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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我院“药物咨询台”服务的时候,有多位患者来问:服药后感觉病好了,是应该立即停药,还是继续将剩余的药都吃完?
的確,服药是门学问,停药也是有讲究的。如何停药、何时停药,这主要取决于疾病的种类、具体的病情,以及药物的性质、作用,患者的个体差异等。
10类药物不能骤然停
有些药物疗效显著,但在疾病治愈后不能骤然停药,而应逐渐“阶梯式”减量,使机体有个逐步“适应”的过程。如骤然停药,则会加重病情,甚至危及生命。
原因为:人体用药后,随着病情的控制,人体机制作了适当的调整,人体对此药物也产生了一定的“依赖性”,如骤然停药,身体和病情不能立即适应,随即出现某些动荡(疾病反复或加重)。
服用哪些药物,不能骤然停药?
1.心血管药物:长期服用心得安的患者,体内β受体数目反馈性增加,如见效后突然停药,可引起心脏β受体对内源性儿茶酚胺的敏感性增高,而出现反跳性高血压、心律失常、心绞痛加剧、心肌梗死,严重者可引起猝死。再如,长期服用硝酸甘油类药物的冠心病患者,骤然停药可引起冠状动脉痉挛,诱发更重的心绞痛。骤停抗心律失常药奎尼丁、利多卡因,可引起严重的心律失常,甚至诱发心房纤颤。
2.镇静安眠药:长期服用安定、安宁、利眠宁、水合氯醛和导眠能等药,应在身体状况得到改善后,逐步减少用药量,直到完全停药。如骤然停药,不但会加重失眠,而且会出现焦虑、心跳加快、兴奋、震颤、肌肉抽搐、头痛、胃肠功能失调和厌食等“停药反应”,严重者可致幻觉妄想、癫痫发作和谵妄等“戒断综合征”。久用安眠药后一旦停药,就会出现上述“停药综合征”和“戒断综合征”。确实需要停药,必须像急驰的火车进站停车一样,先行减速(减量)、缓行(适应);再减速(减量),再缓行(适应);最后才刹车,缓慢、安全地停止(完全撤药)。
3.抗癫痫药:长期服用苯妥英钠、苯巴比妥等药物治疗,即使病情好转后也要继续服用1~2年,防止复发。若骤停会导致癫痫频繁大发作,甚至出现癫痫持续状态。即使在用药过程中改用其他新药,原用药也不可骤停,要与新药同服一段时间再减量。
4.降压药:用药后血压降至正常,突然停用降压药(如可乐定和甲基多巴等),可引起心动过速和反跳性高血压,血压可在短期内大幅度上升,甚至可超过治疗前的血压水平,并有失眠、头晕、头痛、震颤、视力模糊、颜面潮红等症状,严重者可导致脑血管破裂而死亡!原因是突然停药,使体内药物浓度迅速下降,外周交感神经活动加强,肾上腺素释放增加导致外周小动脉收缩。
5.激素类药:激素类药物,特别是糖皮质激素(如强的松、地塞米松和氟美松等),多应用于治疗哮喘病、类风湿关节炎等多种免疫性疾病等。因其能抑制人体脑垂体前叶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分泌,会使患者肾上腺皮质的功能减退,进而引起人体肾上腺皮质萎缩而失去功能,即“阿狄森氏症”。若骤然停药,可造成体内皮质激素大量缺乏,发生严重的“肾上腺危象”,出现恶心呕吐、低血糖及休克等症状,并出现“反跳”现象而加重病情,甚至发生休克而死亡。
防治法:用药剂量应采用“小剂量”,或采取“间断给药法”(如2日1次);用药时间不宜过长。停药应缓慢“阶梯式”减量(如每次减药1/4量),直至完全停药。
6.抗结核药:结核杆菌具有耐药性和顽固性,短时间内难以治愈,其用药应遵循“早期、全程、联用、规律”的原则。服用抗结核药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和吡嗪酰胺等药物期间,不能时用时停,更不能突然停药。在病灶稳定、硬结或空洞闭合后的一段时间内,病灶内仍有结核菌残留,如过早停药,结核病常易复发。故结核病患者病情稳定后,还要继续用药1~2年,或更长。
