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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税制的全球一致性安排,也应成为数字经济的基本税制原则。国家税务总局在2020年6月18日下发《关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禁征收"过头税费"的通知》(下称《通知》),坚决防止违规征税收费,不搞大规模集中清欠、大面积行业检查等手段虚增收入,不得组织对某一行业开展多年期、撒网式的风险推送和自查补缴税费。这一《通知》也意味着个别地区向电商推送"税收风险自查"的税务稽查活动将被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