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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监管是一项动态性非常强的工作。作为广告监管的工商部门,要及时、有效地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要具备及时发现和处置虚假违法广告的快速反应能力。在今天,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依靠高科技的手段,建立起强大的快速反应的广告监控网络。从广东省广告监管工作的现状看,这是当前广告监管工作亟待研究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广东省广告监测系统建设现状
近年来,本省广告业在整顿中求规范,在规范中促发展,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广告经营单位14923户、从业人员86634人,广告经营额达234.62亿元,名列全国第二。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广告监管。近年来全省各级工商部门不断探索和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从增强及时发现和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的快速反应能力入手,着力建立健全日常广告监控机制,不断强化广告监管执法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建设高科技的广告监测系统,强化对主流媒体广告实时监控。近年来,省工商局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规范和加强广告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将推动全省广告监测系统建设, 不断提高广告监管工作的科技含量,作为健全广告监管机制,促进监管到位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省局在广泛考察兄弟省市广告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博众家之长,高起点、高标准地建立起省局广告监测系统,于今年2月投入运行。该系统不论是广告自动识别速度、准确率,还是硬盘容量,均居于全国先进水平。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中山、东莞、韶关、惠州、清远等市在省局的指导下,从本地实际出发,建立起广告监测系统或配备了必要的监控设备,先进的广告监控手段,大大强化了对主流新闻媒体的广告监控力度,实现了对电视、广播广告实时监控的“零”的突破,为广告监管到位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发挥广告监测系统的作用,广告监管执法效能显著提高。通过发挥广告监测系统功能,不断完善广告监控机制,广告监控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利用广告监测系统,共监测各类广告21万余条次,监测量为去年同期的10倍。在监管中,省局在强化对全省广告发布量大、社会影响面广的广州地区省属和市属电台、电视台的广告监控力度的基础上,加大对重大、典型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落实大要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共查处重大广告违法案件65宗,通过广东红盾网等媒体公开曝光25条重大违法广告,将一批严重违法的广告主体清除出广告市场,起到了震慑作用和社会警示效果。
二、广告监测系统建设存在的问题
虽然全省广告监测系统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是未实现全天候广告监控,广告监管工作缺少预见性和主动性。目前各市局大多是商标广告合设一科,人手少、任务重,广告监测工作人力不足,只能对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广告重点监测和抽查,未能实现对广播、电视广告24小时全天候监控,无法做到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广告,无法将违法广告证据全部、及时地固定下来,使许多消费者举报、投诉因难以取证而无法查处。这样,省局和市局就难以及时掌握本辖区广告活动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能采取有效的整治措施,不少违法广告经媒体披露或消费者上当受骗投诉举报,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后,监管部门才组织整治,工作很被动。
二是广告监测机制尚不完善,监测工作未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由于没有形成一套信息采集汇总,分析处理工作规范,各地监测数据标准不一,监测软件功能和信息处理能力参差不齐,不少市局监测系统不具备自动识别功能,信息处理效率不高,而且监测工作没有形成制度化、经常化,往往是为开展某次专项行动或集中检查,就集中监测一下。
三是没有建立起信息共享的广告监控网络,没有形成全省快速反应的联动执法体系。一些地方虽建立起广告监测系统,但各自为战,省局和各市局之间互不联通联网,未形成协调配合,联手打击违法广告的有效机制,造成某广告在此地被制止和查处,而在彼地照做不误的状况,使虚假违法广告此伏彼起,屡禁不止。
三、进一步完善广告监控网络的设想
(一)建立珠三角地区的全天候广告监控网络。珠三角地区是我省广告业的发展中心,广告经营额占全省八成以上,推动珠三角各市广告监测中心建设,建立起珠三角广告监控网络,对于促进全省广告监管网络系统建设有着积极的推动和示范作用。因此应先构筑珠三角广告监控网络,以取得经验,然后逐步推广,形成全省联动高效的广告执法体系。具体分两步走:
第一步,珠三角建立广告监测系统。建立广告监控网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是一项全新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实践看,建立广告监控网络关键是要统一各地广告监测技术标准。因此,在总结各地广告监测系统运作经验的基础上,由省局统一制定广告监测技术标准,摸索出一套操作模式,不断完善广告监测工作制度,使之成为全省广告监测工作的规范。为此,必须采用统一的监测软件,建立统一数据库。目前,省局监测软件较为成熟,争取年底前完成软件测试,以便推广使用。
第二步,以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建立起统一的广告监测信息库,构筑以省局为中心的广告监控网络,实现省局广告监测系统与珠三角监测系统之间的联网和信息共享,使省局和各市局能随时掌握本辖区广告发布动态,及时解决新闻媒体广告发布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地打击重大的虚假违法广告。
