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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检察机关正在进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它以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为核心,秉持权责利相统一原则。但主任检察官制度在大陆地区是一个全新的办案制度,在推行过程中面临着许多问题。笔者通过与我国台湾地区主任检察官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同时结合部分试点院的成果,为大陆地区主任检察官制度改革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