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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B2B供应链金融是电商企业转型供应链金融领域的业务创新。电商平台、供应链企业和服务提供商是B2B供应链金融的重要参与主体。四流协调、信用增进、技术赋能和主体共赢是B2B供应链金融良性运作的关键要素。针对现阶段B2B供应链金融运作面临的外部环境风险和系统内部滋生的资金端风险、技术层风险和质押物风险,提出制定外部环境风险预警及响应机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设计、加强平台财务管理、提高技术应用水平和完善担保物监管系统等治理策略。
关键词:B2B供应链金融 信用增进风险防控
B2B供应链金融是电商企业转型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发展的新领域。根据电商企业在供应链金融平臺中发挥的功能不同,可以把B2B供应链金融运作模式划分为撮合型和自营型。在撮合模式中,电商企业负责交易平台的搭建,根据外部金融机构的风控标准和定价,推送平台企业的融资意向,其本身并不承担与借贷相关的融资风险。在自营模式中,电商企业扮演了平台组建者和金融机构双重角色,自主开发平台融资产品,确定风控规则,并承担相应的借贷风险。显然,撮合模式中电商企业无法真正融人供应链产业生态,信用认证和风控体系很难得到保证。自营模式下,从供应商的准入筛选到与供应商商品质保、发货和资金结算等业务环节的签约,电商企业全程参与并监控,故自营模式B2B供应链金融与商业生态要求更加吻合。本文拟以自营B2B平台的供应链金融运作模式作为研究对象,分析B2B供应链金融的参与主体和职能设计,探讨B2B供应链金融良性运作的关键要素,并针对运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提出相应的防范策略。
一、B2B供应链金融模式的运作设计
参与主体的专业化和平台化是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方向。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介入,B2B供应链金融系统不再是传统的链条状,而是复杂的网络平台化结构,如图1所示,B2B供应链金融的参与主体得到了极大的扩展,在电商平台的主导作用下,供应链节点企业形成了若干个能量耦合的横向集群链和纵向产业链,各类服务提供商也形成了纵横交错的服务链。复杂网络结构对电商企业的协调运作能力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需要平台对各类主体的网络地位、角色功能做出正确安排,尤其是对其中运作的关键要素做出合理的布局。
(一)参与主体及其职能
1.B2B电商平台
B2B电商企业是供应链金融的神经中枢,掌握整个平台运营的商流、资金流、信息流及物流(以下简称“四流”),主导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的交易流程,其主要职能是为各类参与主体建立信息桥梁,为平台中的节点企业提供资金匹配、信用评级、信用担保、支付结算等服务。B2B电商平台为服务群体搭建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场所,也为企业间互惠互补的战略协作创造了条件,其利润来源于信息成本的降低、工作流程的简化、交易费用的节约及供应链与价值链融合的好处。
2.供应链企业
供应链企业是指在B2B平台上交易的上下游企业,也是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主要对象。在平台的服务支撑下,供应链企业形成了若干个横向集群链和纵向产业链。横向集群链和纵向产业链形成了产业集群与供应链之间的有机耦合,存在着多条平行的单链式供应链,这些单链不仅包括上下游企业之间相互合作,而且单链与单链之间也存在跨链间的协调与合作。它们的协同互动形成了一张复杂的价值网,既拓宽了B2B电商平台信息来源渠道,也扩展了服务空间,为B2B供应链金融活动开辟了更多的新市场。
3.服务提供商
服务提供商是指为平台上供应链企业提供资金、物流、价值评估等服务的机构。其中,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制定融资服务业务模式和具体方案;物流企业提供以质押物保管和监督、仓储、运输等综合性第三方物流服务,以及为金融机构更便捷地掌握企业的各种交易行为提供帮助。资产评估机构负责平台上存货、知识产权、金融产品等质押物的价值评估。政府部门为平台企业提供工商、税务、海关等各类服务。这些主体共同组成了平台服务链,为供应链企业提供各类服务,有利于企业更加专注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提高供应链整体竞争优势。