(二)依托广告监控网络,构筑联动、高效的广告综合执法体系。一是建立虚假违法广告警示和预警机制。通过广告监控网络,与新闻媒体建立网上互动沟通机制,发布《违法广告通知书》,监督整改,反馈整改结果,使媒体广告违法现象得到及时制止。对广告热点问题,进行点评,提醒消费者注意识别以免上当受骗。
二是强化广告协调督办机制。省局和各市局通过广告监控网络,对跨区域、跨媒体的违法广告,强化执法办案的协调督办力度,集中查处发布范围广、发布媒体多的虚假违法广告,协调查处跨区域的广告案件,使虚假违法广告得到及时有力的打击,将虚假违法广告造成的社会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是健全信息反馈和联动执法机制。建立定期广告监测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工商部门和相关部门报送通过广告监控网络的日常广告监控形成的《广告发布情况专报》,使各级工商部门及时掌握本辖区广告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级部门及时掌握下级部门在监管执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采取监管措施,及时加强对下级工商部门的督导,使党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和广电影视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新闻媒体存在的突出广告违法问题,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宣传的监督,并及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及时纠正其在广告宣传中出现的偏差。建立与卫生行政和药监部门及时、顺畅的监管信息沟通、反馈机制,上述部门审批的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广告样本通过网络实时传送到广告监测信息库,使各级工商部门能将监测发现的广告与存入监测数据样本库的上述广告审查机关审批的样本进行自动比对,及时、快捷地发现并制止违法广告,方便工商部门监管执法。工商部门则及时向上述部门反馈对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的查处情况,使上述部门能及时吊销违法性质恶劣,屡教不改或屡罚屡犯的相关广告主的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并公告相关的违法广告,卫生行政部门能及时处理广告虚假违法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
四是完善广告信用监管机制。将广告监控网络数据库与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信息系统企业信用监管模块相接,通过广告监测信息数据库,实时为业务信息系统提供企业广告违法信息和数据,为企业分类监管和年检(包括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提供依据,从而切实落实广告活动主体退出广告市场等信用惩戒措施,使违法者得到及时、有力的信用警示和惩戒。
五是加强广告监管执法监督检查机制。通过广告监控网络与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信息系统办案子系统相接,实现上级对下级广告监测和执法办案工作的实时监督,并通过监控网络,对下级部门管辖的主流新闻媒体的广告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下级部门监管执法不力的现象,确保各地在广告监管执法工作中协调一致,统一高效。
责任编辑 周晓萍
一、广东省广告监测系统建设现状
近年来,本省广告业在整顿中求规范,在规范中促发展,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广告经营单位14923户、从业人员86634人,广告经营额达234.62亿元,名列全国第二。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广告监管。近年来全省各级工商部门不断探索和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从增强及时发现和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的快速反应能力入手,着力建立健全日常广告监控机制,不断强化广告监管执法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建设高科技的广告监测系统,强化对主流媒体广告实时监控。近年来,省工商局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规范和加强广告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将推动全省广告监测系统建设, 不断提高广告监管工作的科技含量,作为健全广告监管机制,促进监管到位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省局在广泛考察兄弟省市广告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博众家之长,高起点、高标准地建立起省局广告监测系统,于今年2月投入运行。该系统不论是广告自动识别速度、准确率,还是硬盘容量,均居于全国先进水平。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中山、东莞、韶关、惠州、清远等市在省局的指导下,从本地实际出发,建立起广告监测系统或配备了必要的监控设备,先进的广告监控手段,大大强化了对主流新闻媒体的广告监控力度,实现了对电视、广播广告实时监控的“零”的突破,为广告监管到位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发挥广告监测系统的作用,广告监管执法效能显著提高。通过发挥广告监测系统功能,不断完善广告监控机制,广告监控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利用广告监测系统,共监测各类广告21万余条次,监测量为去年同期的10倍。在监管中,省局在强化对全省广告发布量大、社会影响面广的广州地区省属和市属电台、电视台的广告监控力度的基础上,加大对重大、典型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落实大要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共查处重大广告违法案件65宗,通过广东红盾网等媒体公开曝光25条重大违法广告,将一批严重违法的广告主体清除出广告市场,起到了震慑作用和社会警示效果。
二、广告监测系统建设存在的问题