7.止血药:出血患者应用抗血凝剂,可抑制抗血友病球蛋白因子。骤然停药可出现反跳性血液高凝状态,可并发血栓形成。
8.抗忧郁药:如丙咪嗪,长期服用后突然停药,患者会出现恶心、呕吐、眩晕、头痛、肌肉酸痛以及心神不安和烦躁、焦虑等症状。
9.降糖药:用胰岛素显效后,如突然停止,可使血糖骤然升高,发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乃至昏迷,危及生命。
10.抗生素类药:一般应在自我感觉病好后再多用3~5天。因为细菌的生长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且增殖速度很快,而抗生素的作用是杀灭或抑制细菌的生长繁殖。当自我感觉身体好转或症状已完全消失,细菌其实并没有被完全消灭,此时停药,细菌很快会“卷土重来”,有些急性炎症就会转变成难治的慢性炎症。为了巩固治疗效果,应该多用几天。严重感染性疾病,使用抗生素治疗症状控制后,还应继续用药3~5天,以防复发。
但也决不能滥用抗生素。如长期滥服四环素、氯霉素等广谱抗生素,可造成消化道菌群失调,引起二重感染而导致“抗生素相关性肠炎”,除了可引起腹痛、腹泻,严重者可出现脱水、酸中毒及电解质紊乱等,甚至危及生命,特别是婴幼儿。
两种药需要及时停
1.镇痛药:一般应在疼痛减轻至身体能忍受时,及时停药。因为止痛药类有成瘾性、依赖性等不良反应,特别是吗啡、杜冷丁等成瘾性止痛药,久用后成瘾性更为严重,应予特别警惕。但某些病痛(如癌症患者)是长期的持续增强的,他们在应用镇痛药时应该坚持“按时、按量、按医嘱”用药,即使用药时疼痛并不剧烈,因为只有血液中含有足量的药物才能持续地发挥镇痛的作用。
2.抗病毒药:一般应用约1周即可停药。病毒的新陈代谢有“自限性”,即病毒本身可以产生干扰素等免疫因子而导致其自身灭亡。因此,只要在病毒感染初期用药7日即可,不必多用。
的確,服药是门学问,停药也是有讲究的。如何停药、何时停药,这主要取决于疾病的种类、具体的病情,以及药物的性质、作用,患者的个体差异等。
10类药物不能骤然停
有些药物疗效显著,但在疾病治愈后不能骤然停药,而应逐渐“阶梯式”减量,使机体有个逐步“适应”的过程。如骤然停药,则会加重病情,甚至危及生命。
原因为:人体用药后,随着病情的控制,人体机制作了适当的调整,人体对此药物也产生了一定的“依赖性”,如骤然停药,身体和病情不能立即适应,随即出现某些动荡(疾病反复或加重)。
服用哪些药物,不能骤然停药?
1.心血管药物:长期服用心得安的患者,体内β受体数目反馈性增加,如见效后突然停药,可引起心脏β受体对内源性儿茶酚胺的敏感性增高,而出现反跳性高血压、心律失常、心绞痛加剧、心肌梗死,严重者可引起猝死。再如,长期服用硝酸甘油类药物的冠心病患者,骤然停药可引起冠状动脉痉挛,诱发更重的心绞痛。骤停抗心律失常药奎尼丁、利多卡因,可引起严重的心律失常,甚至诱发心房纤颤。
2.镇静安眠药:长期服用安定、安宁、利眠宁、水合氯醛和导眠能等药,应在身体状况得到改善后,逐步减少用药量,直到完全停药。如骤然停药,不但会加重失眠,而且会出现焦虑、心跳加快、兴奋、震颤、肌肉抽搐、头痛、胃肠功能失调和厌食等“停药反应”,严重者可致幻觉妄想、癫痫发作和谵妄等“戒断综合征”。久用安眠药后一旦停药,就会出现上述“停药综合征”和“戒断综合征”。确实需要停药,必须像急驰的火车进站停车一样,先行减速(减量)、缓行(适应);再减速(减量),再缓行(适应);最后才刹车,缓慢、安全地停止(完全撤药)。
3.抗癫痫药:长期服用苯妥英钠、苯巴比妥等药物治疗,即使病情好转后也要继续服用1~2年,防止复发。若骤停会导致癫痫频繁大发作,甚至出现癫痫持续状态。即使在用药过程中改用其他新药,原用药也不可骤停,要与新药同服一段时间再减量。