(二)良性运作的关键要素
1.“四流”协调
“四流”贯穿于B2B供应链金融平台中的各个交易环节。“四流”的配合错乱会引发平台交易设计失效,给供应链金融带来巨大风险。因此,物流配送及时、商流转移合规、信息流真实流畅以及资金流匹配稳定是B2B供应链金融良性运作的重要前提。电商企业应积极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型技术,实现供应链“四流”的有机协调,为供应链参与主体创造价值。
2.信用增进
传统供应链金融下的信用增进是借助核心企业的良好信用资源,实现对中小企业弱势信贷的突破,是一对一的链条式传递,核心企业的信用只能传递给与其直接交易的上下游企业。信用穿透的约束使得处于供应链长尾端多级中小企业无法享受到真正的供应链金融服务。B2B供应链金融模式下,通过数字化技术应用,电商平台及核心企业的信用优势可传递辐射给平台中发生交易的若干层级的中小企业,这种平台化信用传递模式为更多的融资企业增进了信用,有效地扩展了B2B供应链金融的服务对象。
3.技术赋能
B2B电商平台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为金融机构做好企业交易信息的整合、搭建更精准快捷的信息共享平台、优化平台自身并挖掘更优质的客户服务。应用区块链技术可以降低供应链金融成本和风险、拓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物联网技术可以防范动产重复质押风险,故B2B电商平台要重视技术的渗透应用,利用数字技术对数据信息进行高效地收集、分析、处理,建立开放完备的服务平台,保障供应链系统更加
高效率、高性能、高扩展和高安全。通过主体间的技术合作,解决融资企业资金短缺问题,同时也为平台开发更多新的客户,提高新的利润来源和细分市场。
4.主体共赢 主体共赢是B2B供应链金融的最终目的。要实现主体共赢,需要依赖“四流”协调、信用增进以及技术赋能的共同作用,需要克服权力配置不平衡可能引起的低效率问题,需要防范各种机会主义和道德风险,需要杜绝参与主体利益分配不公平现象。由此,供应链参与主体必须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通过构建高层次信息共享中心、信誉至尚的合作文化和公平公正的利益分配机制,实现主体共赢的局面,最终促进供应链金融生态良性循环。
二、B2B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分析
(一)外生风险
外生风险又称环境风险,指来自平台外部、无法被供应链金融平台控制和管理的风险,包括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法律环境等不可抗拒因素引發的风险。
1.经济环境风险
经济环境因素主要包括周期性波动和政策性调整两大方面。经济活动的不稳定波动会影响到产业的生存和发展,进而威胁到供应链金融生态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如前几年钢铁贸易行业市场下行,给行业供应链金融活动带来了不利影响。B2B供应链金融的服务主体大部分为中小企业,风险抵抗能力较弱,其盈利能力往往会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同时,政府对行业的限制性政策也会直接影响行业的盈利水平,并进一步影响银行的贷款方向,给平台企业带来信贷约束。
2.行业环境风险
行业所处的发展阶段、行业竞争力及外界对行业的支持力度,均会影响B2B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的决策。如人工智能、新材料等行业处于成长初期,成长速度快且空间大,但处于此发展阶段的企业容易面临经营状况不稳定、现金流不足等问题;而处于成熟期的企业,成长速度较慢,发展空间较小,其优势在于经营状况稳定且具备稳定的资金流。行业竞争力或竞争强度同样也会影响行业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竞争激烈的行业竞争对手多,同时意味着同质产品多,如互联网、快消品等行业。由此,B2B供应链金融业务要正确抉择环境稳定的行业,规避行业风险。
3.法律环境风险
法律环境风险是制约B2B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重要方面。首先,我国关于未来财产担保的立法仍为空白,B2B供应链金融模式大多是以财产期权凭证形式担保,并非物权凭证,其实质仍为信用担保,若供应链一方因违约造成未来财产的丧失,会形成信贷损失,产生法律风险;其次,我国至今没有明确的法律对B2B供应链金融领域中电子仓单的转让流通进行具体的规定,但实践中电子仓单的转让流通非常频繁,缺乏适用的法律依据;最后,我国B2B平台更多地依赖于行业自治,相关的法律监管缺失,平台滥用信息获取利益、侵犯其他主体权益的现象经常发生。
(二)内生风险
