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广西民族特色村寨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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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广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自治区,建设美丽广西,民族特色村寨大有作为。广西民族特色村寨资源丰富,但少数民族村寨大多数位于边远山区,其保护与发展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民族特色村寨既是保护对象,又是发展资源,其开发建设必须坚持一些重要遵循。建设民族特色村寨重在突出特色,应当围绕“特色”探索开发途径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关键词:民族文化;民族特色 ;村寨建设;广西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3)05
  收稿日期: 2013-07-06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发展民族文化与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互动关系研究》(12BZZ026)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周 健,男,广西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高级经济师,兼任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民族理论、民族经济;
  赵 静,女,壮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校办公室副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美丽中国,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奋斗目标之一。我国民族地区占国土面积的64%,美丽中国不能缺了美丽的民族村寨。民族特色村寨是承载我国绚丽多姿的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展现美丽中国的“民族盛装”。广西作我国为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建设美丽广西,展现“民族盛装”使职当为。为此,我们建议,在建设美丽广西活动中,应当注意和加强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建设。
  一、广西民族特色村寨的现实审视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是指少数民族人口相对聚居,且比例较高,生产生活功能较为完备,少数民族文化特征及其聚落特征明显的自然村或行政村[1]。
  就广西而言,2000多万少数民族群众,60%以上生活在农村,少数民族聚居的村寨众多。一些村寨因为靠近城市、城镇或交通要道,经济发展较为发达,建了许多钢筋水泥楼房,已经没有了自己的特色。一些村寨又因为分布在边远山区,许多旧房子已经破烂不堪,或者零星分布不成规模,虽然很自然但并不美丽。
  当然,有不少民族村寨还是很有特色的。据调查资料显示,广西民族特色村寨大致可以归纳为四种类型:一是古代商埠型。如位于昭平县东北部的黄姚古镇、位于南宁市西部郊区的杨美古镇、位于三江、融安、融水三县交界处的丹洲古镇、位于靖西县城南的旧州古镇等。二是文物古迹型。如位于富川瑶族自治县城东的秀水状元村、位于三江侗族自治县境内的程阳八寨、位于灵山县城东郊的大芦村、位于融水苗族自治县香粉乡的雨卜村等。三是自然风光型。如位于龙胜各族自治县和平乡的龙脊村、位于隆安县西南部的布泉村、位于巴马瑶族自治县西北部的坡纳屯、位于靖西县城南郊的鹅泉村等。四是民族风情型。如位于三江侗族自治县林溪乡的冠小屯、位于融水苗族自治县贝江河畔的长赖村、位于宜州市城区东北部的刘家村、位于龙胜各族自治县城西的银水侗寨、位于德保县足荣镇的那雷屯等[2]。上述的特色村寨在产业结构、民居式样、村寨风貌以及风俗习惯等方面体现了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文化特色,反映了少数民族村寨在不同地域、不同时期、不同文化类型中形成和演变的历史过程,较大程度地保留了少数民族的文化基因,凝聚了少数民族文化的精华,体现了中华民族文明的多样性,是传承民族文化的有效载体,是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的重要资源[1]。因此,必须加强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为美丽广西增添景色。