4.降压药:用药后血压降至正常,突然停用降压药(如可乐定和甲基多巴等),可引起心动过速和反跳性高血压,血压可在短期内大幅度上升,甚至可超过治疗前的血压水平,并有失眠、头晕、头痛、震颤、视力模糊、颜面潮红等症状,严重者可导致脑血管破裂而死亡!原因是突然停药,使体内药物浓度迅速下降,外周交感神经活动加强,肾上腺素释放增加导致外周小动脉收缩。
5.激素类药:激素类药物,特别是糖皮质激素(如强的松、地塞米松和氟美松等),多应用于治疗哮喘病、类风湿关节炎等多种免疫性疾病等。因其能抑制人体脑垂体前叶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分泌,会使患者肾上腺皮质的功能减退,进而引起人体肾上腺皮质萎缩而失去功能,即“阿狄森氏症”。若骤然停药,可造成体内皮质激素大量缺乏,发生严重的“肾上腺危象”,出现恶心呕吐、低血糖及休克等症状,并出现“反跳”现象而加重病情,甚至发生休克而死亡。
防治法:用药剂量应采用“小剂量”,或采取“间断给药法”(如2日1次);用药时间不宜过长。停药应缓慢“阶梯式”减量(如每次减药1/4量),直至完全停药。
6.抗结核药:结核杆菌具有耐药性和顽固性,短时间内难以治愈,其用药应遵循“早期、全程、联用、规律”的原则。服用抗结核药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和吡嗪酰胺等药物期间,不能时用时停,更不能突然停药。在病灶稳定、硬结或空洞闭合后的一段时间内,病灶内仍有结核菌残留,如过早停药,结核病常易复发。故结核病患者病情稳定后,还要继续用药1~2年,或更长。
7.止血药:出血患者应用抗血凝剂,可抑制抗血友病球蛋白因子。骤然停药可出现反跳性血液高凝状态,可并发血栓形成。
8.抗忧郁药:如丙咪嗪,长期服用后突然停药,患者会出现恶心、呕吐、眩晕、头痛、肌肉酸痛以及心神不安和烦躁、焦虑等症状。
9.降糖药:用胰岛素显效后,如突然停止,可使血糖骤然升高,发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乃至昏迷,危及生命。
10.抗生素类药:一般应在自我感觉病好后再多用3~5天。因为细菌的生长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且增殖速度很快,而抗生素的作用是杀灭或抑制细菌的生长繁殖。当自我感觉身体好转或症状已完全消失,细菌其实并没有被完全消灭,此时停药,细菌很快会“卷土重来”,有些急性炎症就会转变成难治的慢性炎症。为了巩固治疗效果,应该多用几天。严重感染性疾病,使用抗生素治疗症状控制后,还应继续用药3~5天,以防复发。
但也决不能滥用抗生素。如长期滥服四环素、氯霉素等广谱抗生素,可造成消化道菌群失调,引起二重感染而导致“抗生素相关性肠炎”,除了可引起腹痛、腹泻,严重者可出现脱水、酸中毒及电解质紊乱等,甚至危及生命,特别是婴幼儿。
两种药需要及时停
1.镇痛药:一般应在疼痛减轻至身体能忍受时,及时停药。因为止痛药类有成瘾性、依赖性等不良反应,特别是吗啡、杜冷丁等成瘾性止痛药,久用后成瘾性更为严重,应予特别警惕。但某些病痛(如癌症患者)是长期的持续增强的,他们在应用镇痛药时应该坚持“按时、按量、按医嘱”用药,即使用药时疼痛并不剧烈,因为只有血液中含有足量的药物才能持续地发挥镇痛的作用。
2.抗病毒药:一般应用约1周即可停药。病毒的新陈代谢有“自限性”,即病毒本身可以产生干扰素等免疫因子而导致其自身灭亡。因此,只要在病毒感染初期用药7日即可,不必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