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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又称齐鲁大地。自然风光秀丽,文物古迹众多,旅游资源丰富,既有风光优美的山川海洋,又有闻名中外的古老文化,还有独具特色的民俗民情。山东还有著名的“一山、一水、一圣人”。在这片美丽、富饶、神奇、历史文化悠久的土地上,慈善事业也蓬勃发展,熠熠生辉。本文仅以山东省慈善总会、济南慈善总会、青岛市慈善总会、济宁市慈善总会为例,浅析山东省市慈善宣方式,了解他们的慈善宣传工作。
山东省慈善总会
山东省慈善总会成立于2003年12月18日,其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动员社会力量,筹募慈善资金,扶助弱势群体,发展慈善事业,促进社会文明。山东省慈善总会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方针,按照“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山东省慈善总会的慈善宣传工作稳中求进、不断开拓创新,树立了慈善机构的良好形象。
第一,借助媒体及自媒体开展宣传。山东省慈善总会的自媒体主要有山东慈善网和《山东慈善》杂志。山东慈善网主要有“最新要闻”“热点追踪”“慈善公告”“慈善新闻”“救助项目”“会员咨询”“在线爱心榜”“身边慈善”等栏目。通过山东慈善网,我们可以看到最新的慈善新闻和信息,可以看到慈善项目,可以看到爱心人士的捐款等等,从每一个方面都将慈善动态展示给人们,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同时也做到了慈善的及时宣传。《山东慈善》有“卷首语”“慈善窗”“專家论坛”“慈善视点”“慈善故事”“慈善史话”等栏目,从不同方向、不同侧面展示和宣传慈善。
第二,以贯彻《慈善法》为契机,拓展新的慈善宣传方式。2016年9月5日,首个“中华慈善日”当天,在济南泉城广场启动大型慈善宣传活动。在充分利用现有宣传平台的同时,开通了微信服务号“我的慈善官微”和订阅号“山东慈善”。全省慈善组织网络体系更加完善,慈善事业为全省提前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三,打造“山东省慈善信息公开平台”。该项目是根据《慈善法》“慈善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省民政厅第47次厅长办公会议研究意见确定的重点项目。2017年6月27日,“山东省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在山东省慈善总会办公室正式签约。项目建成后,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将作为山东全省统一的慈善信息管理与发布平台,纵向贯通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与慈善组织网络,横向连接各层级慈善组织及受益公众。致力于为各级民政部门、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用户,打造一个在线协作、数据互通的空间。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慈善、参与慈善、创新慈善,提高慈善行业信息化程度、增强信息透明度,起到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效率的作用。
济南慈善总会
济南慈善总会成立于1997年4月18日,其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组织并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帮助社会上遭遇不幸的个人和特殊困难群体,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济南慈善总会是山东省建立最早的慈善组织。20年来,济南慈善事业在市委、市政府和全社会的热心支持及积极参与下快速发展,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先进文化、推进济南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大力宣传弘扬慈善文化,人人可慈善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始终把强化慈善宣传、普及慈善文化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创造“以人为本”“助人为乐”的人文关怀社会环境,努力营造“我帮你我快乐、我受助我感恩”的济南慈善理念。
第一,借助新闻传媒及自媒开展宣传。济南慈善总会与《联合日报》《济南日报》《济南时报》、济南电视台、公交移动电视等新闻单位密切合作,定期对慈善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同时组织召开了由全市主要新闻媒体和省部分新闻媒体参加的新闻媒体座谈会,十余位媒体记者对做好济南慈善新闻宣传等工作提出很好良好建议和意见。在自媒宣传方面,出版《济南慈善简讯》,编发了《济南慈善年鉴》等书籍,印发了大量《慈善法》宣传资料,更新完善了济南慈善网站。另外,还创新搭建了济南慈善总会微信平台,为市民提供泉城慈善的时事动态,进一步树立了济南慈善的良好形象,提升慈善公信力。
第二,学习、宣传《慈善法》。《慈善法》颁布实施后,济南慈善总会第一时间组织全体成员学习《慈善法》,先后参加了中华慈善总会、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组织的《慈善法》培训班。同时,济南慈善总会举办全市各县(市)区慈善总会和市属慈善工作站培训班,在全市慈善组织系统对《慈善法》进行集中学习普及。在由市民政局主办、济南慈善总会联合《济南日报》连续刊登《慈善法》政策解读,在首个“中华慈善日”,由省民政厅、市民政局主办,省慈善总会、济南慈善总会、济南各县(市)区慈善总会承办的山东省暨济南市“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同时还举办《慈善法》有奖答题活动。这些活动都较好地宣传了《慈善法》精神。
青岛市慈善总会