内生风险指来自企业端或供应链网络端的风险。目前针对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的研究较多。本节结合B2B供应链金融的特征,重点探讨资金端风险、技术层风险和质押物风险相关问题。
1.资金端风险
B2B供应链金融系统因资金状况恶化,导致供应链运行无法达到预期目标会引发资金风险,主要包括资金来源短缺、资金投放错乱、资金回收不畅。当前,大多B2B供应链金融平台主要依赖平台自有资金,尤其是平台成立的早期阶段,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平台投资的意愿较弱,资金来源受限,无法保证平台企业的资金需求。为满足业务需求,平台会从民间组织导入资金,但此类资金杠杆过高,容易导致财务风险。平台对企业的考核评价不足、监督不够而导致资金流向风险较大的节点企业,企业利用贷款投资风险较大的项目,这些资金投放错乱问题会给平台带来资金流隐患。最后,平台企业的经营状况差、信用缺失等还会引发资金的回收风险,这是B2B供应链金融资金风险防范的重中之重。
2.技术层风险
B2B供应链金融的运作需要依赖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技术的支撑。然而,现阶段B2B供应链金融技术应用明显落后于市场需求,主要表现为技术应用认识不足、技术设施投入缺乏、技术人力资源缺失等。技术应用不充分容易引发平台系统信息共享失灵或受到外界攻击,进而导致网络交易结算支付的安全性。技术应用的缺陷也会引发B2B供应链金融包括申请、审查、授信及贷后管理等流程风险,如融资申请过程中的存货多重质押、交易双方串谋骗贷等行为风险,审查阶段暴露的员工项目审核不合规、黑客攻击电子订单,授信阶段发生的虚假电子订单或模型不准确而高估授信额度,贷后管理阶段大数据分析不准确、物联网监控失败、区块链应用不足等引发的判断失误。技术风险会给B2B供应链金融的运作效果和效率带来负面影响。
3.质押物风险
动产或权利质押是供应链金融活动的重要环节。质押物风险主要来源于质押物的种类、价值评估和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从质押物种类来看,技术更新换代快的高新技术产品带来的风险较大,农产品、生鲜等质押物的易损耗程度较高、稳定性较差,质押风险也更大,这就要求平台要谨慎选择质押物。质押物价值评估容易受到评估方法、评估人员素质、评估工具的应用等因素的影响,以及质押物市场价格的波动,这些都是引发质押物风险的重要来源。
三、B2B供应链金融风险的防控策略
为促进B2B供应链金融对中小企业的高效落地服务,针对上述内生与外生风险提出了防控策略显得十分迫切。风险防控如图2所示。
(一)外生风险防控策略
1.制定外部环境风险预警及响应机制
宏观经济环境来自企业外部,其变化会波及大部分行业,各参与主体自身应该构建保持对经济形势及行业状况的高度敏感,重视配备风险意识和风险应对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担任风险预警工作,聘请风险研究专家对风险进行技术性分析和预测,及时布置好风险防范和风险止损。同时,B2B供应链金融平台管理团队也要对来自经济和政策方面的环境风险具备良好的敏察力和应对能力,制定良好的外部环境风险预警及响应机制,不仅要考虑合作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还要考虑其所处行业的发展阶段或是否为政策支持行业,以及行业的整体竞争程度,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来源甄别合作对象,将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排除在外,尤其是当外部环境风险来临时,能采取积极有效的响应措施防控风险损失。 2.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设计
B2B供应链金融平台结构的复杂化和交易业务的多样性,导致其适用法律的不确定性,需要从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法律体系。首先,明确电商平台的准入标准及相关法律责任。电商平台是供应链金融活动的主导机构,直接关系到B2B供应链金融平台运作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建议在早期电子商务法中增加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相关规定,从法律高度对电商企业从事金融活动的相关资质和运营要求进行规范。其次,要健全担保法律法规。质押物担保是供应链金融活动开展的关键,建议修订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将质押物范围由早期的存货、应收账款等扩展到知识产权、碳权等无形资产,使供应链金融更大范围地开展;同时,规范动产质押登记制度,防范同一资产重复质押扩大金融风险,并明确浮动抵押的受偿顺序。最后,建立监管协调机制。B2B供应链金融的跨区域、跨行业特征,需要不同领域的监管机构相互协调配合,扼制各种违规行为,为B2B供应链金融营造良好的法律環境。
