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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近代主要思想家提出了新的财富分配思想,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但是他们的见解与当时中国社会的现实与特点并不相符。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来考察,近代主要思想家对于相对过剩人口予以关切、对于生产关系变革给予重视、对于上层建筑博弈严重忽视。基于此,应将其财富公平分配思想与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去掉其旧时代的局限性,赋予其新时代的内涵。
关键词:中国近代;福利分配;民生主义;政治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K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4)04-0144-04
中国近代主要思想家基于生产方式、社会形态、政治变革等方面提出的社会财富分配思想,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但其设想与中国当时的社会现实和特点并不相符,所以根本无法实现。本文拟从近代思想家论著中所涉及的人口问题、生产关系问题以及上层建筑博弈问题作一简要论述。
一、对于相对过剩人口的关切
政治经济学中,相对过剩人口是随着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生产过程中大量采用机器设备而排挤出的大量劳动力,是相对于资本需求而过剩的劳动力,是资本主义社会失业和贫困的根源所在。中国近代思想家虽未提出明确的相关概念,但提出的思想和理念在原理上与上述理论有着极为相通的地方。
梁启超倡导社会改良,他对资本主义经济阶层关系、财富分配关系有着清晰的认识。他认为,一个国家的贫富取决于人口中的生利和不生利者的比例,“夫一国之岁殖者,国中人民岁殖之总计也。综一国之民,无论或劳力或不劳力,劳力矣,或生利或不生利,而其待养于地之所产,民之所出则均。一国岁殖,只有此数。惟其养徒食者数寡,而后瞻能生者数多,瞻能生者数多,而后国之岁殖乃岁进,反是则其国未有不瘁焉者也”①。在梁启超所处的时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积贫积弱,社会中不从事劳动的不生利者少,但占有财富的绝对多数,社会中从事劳动的生利者人数占绝大多数,但占有财富却绝对少数。生利者得不到应有的收入,受到排挤,是因为存在大量的分利者所造成的。多数分利者“出于上等社会中等社会,而下等社会之人殆稀”,“中国官吏实乃分利之罪魁”。②中国近代史上,众多的不生利者相对于少数的生利者而言,是相对于资本及其占有者——不生利者而过剩的,是处于绝对贫困的,在财富分配领域几乎没有任何话语权和获益权,而且随着社会生产部门的技术不断改进,进一步固化了这种生利者处于劣势与不生利者居于优势地位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同时也形成了大量的无产阶级的产业后备军,财富和福利水平极其低下,分配地位处于最底层,是社会革命的坚实基础。
可以说,梁启超谓之的“生利者”,是创造商品价值和社会财富的劳动人民,只有劳动才能“生利”,才能获得相应的劳动收入和工作福利,这体现出明显的劳动价值论的色彩。分利者太多、分利量极大的不合理财富分配格局使得社会劳动力相对于资本而言相对剩余,导致了中国在财富占有方面的贫困,要求“讲求政策,务安插前此分利者,使有自新之道,以变为生利者”③。梁启超的生利分利说实际上谈的是市场经济中的财富合理分配问题。部分中国近代思想家已经对于财富分配不公平的表现和根源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考察,把脉较准,但开方未能对症下药,相应的解决策略未能明确主体及其力度。
二、对于生产关系变革的重视
在政治经济学理论中,生产关系的变化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变化,而且其中所有制,即产权关系的变化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中国近代的思想家虽未将其财富思想上升为生产关系的角度来考察其分配的问题,但却在生产关系的微观层面明确了产权关系变革对财富合理分配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在中国经济思想的发展史上,严复作为系统引进并阐发西方古典经济学理论的第一人而占有重要的地位。受翻译斯密著作的影响,严复认为,基于建立市场经济机制的经济关系变革才是国家富强、生产发展的根本出路,这里所指的就是重大社会生产关系变革;市场关系尤其是产权关系是财富分配的最重要依据。在其著作中,严复重视生产关系中透视社会经济问题的本质,根据要素产权不同,把社会收入分为工资、利润和地租三个部分,改变了中国传统的财富分配分析思路,突出了自由市场经济的思想。他对三种收入的分析基本上是赞同亚当·斯密的财富分配理论的。虽然严复的财富分配思想并非以原创见长,主要是借鉴西方古典经济学的经典思想,崇尚自由放任的市场机制配置要素产权关系,但是却注重生产关系变革,有着很强的的思想性。
康有为同样重视社会生产关系变革进行财富分配这一根本性问题,考虑了私有产权的激励效应问题,但他更为重视私有产权关系对社会民生的负面效果,认为其是造成财富分配差距的根源,甚至要用制度设计来全面取消私人财产权,建立大同社会,应该说康有为重视生产关系变革在财富分配乃至社会变迁中的决定性作用,但在生产关系内部公私所有制的构成界定方面还不明确甚至略显偏颇。与此同时,康有为也考虑了私有产权的激励效应问题,鉴于“人之性也,莫不自私”④,人们的进取心和竞争力如果由于实行公有制而丧失,就将使整个社会“苟且而退化”⑤,所以在他的关于社会生产关系变革的财富分配新制度设计中,一方面是“人皆工作,只有工资,无甚贫富”⑥,另一方面,工资也不是完全平均的,从事各种劳动的人,“其工价因其工之美恶勤惰为数十级而与之”⑦,只是“工钱虽多少有差而相去不能极远”⑧,“其至下之工,必足给其衣食之需”⑨。
