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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医疗改革方案强调以政府主导,市场为辅,强调“公平至上”,不强调效率。但是,如果一个医疗卫生保障体系不考虑成本与收益,如果患者没有选择医院和医保机构的权利和机会,就根本谈不上存在效率。当不存在效率的时候,就很难说有公平。现有医疗改革方案导致的卫生保障体系必然导致严重的“x无效率”。所谓“x无效率”,是指由于各种障碍,组织内部的产出效率低于在现有技术和资源水平下的生产潜力全部发挥时的效率。这部分效率落差对应着一部分本应实现价值的损失,也就是所谓的“租值耗散”,而且其背后很可能是“租值”因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官僚化而被政府官员、医院管理人员所攫取。当一些患者不需要承担费用,或者只需要承担极少费用时,患者可能通过多看病多取药的形式获得“租值”。此外,有必要关注政府通过国有部门主导医疗服务的问题。医疗服务究竟应以公立为主还是市场化为主?这一问题值得大家思考。
意见稿中明确了坚持公立医院为主,并在此基础上“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适度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比重。从我国的情况看,公立医院并不一定是患者的福音。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的准入市场均应放开。政府不应继续对公立医院投资或者补贴。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医院,均可以从市场上筹资。允许两者在适当监管下平等竞争。从德国的经验来看,私立医院盈利状况大多比公立医院好,服务质量比公立医院好。私立医院需要依赖患者付费(或通过保险机构)生存,倾向于面向患者需求提供医疗服务。公立医院则因为有着国家的投资和补贴,属于准官僚化的机构,必然存在“x无效率”,其对患者的服务质量必然难以保证。我们不允许医院成为官僚机构,患者面对的大夫成为官僚。官僚机构和官僚基本上没有面向需求改进其服务的动力。
意见稿一方面要提高、扩大可覆盖性,要鼓励那些私营、民营和一些社会上慈善机构、非盈利性机构来提供医疗服务,另一方面又要加强政府在其中的作用,这两者是矛盾的。很多国家的经验(包括中国)显示,民间医疗保障的投入与政府资金的投入是成反比的,随着政府在医疗保险,或者保障方面投入的增加,慈善机构的资金投入,以及私营、非盈利机构的投入会逐渐下降。其背后的成因就是政府投资和补贴造成不正当竞争并挤出私人投资。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解决医疗服务的普遍而高效的供给,使全社会消费者能够以支付得起的费用,便捷和高质量地获得医疗服务。这就要求加快国有医疗机构的产权和职能调整,增加社会非营利性的和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如果依然维持国有事业性医疗机构为主的医疗服务体系,社会资本对医疗产业的投入就必然继续面临严重的进入壁垒和政策性歧视,因而也无法改变医疗资源在三级医疗体系之间、城镇和农村之间以及不同收入的人群之间严重失衡的结构性矛盾。
因此,政府要做的是为民间提供医疗产品和服务打开渠道,要调整清理不合理的准入审批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制度以及收费和税收政策,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医疗机构的产权重组,或自由进入各级医疗服务体系,提供各种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医疗服务,鼓励各类慈善团体在中国办慈善医院。发挥市场竞争调节医疗资源有效配置的作用,通过实现政府跟医院之间,政府跟社保机构之间,还有社保机构与医院之间、患者跟医院之间、患者与社保机构之间的各种制衡机制,增加患者对医院和社保机构的选择权,使个人自主安排自己的健康,选取适合他们自己的医疗保险服务。
即使在医疗领域,我们也必须尊重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这是经无数实践经验所证明的公理。以市场化为主的医疗服务并不意味着不需要政府投入,但它要求政府所投入的资源也按照辅助性原则来配置:市场能够做到的,由市场来承担;下级政府能够做到的,由下级政府来承担。因此,我们认为,政府应放弃大幅增加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而应通过医疗卫生机构的市场化竞争,真正开放医疗服务市场,将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都作为平等的地位对待,通过市场机制扩大医疗服务供给,通过促进竞争和引入社保机构的监督和医药分开来降低服务价格,缓解供需不足矛盾。医生属于高人力资本投入行业,应该凭借自己的诊疗技术对其投入获得相应的回报,而不应当依赖于多开药、多开检查费、多卖药这些交叉补贴方式为自己获得比较满意的回报。医药不分开容易导致药业、医院和医生的败德行为。应该作为医疗卫生改革的重中之重来看待。