青岛市慈善总会成立于2001年12月8日。多年来,青岛市慈善总会坚持“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工作方针和“以人为本,扶危济困,和谐诚信,务实创新”的工作理念,募集善款善物,卓有成效地开展了赈灾、助学、助医、助残、安老抚孤、救危济困等救助项目。通过实施慈善救助工作,日益凸现了慈善事业作为政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同,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和精神文明建设,为青岛诚信、和谐、博大、卓越的城市精神发扬光大,为青岛步入“全国公益文明城市”先进行列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第一,围绕《慈善法》进行慈善宣传。《慈善法》颁布后,青岛市慈善总会抓住有利时机举办大型现场宣传活动。例如,举办“全市学习贯彻《慈善法》专题讲座”,邀请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室于建伟主任来青授课;在青岛大剧院举行“慈行善举爱满城”——庆祝《慈善法》实施暨大爱青岛慈善奖颁奖大会,对近两年来参与慈善奉献的爱心企业、爱心个人、慈善义工和先进组织进行宣传表彰;在济南五四广场举行“贯彻落实慈善法 建设美丽慈善青岛”文艺演出活动;在《青岛日报》头版做了《“慈善青岛”成为暖心城市名片》报道。 第二,借助媒体宣传。青岛市慈善总会通过与《青岛早报》《青岛晚报》、青岛广播电台、青岛电视台、青岛慈善网、《尚善》杂志等媒体合作,在市总会有重大活动期间,进行专题宣传报道。《青岛早报》《青岛晚报》分别刊发慈善专版;青岛广播电台及时刊发慈善消息,每周一、三、五刊发公益慈善广告语;青岛电视台《今日》栏目刊播慈善消息,“慈善一日捐”期间对爱心榜进行字幕拉滚公示。《尚善》杂志以总会慈善新闻和外地先进经验为主要内容,搭建了学习交流平台。
第三,借助网络平台宣传。青岛市慈善总会建设青岛慈善网和“青岛慈善”微信公众号宣传新平台,以“宣传慈善事业、发布救助信息,推介慈善项目,网上募集善款”为内容,打造了集募捐、求助和信息公开于一体的慈善信息平台,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慈善募捐、救助信息进行全公开,实时报道慈善信息,捐款人可通过电脑或手机一键查询,实时跟踪善款去向,做到“透明慈善”。
濟宁市慈善总会
济宁市慈善总会于2005年4月27日成立,始终坚持“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方针,秉持“创新强实力,公信促发展”的发展理念,依法募集资金、实施慈善救助、进行公益援助、组织义工服务、开展交流与合作,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为服务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一,围绕《慈善法》、开展宣传活动。《慈善法》颁布后,市慈善总会驻会领导即与秘书处同志一起,逐章逐条地学习了慈善法,积极参加了中华慈善总会、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组织的学习培训。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联合市委党校、市司法局、市法制办等7部门举办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座谈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宣传周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慈善法要义和首个“中华慈善日”的重要意义。
第二,举办慈善书画展。济宁市慈善总会以“慈润济宁·善行万家”为主题,联合济宁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文联等10个单位举办了孔孟之乡慈善书画展,将济宁慈善和济宁文化深度融合,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
第三,自媒及传媒宣传。济宁市慈善总会认真抓好官方网站、《慈善工作简报》等自身媒体的建设与宣传,拓展了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宣传渠道和方法,评选表彰慈善捐赠工作先进单位,编印了《第二届孔孟之乡慈善奖集锦》画册,继续加强主流新闻媒体宣传,在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刊发慈善动态,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展示了慈善事业发展成果,有效宣传影响了社会公众。
第四,开展“慈善公开周”暨“慈善开放日”活动。为保障公众对慈善款物募集和使用情况的知情权,进一步增强济宁慈善的公信度和公信力,树立济宁慈善良好社会形象,促进慈善事业的创新发展和整体进步,市慈善总会每年开展“慈善公开周”暨“慈善开放日”活动。“慈善公开周”每年度举行一次,时间为一周,地点在济宁市社会救助和社区服务信息网络中心。设置展板,摆放财务帐目、原始凭证、救助档案以及审计、监督报告等所有非涉密材料,邀请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群众实地检查和评议。“慈善开放日”每周举行一次,时间为工作日的每周五下午 14:00—17:00 时,期间实行“敞开式”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检查,监督人可以现场查阅财务帐目,调阅救助、捐赠档案,对捐赠款使用、救助款落实等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慈善工作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提问、评议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每个开放日邀请一名慈善监督员或热心慈善事业的群众,直接参加现场监督活动。
山东是著名的“孔孟之乡、礼仪之邦”,山东人民积德行善、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代代相传,山东慈善事业有着深厚的思想渊源和良好的物质基础。山东省市慈善会不断巩固慈善宣传阵地,表彰引领慈善风尚,进一步树立了慈善领域中的典型形象,促进实践与理论的深入融合,激发了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