(二)内生风险防控策略
1.加强平台财务管理,降低资金流风险
与B2B供应链金融活动相关的资金流动风险主要包括筹资风险、投资风险和资金回收风险。平台可以结合企业和投资项目的特点与银行合作开发新型金融产品,尝试信贷资产证券化融资,或引入产业资本,这些资金融通渠道都具备信用担保和增进的特性,资金成本比较低,可以降低平台的筹资风险。对于投资风险的防范,分别从贷前、贷中和贷后三阶段进行全方位监控。贷前进行相关调研,了解贷款企业的资信状况、偿还能力和经营水平,利用数字化技术完成智能化授信;贷中利用“四流”合一的高层次信息共享平台,实时监督反馈,确保资金合规使用;贷后持续跟踪,并根据企业状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调整授信额度。最后,遵照自偿逻辑体系设计封闭的资金回流程序,通过智能化合约确保贷款企业的收入款偿还贷款本息,有效防范资金回收风险。
2.提升技术应用水平,防范技术风险
B2B供应链金融平台应该从平台操作系统、关键点设计和建立风险数据库三方面加强技术风险管控。首先,充分引入数字化技术,重构数据收集、信息分析、预警提示、应急控制等核心功能模块设计,构建平台操作系统风控体系,对B2B电商交易系统、支付系统、物流系统等实施监控,及时搜索并分析异常的技术性操作。其次,全面提高产业端、金融端和服务端的数字技术应用水平,运用物联网、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实现对B2B供应链金融模式关键点布控。最后,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风险事例数据库,搜集和积累异常操作数据,分类归集到相应数据库,并与标准风险事例数据库匹配,不断完善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预案。
3.完善担保物监控系统,控制质押物风险
B2B供应链金融中的质押物风险主要来源于质押物品种的选择、质押物价格波动和质押物价值评估。平台应该完善担保物监控系统,通过大数据技术熟悉贷款企业各类担保实物的数量、性能、品质及其保管方案,应用物联网系统实时掌握担保物动态,引入区块链技术,通过分布式账本确保预收、应收债权的真实性,借助大数据技术了解知识产权担保物的可行性和发展前景,多管齐下,筛选出高质量的担保物。B2B电商平台通过物联网技术的可视性将动产担保物数据线上化,实时监控动产质押物的价格变动状况,并与商品流通领域的货物对接,精确地估测存货质押物的价值。金融机构通过信息共享平台获得担保物数据信息,做出准确的授信决策。
关键词:B2B供应链金融 信用增进风险防控
B2B供应链金融是电商企业转型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发展的新领域。根据电商企业在供应链金融平臺中发挥的功能不同,可以把B2B供应链金融运作模式划分为撮合型和自营型。在撮合模式中,电商企业负责交易平台的搭建,根据外部金融机构的风控标准和定价,推送平台企业的融资意向,其本身并不承担与借贷相关的融资风险。在自营模式中,电商企业扮演了平台组建者和金融机构双重角色,自主开发平台融资产品,确定风控规则,并承担相应的借贷风险。显然,撮合模式中电商企业无法真正融人供应链产业生态,信用认证和风控体系很难得到保证。自营模式下,从供应商的准入筛选到与供应商商品质保、发货和资金结算等业务环节的签约,电商企业全程参与并监控,故自营模式B2B供应链金融与商业生态要求更加吻合。本文拟以自营B2B平台的供应链金融运作模式作为研究对象,分析B2B供应链金融的参与主体和职能设计,探讨B2B供应链金融良性运作的关键要素,并针对运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提出相应的防范策略。
一、B2B供应链金融模式的运作设计
参与主体的专业化和平台化是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方向。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介入,B2B供应链金融系统不再是传统的链条状,而是复杂的网络平台化结构,如图1所示,B2B供应链金融的参与主体得到了极大的扩展,在电商平台的主导作用下,供应链节点企业形成了若干个能量耦合的横向集群链和纵向产业链,各类服务提供商也形成了纵横交错的服务链。复杂网络结构对电商企业的协调运作能力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需要平台对各类主体的网络地位、角色功能做出正确安排,尤其是对其中运作的关键要素做出合理的布局。
(一)参与主体及其职能
1.B2B电商平台