  近几年来,虽然广西在发展民族特色村寨旅游方面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也取得了一些令人瞩目的成效,但是,在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其总量、单个规模、旅游产品质量、服务水平仍处于较低水平。综合起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进村入寨的道路交通有待改善。广西民族村寨大多数位于边远山区,由于其交通不便,因而没有进行开发和利用,更有许多特色村寨还处在身在深山无人识的状态。可以说,交通条件差已成为制约发展民族特色村寨旅游的主要“瓶颈”。二是村寨旅游设施建设有待加强。不少村寨旅游设施,除道路交通条件比较差之外,其他硬件设施也不尽完善,档次不高,游客对于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设施的基本要求得不到满足,有待加强。三是村寨旅游品位有待提高。比如,一些村寨规模过小,民族文化的内涵挖掘不够,表演项目大众化,地方特色不够浓厚,开发层次较低。四是村寨旅游管理有待规范。一些村寨将一些民族歌舞和民俗活动,包括婚俗、礼仪、祭祀等,搬上舞台进行表演,以满足游客了解当地民族风俗的愿望,这本来无可厚非。但是,一些村寨打着民族风俗习惯的幌子,变着法子从游客口袋中多掏钱,这就有待进行规范并加以管理了。比如进村入寨设置拦路酒,每杯5元;有的强拉游客当“新郎”,强抢“喜钱”等。
  总起来说,民族地区由于经济开发得晚,民族村寨自然环境人为破坏的现象较少,其自然生态保持良好。但是,又由于经济开发得晚,其社会发育程度较低,就“美丽”而言,仍然任重而道远,科学开发与保护民族村寨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广西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的重要遵循
  (一)规划先行
  过去,由于农村经济比较落后,农民群众收入比较低,因而农村的民居都显得比较破旧。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群众收入的增加,农村中建新房的就越来越多。可是,由于乡、村干部的规划意识不强,对于农村建设事先大多数没有进行规划,随便群众爱怎么建就怎么建,结果许多村寨新房子建了不少,却显得十分的零乱,东一家西一户,朝向、高矮、大小、颜色、庭院绿化、排水渠道等很不一致,甚至乱丢生活垃圾,既不美观又卫生,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中国”的要求相差甚远。因此,借此次建设“美丽中国”的东风,广西的民族村寨要以“美丽广西·清洁乡村”为契机,以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为抓手,开展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工程。就当前而言,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首先要做到规划先行。从自身优势出发,与扶贫开发、生态旅游、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起来,科学规划,统筹兼顾,不能再走建了拆、拆了建无序发展的老路。   (二)政府主导
  要做到“规划先行”和“科学规划”,就现行管理体制和现实农村管理的水平而言,必须由政府主导。首先,在顶层设计中发挥主导作用。要把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县、乡地方政府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从项目决策、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方面全程主导,只有这样,才不会发生无序建设,建了拆、拆了建瞎折腾的状况。其次,在基层推进中发挥主导作用。特色存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基层政府在协调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起到主导作用;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特色产业聚集上发挥主导作用;需要在人员培训、意识培育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再次,在品牌创建中发挥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要在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中做好品牌的创建工作,统筹推进全区的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将区内外有益的探索、有效地做法、有用的经验在品牌树立、宣传和创建中进行有效的推广,在分享建设经验中形成和涌现一批各具特色、别具风格的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范例。
  (三)尊重群众意愿
  当然,政府主导不能排除当地群众的积极参与,相反,必须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广泛动员村寨群众积极参与,要以村民为建设主体,要坚持以民为本,坚持自力更生,要使建设项目使村民完全接受,要让村民直接受益。从项目决策、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过程都要吸收村民积极参与,尊重村民的意愿。要发扬自力更生的精神,充分调动和发挥村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没有当地村民的积极参与,不尊重村民的意愿,要建设好民族特色村寨是不可能的,只反映政府意志、长官意志而不反映村民意愿的特色是不会长久的,是没有生命力的。
  三、建设民族特色村寨重在突出特色
