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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暴露出越来越多不合理、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问题,如内外房地产税制不统一、税法内容老旧及税收立法级次低、房地产税制设计不合理等。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必要性是:(1)税收公平原则的要求;(2)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要求;(3)组织收入职能的要求;(4)简化纳税手续的要求。房地产税制改革应本着“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的原则进行,使房地产税成为地方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并借鉴国际上房地产税制的先进做法,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1)合并税种,统一内外房地产税制;(2)统一房地产税法,提高税收立法级次;(3)从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扣缴义务入、计税依据和税率四方面对房地产税制进行重新设计并完善。同时还要完善、健全房地产税征管的相关配套制度,从源头上加强房地产税的征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