B2B电商企业是供应链金融的神经中枢,掌握整个平台运营的商流、资金流、信息流及物流(以下简称“四流”),主导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的交易流程,其主要职能是为各类参与主体建立信息桥梁,为平台中的节点企业提供资金匹配、信用评级、信用担保、支付结算等服务。B2B电商平台为服务群体搭建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场所,也为企业间互惠互补的战略协作创造了条件,其利润来源于信息成本的降低、工作流程的简化、交易费用的节约及供应链与价值链融合的好处。
2.供应链企业
供应链企业是指在B2B平台上交易的上下游企业,也是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主要对象。在平台的服务支撑下,供应链企业形成了若干个横向集群链和纵向产业链。横向集群链和纵向产业链形成了产业集群与供应链之间的有机耦合,存在着多条平行的单链式供应链,这些单链不仅包括上下游企业之间相互合作,而且单链与单链之间也存在跨链间的协调与合作。它们的协同互动形成了一张复杂的价值网,既拓宽了B2B电商平台信息来源渠道,也扩展了服务空间,为B2B供应链金融活动开辟了更多的新市场。
3.服务提供商
服务提供商是指为平台上供应链企业提供资金、物流、价值评估等服务的机构。其中,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制定融资服务业务模式和具体方案;物流企业提供以质押物保管和监督、仓储、运输等综合性第三方物流服务,以及为金融机构更便捷地掌握企业的各种交易行为提供帮助。资产评估机构负责平台上存货、知识产权、金融产品等质押物的价值评估。政府部门为平台企业提供工商、税务、海关等各类服务。这些主体共同组成了平台服务链,为供应链企业提供各类服务,有利于企业更加专注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提高供应链整体竞争优势。
(二)良性运作的关键要素
1.“四流”协调
“四流”贯穿于B2B供应链金融平台中的各个交易环节。“四流”的配合错乱会引发平台交易设计失效,给供应链金融带来巨大风险。因此,物流配送及时、商流转移合规、信息流真实流畅以及资金流匹配稳定是B2B供应链金融良性运作的重要前提。电商企业应积极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型技术,实现供应链“四流”的有机协调,为供应链参与主体创造价值。
2.信用增进
传统供应链金融下的信用增进是借助核心企业的良好信用资源,实现对中小企业弱势信贷的突破,是一对一的链条式传递,核心企业的信用只能传递给与其直接交易的上下游企业。信用穿透的约束使得处于供应链长尾端多级中小企业无法享受到真正的供应链金融服务。B2B供应链金融模式下,通过数字化技术应用,电商平台及核心企业的信用优势可传递辐射给平台中发生交易的若干层级的中小企业,这种平台化信用传递模式为更多的融资企业增进了信用,有效地扩展了B2B供应链金融的服务对象。
3.技术赋能
B2B电商平台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为金融机构做好企业交易信息的整合、搭建更精准快捷的信息共享平台、优化平台自身并挖掘更优质的客户服务。应用区块链技术可以降低供应链金融成本和风险、拓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物联网技术可以防范动产重复质押风险,故B2B电商平台要重视技术的渗透应用,利用数字技术对数据信息进行高效地收集、分析、处理,建立开放完备的服务平台,保障供应链系统更加
高效率、高性能、高扩展和高安全。通过主体间的技术合作,解决融资企业资金短缺问题,同时也为平台开发更多新的客户,提高新的利润来源和细分市场。
4.主体共赢 主体共赢是B2B供应链金融的最终目的。要实现主体共赢,需要依赖“四流”协调、信用增进以及技术赋能的共同作用,需要克服权力配置不平衡可能引起的低效率问题,需要防范各种机会主义和道德风险,需要杜绝参与主体利益分配不公平现象。由此,供应链参与主体必须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通过构建高层次信息共享中心、信誉至尚的合作文化和公平公正的利益分配机制,实现主体共赢的局面,最终促进供应链金融生态良性循环。
二、B2B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分析
(一)外生风险
外生风险又称环境风险,指来自平台外部、无法被供应链金融平台控制和管理的风险,包括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法律环境等不可抗拒因素引發的风险。
1.经济环境风险