虽然全省广告监测系统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是未实现全天候广告监控,广告监管工作缺少预见性和主动性。目前各市局大多是商标广告合设一科,人手少、任务重,广告监测工作人力不足,只能对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广告重点监测和抽查,未能实现对广播、电视广告24小时全天候监控,无法做到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广告,无法将违法广告证据全部、及时地固定下来,使许多消费者举报、投诉因难以取证而无法查处。这样,省局和市局就难以及时掌握本辖区广告活动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能采取有效的整治措施,不少违法广告经媒体披露或消费者上当受骗投诉举报,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后,监管部门才组织整治,工作很被动。
二是广告监测机制尚不完善,监测工作未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由于没有形成一套信息采集汇总,分析处理工作规范,各地监测数据标准不一,监测软件功能和信息处理能力参差不齐,不少市局监测系统不具备自动识别功能,信息处理效率不高,而且监测工作没有形成制度化、经常化,往往是为开展某次专项行动或集中检查,就集中监测一下。
三是没有建立起信息共享的广告监控网络,没有形成全省快速反应的联动执法体系。一些地方虽建立起广告监测系统,但各自为战,省局和各市局之间互不联通联网,未形成协调配合,联手打击违法广告的有效机制,造成某广告在此地被制止和查处,而在彼地照做不误的状况,使虚假违法广告此伏彼起,屡禁不止。
三、进一步完善广告监控网络的设想
(一)建立珠三角地区的全天候广告监控网络。珠三角地区是我省广告业的发展中心,广告经营额占全省八成以上,推动珠三角各市广告监测中心建设,建立起珠三角广告监控网络,对于促进全省广告监管网络系统建设有着积极的推动和示范作用。因此应先构筑珠三角广告监控网络,以取得经验,然后逐步推广,形成全省联动高效的广告执法体系。具体分两步走:
第一步,珠三角建立广告监测系统。建立广告监控网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是一项全新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实践看,建立广告监控网络关键是要统一各地广告监测技术标准。因此,在总结各地广告监测系统运作经验的基础上,由省局统一制定广告监测技术标准,摸索出一套操作模式,不断完善广告监测工作制度,使之成为全省广告监测工作的规范。为此,必须采用统一的监测软件,建立统一数据库。目前,省局监测软件较为成熟,争取年底前完成软件测试,以便推广使用。
第二步,以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建立起统一的广告监测信息库,构筑以省局为中心的广告监控网络,实现省局广告监测系统与珠三角监测系统之间的联网和信息共享,使省局和各市局能随时掌握本辖区广告发布动态,及时解决新闻媒体广告发布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地打击重大的虚假违法广告。
(二)依托广告监控网络,构筑联动、高效的广告综合执法体系。一是建立虚假违法广告警示和预警机制。通过广告监控网络,与新闻媒体建立网上互动沟通机制,发布《违法广告通知书》,监督整改,反馈整改结果,使媒体广告违法现象得到及时制止。对广告热点问题,进行点评,提醒消费者注意识别以免上当受骗。
二是强化广告协调督办机制。省局和各市局通过广告监控网络,对跨区域、跨媒体的违法广告,强化执法办案的协调督办力度,集中查处发布范围广、发布媒体多的虚假违法广告,协调查处跨区域的广告案件,使虚假违法广告得到及时有力的打击,将虚假违法广告造成的社会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是健全信息反馈和联动执法机制。建立定期广告监测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工商部门和相关部门报送通过广告监控网络的日常广告监控形成的《广告发布情况专报》,使各级工商部门及时掌握本辖区广告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级部门及时掌握下级部门在监管执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采取监管措施,及时加强对下级工商部门的督导,使党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和广电影视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新闻媒体存在的突出广告违法问题,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宣传的监督,并及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及时纠正其在广告宣传中出现的偏差。建立与卫生行政和药监部门及时、顺畅的监管信息沟通、反馈机制,上述部门审批的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广告样本通过网络实时传送到广告监测信息库,使各级工商部门能将监测发现的广告与存入监测数据样本库的上述广告审查机关审批的样本进行自动比对,及时、快捷地发现并制止违法广告,方便工商部门监管执法。工商部门则及时向上述部门反馈对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的查处情况,使上述部门能及时吊销违法性质恶劣,屡教不改或屡罚屡犯的相关广告主的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并公告相关的违法广告,卫生行政部门能及时处理广告虚假违法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
四是完善广告信用监管机制。将广告监控网络数据库与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信息系统企业信用监管模块相接,通过广告监测信息数据库,实时为业务信息系统提供企业广告违法信息和数据,为企业分类监管和年检(包括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提供依据,从而切实落实广告活动主体退出广告市场等信用惩戒措施,使违法者得到及时、有力的信用警示和惩戒。
五是加强广告监管执法监督检查机制。通过广告监控网络与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信息系统办案子系统相接,实现上级对下级广告监测和执法办案工作的实时监督,并通过监控网络,对下级部门管辖的主流新闻媒体的广告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下级部门监管执法不力的现象,确保各地在广告监管执法工作中协调一致,统一高效。
责任编辑 周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