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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许昌市民政局与许昌市检察院建立预防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以来,紧紧围绕“天下之事人为先,民政之事民为先”的工作理念,严格按照《在民政系統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合配合的意见》要求,积极发挥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全力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既保证了国家和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失,又确保了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安全向上,呈现出前所未有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是严格履职,突出一个“责”字。为切实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该局及时成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要求各班子成员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工作程序,敢抓善管,重点预防发生在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捐赠、优抚安置等民政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发现工作机制、规章制度、工作程序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制定出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
二是强化教育,突出一个“实”字。该局坚持把学习教育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基础来抓,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搞好岗位廉政教育,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载体,改进教育方法,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注重预防,突出一个“堵”字。加强制度建设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堵塞工作漏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根本保证,该局以科学发展观统揽预防工作,强力搞好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积极推行政务公开、限时办结、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实施了岗位责任制,将反腐败工作的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和相关责任人。同时,该局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为契机,建立健全抚恤优待资金、低保资金、民政工程建设领域等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坚决堵塞漏洞、全力消除隐患,确保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监督,突出一个“严”字。运用各种手段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问题的严格监督,及时警醒、抓早抓小、防小变大。为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2013年3月份至今,该局配合检察院先后两次对民政慈善资金和福利资金进行了专项预防调查,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系统集中开展了惠民政策缩水,侵犯群众利益专项治理活动,确保民政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资金安全运行。同时,该局充分发挥驻在部门的监督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严肃查办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干部职工利用职权牟取私利、侵害群众利益的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行为,真正起到了良好的监督、治腐、震慑作用。
一是严格履职,突出一个“责”字。为切实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该局及时成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要求各班子成员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工作程序,敢抓善管,重点预防发生在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捐赠、优抚安置等民政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发现工作机制、规章制度、工作程序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制定出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
二是强化教育,突出一个“实”字。该局坚持把学习教育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基础来抓,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搞好岗位廉政教育,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载体,改进教育方法,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注重预防,突出一个“堵”字。加强制度建设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堵塞工作漏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根本保证,该局以科学发展观统揽预防工作,强力搞好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积极推行政务公开、限时办结、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实施了岗位责任制,将反腐败工作的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和相关责任人。同时,该局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为契机,建立健全抚恤优待资金、低保资金、民政工程建设领域等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坚决堵塞漏洞、全力消除隐患,确保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监督,突出一个“严”字。运用各种手段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问题的严格监督,及时警醒、抓早抓小、防小变大。为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2013年3月份至今,该局配合检察院先后两次对民政慈善资金和福利资金进行了专项预防调查,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系统集中开展了惠民政策缩水,侵犯群众利益专项治理活动,确保民政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资金安全运行。同时,该局充分发挥驻在部门的监督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严肃查办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干部职工利用职权牟取私利、侵害群众利益的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行为,真正起到了良好的监督、治腐、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