经济环境因素主要包括周期性波动和政策性调整两大方面。经济活动的不稳定波动会影响到产业的生存和发展,进而威胁到供应链金融生态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如前几年钢铁贸易行业市场下行,给行业供应链金融活动带来了不利影响。B2B供应链金融的服务主体大部分为中小企业,风险抵抗能力较弱,其盈利能力往往会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同时,政府对行业的限制性政策也会直接影响行业的盈利水平,并进一步影响银行的贷款方向,给平台企业带来信贷约束。
2.行业环境风险
行业所处的发展阶段、行业竞争力及外界对行业的支持力度,均会影响B2B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的决策。如人工智能、新材料等行业处于成长初期,成长速度快且空间大,但处于此发展阶段的企业容易面临经营状况不稳定、现金流不足等问题;而处于成熟期的企业,成长速度较慢,发展空间较小,其优势在于经营状况稳定且具备稳定的资金流。行业竞争力或竞争强度同样也会影响行业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竞争激烈的行业竞争对手多,同时意味着同质产品多,如互联网、快消品等行业。由此,B2B供应链金融业务要正确抉择环境稳定的行业,规避行业风险。
3.法律环境风险
法律环境风险是制约B2B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重要方面。首先,我国关于未来财产担保的立法仍为空白,B2B供应链金融模式大多是以财产期权凭证形式担保,并非物权凭证,其实质仍为信用担保,若供应链一方因违约造成未来财产的丧失,会形成信贷损失,产生法律风险;其次,我国至今没有明确的法律对B2B供应链金融领域中电子仓单的转让流通进行具体的规定,但实践中电子仓单的转让流通非常频繁,缺乏适用的法律依据;最后,我国B2B平台更多地依赖于行业自治,相关的法律监管缺失,平台滥用信息获取利益、侵犯其他主体权益的现象经常发生。
(二)内生风险
内生风险指来自企业端或供应链网络端的风险。目前针对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的研究较多。本节结合B2B供应链金融的特征,重点探讨资金端风险、技术层风险和质押物风险相关问题。
1.资金端风险
B2B供应链金融系统因资金状况恶化,导致供应链运行无法达到预期目标会引发资金风险,主要包括资金来源短缺、资金投放错乱、资金回收不畅。当前,大多B2B供应链金融平台主要依赖平台自有资金,尤其是平台成立的早期阶段,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平台投资的意愿较弱,资金来源受限,无法保证平台企业的资金需求。为满足业务需求,平台会从民间组织导入资金,但此类资金杠杆过高,容易导致财务风险。平台对企业的考核评价不足、监督不够而导致资金流向风险较大的节点企业,企业利用贷款投资风险较大的项目,这些资金投放错乱问题会给平台带来资金流隐患。最后,平台企业的经营状况差、信用缺失等还会引发资金的回收风险,这是B2B供应链金融资金风险防范的重中之重。
2.技术层风险
B2B供应链金融的运作需要依赖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技术的支撑。然而,现阶段B2B供应链金融技术应用明显落后于市场需求,主要表现为技术应用认识不足、技术设施投入缺乏、技术人力资源缺失等。技术应用不充分容易引发平台系统信息共享失灵或受到外界攻击,进而导致网络交易结算支付的安全性。技术应用的缺陷也会引发B2B供应链金融包括申请、审查、授信及贷后管理等流程风险,如融资申请过程中的存货多重质押、交易双方串谋骗贷等行为风险,审查阶段暴露的员工项目审核不合规、黑客攻击电子订单,授信阶段发生的虚假电子订单或模型不准确而高估授信额度,贷后管理阶段大数据分析不准确、物联网监控失败、区块链应用不足等引发的判断失误。技术风险会给B2B供应链金融的运作效果和效率带来负面影响。
3.质押物风险
动产或权利质押是供应链金融活动的重要环节。质押物风险主要来源于质押物的种类、价值评估和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从质押物种类来看,技术更新换代快的高新技术产品带来的风险较大,农产品、生鲜等质押物的易损耗程度较高、稳定性较差,质押风险也更大,这就要求平台要谨慎选择质押物。质押物价值评估容易受到评估方法、评估人员素质、评估工具的应用等因素的影响,以及质押物市场价格的波动,这些都是引发质押物风险的重要来源。
三、B2B供应链金融风险的防控策略
为促进B2B供应链金融对中小企业的高效落地服务,针对上述内生与外生风险提出了防控策略显得十分迫切。风险防控如图2所示。
(一)外生风险防控策略
1.制定外部环境风险预警及响应机制
