付率达到35.4%。受助群众称“低惠保”是低保户的福音。
创新是慈善事业发展的源泉。2016年年初,漳州市慈善总会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后更加充分认识到: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党实施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工作大局,动员社会力量助力扶贫攻坚,是慈善组织应尽的责任;既然“低惠保”受到贫困群众的欢迎和各级党政的好评,就应该加大其“保驾护航”的功能,设计实施内容更全面,条效更优惠,覆盖面更广的保险新产品。在这种情势下,“扶贫宝”慈善保险产品应运而生,市、县总会和其他政府为贫困户每人每年交纳保费100元,对贫困户因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创业贷款和意外伤害进行保险。“扶贫宝”条款规定:当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死亡时,给予5万元赔付;意外伤害造成伤残的,按照5万元乘以伤残等级赔付;发生重大疾病的,给予2万元赔付和每日100元的住院津贴;因意外伤害死亡的被保险人如有政府或商业银行的扶贫贷款尚未偿还,由保险公司代其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因严重自然灾害损失导致被保险人的小额创业贷款无力归还的,市慈善总会按以贷款新发生的利息数额给予补助。
2016年5月,“扶贫宝”项目首先在十七个扶贫攻坚重点乡镇启动。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市县慈善总会、国寿分公司、乡村街道齐心协力,从摸底调查、核验投保名单,到填写保单,交付保费,再到办理手续,进村入户发放保单,把一份份“平安符”送给受助的贫困户。至2016年年底,全市共投入201.44万元,为20144户贫困户或低保户办理了“扶贫宝”。
实践证明,试行“慈善 金融保险”,为贫困户购买“扶贫宝”一举数得,收效较好:一是有利于遏制贫困户的增量,消除贫困户的存量。仅2015年和2016年两年,市、县总会投保的被保险人有5人遭受意外伤害死亡获得理赔,有5起重大疾病得到补助,此外还有5起意外伤害和大病的案件正在理赔中。一些因发生天灾人祸的贫困户,由于有了“扶贫宝”化险为夷,跟上脱贫致富的队伍。漳浦县旧镇镇低保户林建顺在外出海南三亚打工时意外死亡,其家属得到4.1万元的理赔金,不仅解决了死者的丧葬费用,也帮助刚考入大学的女儿解决全部入学的费用。为此林家专程给慈善总会送了一面“爱心传递 真情永在”的锦旗。
二是调动了多方投入慈善项目的积极性。为了做大蛋糕,市总会采取联动互动的办法,保费由市总会出50%~60%,县(市、区)慈善总会和所在乡镇出40%~50%,据统计,2016年全市投保保费201.44万元,其中,市慈善总会出资110.33万元,各县(市、区)慈善总会出资47.69万元,所在乡镇出资43.42万元。此举不仅为贫困户造福,而且放大了慈善资金的使用效应。
三是形成了齐心协力运作慈善项目的局面。“扶贫宝”项目的实施得到莅漳调研的福建省政协领导、漳州市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2017年年初,漳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全市全面推广“扶贫宝”,并作为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督查。目前,各级政府、慈善组织,金融保险部门和社会力量正携手同心,加大慈善助力扶贫攻坚的力度,为贫困户筑保障、谋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