意见稿中明确了坚持公立医院为主,并在此基础上“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适度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比重。从我国的情况看,公立医院并不一定是患者的福音。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的准入市场均应放开。政府不应继续对公立医院投资或者补贴。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医院,均可以从市场上筹资。允许两者在适当监管下平等竞争。从德国的经验来看,私立医院盈利状况大多比公立医院好,服务质量比公立医院好。私立医院需要依赖患者付费(或通过保险机构)生存,倾向于面向患者需求提供医疗服务。公立医院则因为有着国家的投资和补贴,属于准官僚化的机构,必然存在“x无效率”,其对患者的服务质量必然难以保证。我们不允许医院成为官僚机构,患者面对的大夫成为官僚。官僚机构和官僚基本上没有面向需求改进其服务的动力。
意见稿一方面要提高、扩大可覆盖性,要鼓励那些私营、民营和一些社会上慈善机构、非盈利性机构来提供医疗服务,另一方面又要加强政府在其中的作用,这两者是矛盾的。很多国家的经验(包括中国)显示,民间医疗保障的投入与政府资金的投入是成反比的,随着政府在医疗保险,或者保障方面投入的增加,慈善机构的资金投入,以及私营、非盈利机构的投入会逐渐下降。其背后的成因就是政府投资和补贴造成不正当竞争并挤出私人投资。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解决医疗服务的普遍而高效的供给,使全社会消费者能够以支付得起的费用,便捷和高质量地获得医疗服务。这就要求加快国有医疗机构的产权和职能调整,增加社会非营利性的和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如果依然维持国有事业性医疗机构为主的医疗服务体系,社会资本对医疗产业的投入就必然继续面临严重的进入壁垒和政策性歧视,因而也无法改变医疗资源在三级医疗体系之间、城镇和农村之间以及不同收入的人群之间严重失衡的结构性矛盾。
因此,政府要做的是为民间提供医疗产品和服务打开渠道,要调整清理不合理的准入审批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制度以及收费和税收政策,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医疗机构的产权重组,或自由进入各级医疗服务体系,提供各种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医疗服务,鼓励各类慈善团体在中国办慈善医院。发挥市场竞争调节医疗资源有效配置的作用,通过实现政府跟医院之间,政府跟社保机构之间,还有社保机构与医院之间、患者跟医院之间、患者与社保机构之间的各种制衡机制,增加患者对医院和社保机构的选择权,使个人自主安排自己的健康,选取适合他们自己的医疗保险服务。
即使在医疗领域,我们也必须尊重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这是经无数实践经验所证明的公理。以市场化为主的医疗服务并不意味着不需要政府投入,但它要求政府所投入的资源也按照辅助性原则来配置:市场能够做到的,由市场来承担;下级政府能够做到的,由下级政府来承担。因此,我们认为,政府应放弃大幅增加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而应通过医疗卫生机构的市场化竞争,真正开放医疗服务市场,将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都作为平等的地位对待,通过市场机制扩大医疗服务供给,通过促进竞争和引入社保机构的监督和医药分开来降低服务价格,缓解供需不足矛盾。医生属于高人力资本投入行业,应该凭借自己的诊疗技术对其投入获得相应的回报,而不应当依赖于多开药、多开检查费、多卖药这些交叉补贴方式为自己获得比较满意的回报。医药不分开容易导致药业、医院和医生的败德行为。应该作为医疗卫生改革的重中之重来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