相信山东省市慈善会能够为发展慈善事业、推动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山东省慈善总会
山东省慈善总会成立于2003年12月18日,其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动员社会力量,筹募慈善资金,扶助弱势群体,发展慈善事业,促进社会文明。山东省慈善总会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方针,按照“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山东省慈善总会的慈善宣传工作稳中求进、不断开拓创新,树立了慈善机构的良好形象。
第一,借助媒体及自媒体开展宣传。山东省慈善总会的自媒体主要有山东慈善网和《山东慈善》杂志。山东慈善网主要有“最新要闻”“热点追踪”“慈善公告”“慈善新闻”“救助项目”“会员咨询”“在线爱心榜”“身边慈善”等栏目。通过山东慈善网,我们可以看到最新的慈善新闻和信息,可以看到慈善项目,可以看到爱心人士的捐款等等,从每一个方面都将慈善动态展示给人们,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同时也做到了慈善的及时宣传。《山东慈善》有“卷首语”“慈善窗”“專家论坛”“慈善视点”“慈善故事”“慈善史话”等栏目,从不同方向、不同侧面展示和宣传慈善。
第二,以贯彻《慈善法》为契机,拓展新的慈善宣传方式。2016年9月5日,首个“中华慈善日”当天,在济南泉城广场启动大型慈善宣传活动。在充分利用现有宣传平台的同时,开通了微信服务号“我的慈善官微”和订阅号“山东慈善”。全省慈善组织网络体系更加完善,慈善事业为全省提前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三,打造“山东省慈善信息公开平台”。该项目是根据《慈善法》“慈善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省民政厅第47次厅长办公会议研究意见确定的重点项目。2017年6月27日,“山东省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在山东省慈善总会办公室正式签约。项目建成后,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将作为山东全省统一的慈善信息管理与发布平台,纵向贯通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与慈善组织网络,横向连接各层级慈善组织及受益公众。致力于为各级民政部门、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用户,打造一个在线协作、数据互通的空间。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慈善、参与慈善、创新慈善,提高慈善行业信息化程度、增强信息透明度,起到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效率的作用。
济南慈善总会
济南慈善总会成立于1997年4月18日,其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组织并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帮助社会上遭遇不幸的个人和特殊困难群体,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济南慈善总会是山东省建立最早的慈善组织。20年来,济南慈善事业在市委、市政府和全社会的热心支持及积极参与下快速发展,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先进文化、推进济南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大力宣传弘扬慈善文化,人人可慈善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始终把强化慈善宣传、普及慈善文化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创造“以人为本”“助人为乐”的人文关怀社会环境,努力营造“我帮你我快乐、我受助我感恩”的济南慈善理念。
第一,借助新闻传媒及自媒开展宣传。济南慈善总会与《联合日报》《济南日报》《济南时报》、济南电视台、公交移动电视等新闻单位密切合作,定期对慈善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同时组织召开了由全市主要新闻媒体和省部分新闻媒体参加的新闻媒体座谈会,十余位媒体记者对做好济南慈善新闻宣传等工作提出很好良好建议和意见。在自媒宣传方面,出版《济南慈善简讯》,编发了《济南慈善年鉴》等书籍,印发了大量《慈善法》宣传资料,更新完善了济南慈善网站。另外,还创新搭建了济南慈善总会微信平台,为市民提供泉城慈善的时事动态,进一步树立了济南慈善的良好形象,提升慈善公信力。
第二,学习、宣传《慈善法》。《慈善法》颁布实施后,济南慈善总会第一时间组织全体成员学习《慈善法》,先后参加了中华慈善总会、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组织的《慈善法》培训班。同时,济南慈善总会举办全市各县(市)区慈善总会和市属慈善工作站培训班,在全市慈善组织系统对《慈善法》进行集中学习普及。在由市民政局主办、济南慈善总会联合《济南日报》连续刊登《慈善法》政策解读,在首个“中华慈善日”,由省民政厅、市民政局主办,省慈善总会、济南慈善总会、济南各县(市)区慈善总会承办的山东省暨济南市“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同时还举办《慈善法》有奖答题活动。这些活动都较好地宣传了《慈善法》精神。
青岛市慈善总会