  我们认为,建设民族特色村寨关键在“特色”二字。要以改善民生为核心,把经济发展、文化传承、生态保护有机结合起来,以特色民居保护和改造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以特色产业培育为龙头,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增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以保护和传承特色民族文化为主线,加强村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建设少数民族爱国爱乡、团结友爱、奋发向上、共同繁荣进步的精神家园。
  (一)发展特色产业
  发展特色产业是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增收、促进特色村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有效载体。因此,地方政府部门要切实帮助和引导民族村寨选择“一村一品”或“一村多品”,发展适合本地本民族实际的特色产业,实现村寨产业有特色、有规模、有市场、有效益,实现产业规模化、专业化、商品化,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发展经济、增加群众收入,不断改善民生状况。
  鼓励民族特色村寨依靠当地土地、草场、林地等资源优势,发展少数民族或者地方特色种养业,发展无公害蔬菜、观光采摘农业、或者民族、地方特色工艺品,民族风味小吃、食品、旅游纪念品,为农民持续增加收入提供支撑,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注入活力。
  (二)建筑特色民居
  民族建筑是民族文化和民族智慧的结晶。少数民族村寨的特色民居形式多样、风格各异,集中反映了一个民族的生存状态、审美情趣和文化特色,保护好特色民居,是保护民族文化的重要措施。
  少数民族村寨从外观看,其吸引人们眼球的、其奇特之处,就是其特色建筑。如三江侗族的风雨桥,融水苗族的木板楼,金秀瑶族的吊脚楼,壮族地区的壮族干栏式建筑等。其中壮族干栏式房屋是壮族传统建筑,很有特色,是一种砖木结构,共三层,一层养牲畜,二层住人,三层储藏粮食。为此,一些壮族群众自嘲住房是政府机关,一层是畜牧局,二层是人事局,三层是粮食局。总之,民族特色村寨特在建筑,在建设过程中,一要保护其传统特色,彰显其建筑特色,传承和发展其传统建筑技艺;二要在保护中改进,在保留和弘扬优秀传统建筑技艺的同时,对一些不合时宜,不美观,群众已经不愿意再予保留的东西加以改进、优化,与时俱进,让民族特色建筑也美化、亮化起来,让村容村貌得到改善,建成名副其实的美丽村寨。
  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建筑,可借鉴文物保护的办法,有选择地采取修缮加固、消除火灾隐患等措施加以保护。对这类民居,在维修、保护时要尽可能地保持其历史面貌。对于那些已经建成,但是没有民族特色的建筑,可采取“穿衣带帽扎领带”的方式进行改造,使之与民族特色村寨和整体环境相协调。
  在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移民搬迁、村屯合并等项目时,通过专业人员设计图纸,引导群众建设一些具有民族特色的新民居。新民居的外观通过运用一些民族建筑元素保持传统特色,但内部空间格局和设施应适应现代生活,主体结构也可使用现代建筑材料。新民居设计建设时要综合利用各种适宜技术,满足节能保温、抗震安居、节约土地、经济美观、舒适环保等要求。
  (三)保护和发展特色文化
  特色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既是保护对象也是发展资源,要通过挖掘和利用少数民族村寨特有的文化生态资源,带动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如果把民族特色建筑作为民族特色村寨的外在美、直观美,那么民族文化就是它的“内在美”、“心灵美”。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建设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家园,对于建设民族特色村寨至关重要,因为历史是民族的根,文化是民族的魂,文化最能体现民族的精神和特色。
  目前在建设民族特色村寨过程中,保护和发展传统的民族文化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原因是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背景下,民族文化传承遭受巨大冲击,村寨的民族特色和乡村特色急速消失,加之多数民族村寨地处边远山区,贫困问题比较突出,因此想方设法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民族传统文化,就显得很重要。
  通过展示传统生产工具、生活用具、民族服饰、乐器、手工艺品,保存民族记忆。鼓励、引导村民将民族语言、歌舞、生产技术和工艺、节日庆典、婚嫁习俗融入日常生活,活态展示民风、民俗,传承民族记忆。
  积极搭建群众性文化活动平台,鼓励村民开展对歌、跳民族舞蹈、举办节日庆典等文化活动,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乡村民族旅游的文化特色和吸引力;支持群众创办具有当地特色的文化团体、表演队伍,培育根植群众、服务群众的民族文化活动载体和文化样式。   (四)保护特色生态
  少数民族村寨大多数分布在边远山区,由于交通不便、经济开发较晚,因而自然生态遭受人为破坏相对较少。但是,自然不等于美丽,自然不等于生态好。建设民族特色村寨,要将特色生态考虑进去,在改善人居环境的同时,改善生态环境。特别是注意加强村寨内房前屋后的绿化、美化,每家每户庭院的绿化,美化,只有这样才能称得上是美丽村寨,加上民族元素,才能称得上美丽的民族特色村寨。