宏观经济环境来自企业外部,其变化会波及大部分行业,各参与主体自身应该构建保持对经济形势及行业状况的高度敏感,重视配备风险意识和风险应对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担任风险预警工作,聘请风险研究专家对风险进行技术性分析和预测,及时布置好风险防范和风险止损。同时,B2B供应链金融平台管理团队也要对来自经济和政策方面的环境风险具备良好的敏察力和应对能力,制定良好的外部环境风险预警及响应机制,不仅要考虑合作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还要考虑其所处行业的发展阶段或是否为政策支持行业,以及行业的整体竞争程度,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来源甄别合作对象,将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排除在外,尤其是当外部环境风险来临时,能采取积极有效的响应措施防控风险损失。 2.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设计
B2B供应链金融平台结构的复杂化和交易业务的多样性,导致其适用法律的不确定性,需要从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法律体系。首先,明确电商平台的准入标准及相关法律责任。电商平台是供应链金融活动的主导机构,直接关系到B2B供应链金融平台运作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建议在早期电子商务法中增加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相关规定,从法律高度对电商企业从事金融活动的相关资质和运营要求进行规范。其次,要健全担保法律法规。质押物担保是供应链金融活动开展的关键,建议修订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将质押物范围由早期的存货、应收账款等扩展到知识产权、碳权等无形资产,使供应链金融更大范围地开展;同时,规范动产质押登记制度,防范同一资产重复质押扩大金融风险,并明确浮动抵押的受偿顺序。最后,建立监管协调机制。B2B供应链金融的跨区域、跨行业特征,需要不同领域的监管机构相互协调配合,扼制各种违规行为,为B2B供应链金融营造良好的法律環境。
(二)内生风险防控策略
1.加强平台财务管理,降低资金流风险
与B2B供应链金融活动相关的资金流动风险主要包括筹资风险、投资风险和资金回收风险。平台可以结合企业和投资项目的特点与银行合作开发新型金融产品,尝试信贷资产证券化融资,或引入产业资本,这些资金融通渠道都具备信用担保和增进的特性,资金成本比较低,可以降低平台的筹资风险。对于投资风险的防范,分别从贷前、贷中和贷后三阶段进行全方位监控。贷前进行相关调研,了解贷款企业的资信状况、偿还能力和经营水平,利用数字化技术完成智能化授信;贷中利用“四流”合一的高层次信息共享平台,实时监督反馈,确保资金合规使用;贷后持续跟踪,并根据企业状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调整授信额度。最后,遵照自偿逻辑体系设计封闭的资金回流程序,通过智能化合约确保贷款企业的收入款偿还贷款本息,有效防范资金回收风险。
2.提升技术应用水平,防范技术风险
B2B供应链金融平台应该从平台操作系统、关键点设计和建立风险数据库三方面加强技术风险管控。首先,充分引入数字化技术,重构数据收集、信息分析、预警提示、应急控制等核心功能模块设计,构建平台操作系统风控体系,对B2B电商交易系统、支付系统、物流系统等实施监控,及时搜索并分析异常的技术性操作。其次,全面提高产业端、金融端和服务端的数字技术应用水平,运用物联网、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实现对B2B供应链金融模式关键点布控。最后,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风险事例数据库,搜集和积累异常操作数据,分类归集到相应数据库,并与标准风险事例数据库匹配,不断完善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预案。
3.完善担保物监控系统,控制质押物风险
B2B供应链金融中的质押物风险主要来源于质押物品种的选择、质押物价格波动和质押物价值评估。平台应该完善担保物监控系统,通过大数据技术熟悉贷款企业各类担保实物的数量、性能、品质及其保管方案,应用物联网系统实时掌握担保物动态,引入区块链技术,通过分布式账本确保预收、应收债权的真实性,借助大数据技术了解知识产权担保物的可行性和发展前景,多管齐下,筛选出高质量的担保物。B2B电商平台通过物联网技术的可视性将动产担保物数据线上化,实时监控动产质押物的价格变动状况,并与商品流通领域的货物对接,精确地估测存货质押物的价值。金融机构通过信息共享平台获得担保物数据信息,做出准确的授信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