青岛市慈善总会成立于2001年12月8日。多年来,青岛市慈善总会坚持“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工作方针和“以人为本,扶危济困,和谐诚信,务实创新”的工作理念,募集善款善物,卓有成效地开展了赈灾、助学、助医、助残、安老抚孤、救危济困等救助项目。通过实施慈善救助工作,日益凸现了慈善事业作为政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同,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和精神文明建设,为青岛诚信、和谐、博大、卓越的城市精神发扬光大,为青岛步入“全国公益文明城市”先进行列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第一,围绕《慈善法》进行慈善宣传。《慈善法》颁布后,青岛市慈善总会抓住有利时机举办大型现场宣传活动。例如,举办“全市学习贯彻《慈善法》专题讲座”,邀请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室于建伟主任来青授课;在青岛大剧院举行“慈行善举爱满城”——庆祝《慈善法》实施暨大爱青岛慈善奖颁奖大会,对近两年来参与慈善奉献的爱心企业、爱心个人、慈善义工和先进组织进行宣传表彰;在济南五四广场举行“贯彻落实慈善法 建设美丽慈善青岛”文艺演出活动;在《青岛日报》头版做了《“慈善青岛”成为暖心城市名片》报道。 第二,借助媒体宣传。青岛市慈善总会通过与《青岛早报》《青岛晚报》、青岛广播电台、青岛电视台、青岛慈善网、《尚善》杂志等媒体合作,在市总会有重大活动期间,进行专题宣传报道。《青岛早报》《青岛晚报》分别刊发慈善专版;青岛广播电台及时刊发慈善消息,每周一、三、五刊发公益慈善广告语;青岛电视台《今日》栏目刊播慈善消息,“慈善一日捐”期间对爱心榜进行字幕拉滚公示。《尚善》杂志以总会慈善新闻和外地先进经验为主要内容,搭建了学习交流平台。
第三,借助网络平台宣传。青岛市慈善总会建设青岛慈善网和“青岛慈善”微信公众号宣传新平台,以“宣传慈善事业、发布救助信息,推介慈善项目,网上募集善款”为内容,打造了集募捐、求助和信息公开于一体的慈善信息平台,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慈善募捐、救助信息进行全公开,实时报道慈善信息,捐款人可通过电脑或手机一键查询,实时跟踪善款去向,做到“透明慈善”。
濟宁市慈善总会
济宁市慈善总会于2005年4月27日成立,始终坚持“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方针,秉持“创新强实力,公信促发展”的发展理念,依法募集资金、实施慈善救助、进行公益援助、组织义工服务、开展交流与合作,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为服务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一,围绕《慈善法》、开展宣传活动。《慈善法》颁布后,市慈善总会驻会领导即与秘书处同志一起,逐章逐条地学习了慈善法,积极参加了中华慈善总会、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组织的学习培训。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联合市委党校、市司法局、市法制办等7部门举办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座谈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宣传周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慈善法要义和首个“中华慈善日”的重要意义。
第二,举办慈善书画展。济宁市慈善总会以“慈润济宁·善行万家”为主题,联合济宁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文联等10个单位举办了孔孟之乡慈善书画展,将济宁慈善和济宁文化深度融合,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
第三,自媒及传媒宣传。济宁市慈善总会认真抓好官方网站、《慈善工作简报》等自身媒体的建设与宣传,拓展了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宣传渠道和方法,评选表彰慈善捐赠工作先进单位,编印了《第二届孔孟之乡慈善奖集锦》画册,继续加强主流新闻媒体宣传,在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刊发慈善动态,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展示了慈善事业发展成果,有效宣传影响了社会公众。
第四,开展“慈善公开周”暨“慈善开放日”活动。为保障公众对慈善款物募集和使用情况的知情权,进一步增强济宁慈善的公信度和公信力,树立济宁慈善良好社会形象,促进慈善事业的创新发展和整体进步,市慈善总会每年开展“慈善公开周”暨“慈善开放日”活动。“慈善公开周”每年度举行一次,时间为一周,地点在济宁市社会救助和社区服务信息网络中心。设置展板,摆放财务帐目、原始凭证、救助档案以及审计、监督报告等所有非涉密材料,邀请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群众实地检查和评议。“慈善开放日”每周举行一次,时间为工作日的每周五下午 14:00—17:00 时,期间实行“敞开式”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检查,监督人可以现场查阅财务帐目,调阅救助、捐赠档案,对捐赠款使用、救助款落实等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慈善工作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提问、评议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每个开放日邀请一名慈善监督员或热心慈善事业的群众,直接参加现场监督活动。
山东是著名的“孔孟之乡、礼仪之邦”,山东人民积德行善、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代代相传,山东慈善事业有着深厚的思想渊源和良好的物质基础。山东省市慈善会不断巩固慈善宣传阵地,表彰引领慈善风尚,进一步树立了慈善领域中的典型形象,促进实践与理论的深入融合,激发了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
相信山东省市慈善会能够为发展慈善事业、推动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