  (五)开展特色旅游
  在现代社会,“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观念已经过时,买卖还得靠“吆喝”。美丽民族特色村寨建成之后,得发展旅游,不能“藏在深山无人知”。在已有的经验来看,比如三江侗族村寨的程阳八寨、冠小屯,融水苗族长赖村、雨卜村,靖西壮族旧州绣球村、南宁郊区壮族扬美村、富川瑶族秀水状元村、宜州壮族刘三姐村、龙胜县壮族龙脊梯田村、侗族银水村,隆安县壮族布泉村,等等,依托民族特色村寨发展旅游,增加了少数民族群众的收入,民族特色村寨旅游已经成为这些村寨的支柱产业。
  要充分发挥村寨自然风光优美、人文景观独特的优势,发展民族特色村寨旅游。要加强旅游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服务功能,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引导村民重点发展“农家乐”,培育和开发少数民族特色餐饮。深入挖掘民族村寨文化,将民族文化元素有机地融入到民族村寨旅游产品开发的各个环节中。通过举办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庆典活动,集中展示村寨文化,丰富游览内容。要积极组织生产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传统手工艺品、食品、旅游纪念品,丰富旅游产品。要加大对特色村寨的包装、推价和宣传力度,发挥少数民族特色旅游在推动民族乡村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培育一批特色村寨旅游示范点,形成特色村寨旅游品牌,提升特色村寨影响力。
  (六)改善人居环境
  改善人居环境。重点是建设村寨的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实现村内道路硬化。要按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着力做好农业清洁生产,积极引导发展循环农业,推广沼气、作物秸秆等生物质能和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以清洁能源利用带动改圈、改厨、改厕;积极开展村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村寨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建立健全村寨设施管护、环境保洁、村庄绿化和村容美化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村寨道路建设质量,重点抓好村寨与干线道路的公路连接和连户路的硬化。加强村寨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推进集中式供水。结合新一轮农网改造工程,切实保障村寨生产生活用电。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等惠民工程,提高电话普及率、广播电视和宽带网络覆盖率。建设一批村寨的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让村民能在村寨内利用各种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经常开展民族文化活动和体育健身活动。
  逐步完善村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篮球场、舞台、戏台、健身房、图书室、广播站、电视室、电脑房、上网、农家书屋、农村夜校、农村技术学校等现代文化设施及其相关配套设施。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接受教育,学前班教育、幼儿园教育,农村劳动力的农村实用技能培训,有条件的村寨要建设标准卫生室,等等,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
  在建设民族特色村寨中,除了需要建设现代生活设施以外,还还需要建设一些民族特色的建筑,如寨门、鼓楼、风雨桥、凉亭、民俗馆、民族文化展示中心、民族文化广场、民族文化长廊等,并以此为载体发展特色民族风情旅游,传承民族特色传统工艺,带动民族文化团体进行民族文艺表演,传承民族风俗、语言、歌舞等传统文化,活态展示民族特色村寨的历史和文化,促进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
  民族特色村寨的建设,既是民族文化强区的题中之义,又是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内在要求;既是弘扬民族文化“美气质”的关键之举,也是展现民族元素“时装秀”的重要措施,我们应该注重特色研究、特色挖掘和特色呈现,谱写美丽广西的绚丽民族篇章。
  参考文献:
  [1]国家民委.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EB/OL]. (2012-12-11)http://www.cusdn.org.cn/news_detail.php?id=233536.
  [2]周 健,窦 阳.关于广西民族特色村寨旅游的调查研究[J].民族工作研究,2013(2):32-39.
  责任编辑 何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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