与康有为不同,梁启超则更为重视私有制对社会生产和财富分配领域的激励,认为私有产权的存在能产生重要的利己动机和激励效应,在清朝末年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生产力状况下,极度落后的工业使得土地产权成为社会产权结构的重要构成。在对于社会生产关系变革的观点上,梁启超偏重土地产权领域的社会生产关系变革对于土地产出分配的决定性影响,但对于土地产权公有制可能带来的财富分配效果论述不足。梁启超认为土地为“不动产中之最主要者也。今一旦剥夺个人之土地所有权,是即将其财产所有权最重要之部分而剥夺之,而个人勤勉殖富之动机将减去泰半”⑩。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是试图推动旧中国社会生产关系变革的重要纲领,包括“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两大内容。一方面要解决中国的土地占有的不公问题,建立新的土地所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以生产关系的变革实现社会分配领域的公平以及社会秩序的公正;另一方面在“节制资本”领域,要限制资本及其掌控人群在社会权力结构中的扩张,制约社会生产关系中资本占有关系的作用,改变财富分配领域资本掌控力量强导致的剥削局面,扶助贫困,实现全社会民生的改善和财富的合理分配。孙中山主张防止资本利润过多导致普通民众财富减少,这具有很大的时代进步性。“节制资本”意在防止利用资本获得过多财富的弊端,即如孙中山所言:“吾人之所以持民生主义者,非反对资本,反对资本家耳,反对少数人占经济之势力,垄断社会之富源耳。”B11应该“故在吾之国际发展实业计划,拟将一概工业组成一极大公司,归诸中国人民公有”B12。“国家以所生之利,举便民之事,我民即共享其利”B13。在这里,孙中山已经注意到财富分配不公的原因之一在于资本权力的膨胀,而民生主义则以生产关系变革实现财富分配的合理化为目的。孙中山的财富分配思想倡导民生主义,以追求社会公正为重要特征。他曾提出:“民生主义,即贫富均等,不能以富等者压制贫者是也。”B14孙中山把民生看做“经济的中心和种种历史活动的中心”B15,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分配制度极不合理,而中国的财富占有不公平则集中在农村。孙中山认为中国的农民“很辛苦勤劳得来的粮食,被地主夺去大半,自己得到手的几乎不能够自养,这是很不公平的”,“我们要怎么样才能保障农民的权利,要怎么样令农民自己才可以多得收成,那便是关于平均地权的问题”。B16因此,孙中山的民生主义中“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两大内容有着很大的历史进步性。 综上而言,中国近代思想家基于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现实国情和生产力发展状况,认识到了应该通过生产关系变革,尤其是要素产权关系变革促进社会财富分配领域的公平化,这体现了近代思想家的敏锐洞察和辩证思考,尽管有其历史局限性,但其进步意义仍然非常重大。
三、对于上层建筑博弈的忽视
在政治经济学理论中,尽管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的作用同样十分重要。如果忽视了上层建筑中各主体的博弈关系,忽略了政治变革、文化变迁等领域的研究,就无法找到社会再生产、社会财富分配过程中产生问题的真正根源,也就不会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严复主张施行斯密笔下的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通过市场机制实现财富分配公平。但是他忽视了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落后和集权统治下,由哪一种力量来建立市场机制的问题,因此市场机制的解决方案根本无法实现,这集中体现在他对国民财富再分配问题的认识方面:“民生而有群,徒群不足以相保,于是乎有国家君吏之设。国家君吏者,所以治此群也。治人者势不能以自养,于是乎养于治于人之人。”“身家之所以保,人道之所以尊,胥匡以生,皆必待财力而后举,故曰赋税贡助者,国民之公职也。”B17根据这一说法,无论是任何阶级和力量当政,国家公职人员之所以获得财富和收入,是由于他们提供了公共产品等“群治”服务,纳税人通过缴税把自己的一部分财富转移给国家,等于是购买了公共产品,所以严复指出:“国家之赋其民,非为私也,亦以取之于民者,还为其民而已。”B18不可否认这具有很大的历史进步性,但其只强调所谓“国家”对财富分配的重要作用和与人民大众的“取”“与”关系,忽略了上层建筑博弈中的国家架构和制度变迁对于经济增长与财富分配的决定作用。
康有为是中国近代著名的改良派思想家,是变法维新运动的主要领导人之一,其对于上层建筑政治力量的博弈有着一定认识,但却未能在本质层面寻求到真正可以依赖的力量。康有为的财富分配思想主要体现在其著作《大同书》中,其是古代儒家学说、某些西方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和资产阶级现行措施的大融合。在该书中,康有为因对封建社会的弊端十分不满,所以希望废除私有制度,在财产共有的基础上达到合理分配。康有为对中国封建制度的批评很多都与财富的分配有关,比如“等级迥绝”“名分之限制,体制之压迫”“赋税日以繁苛,摧抑民生”等。B19他所设计的制度变革力度相当大,要全面取消财产的私人所有:“今欲致大同必去人之私产而后可,凡农工商之业,必归之公。”B20只有“举天下之田地皆为公有,人无得私有而私买卖之”B21,才是消除财富贫富差距的有效途径。他认为私有制的游戏规则是“百事万业,皆祖竞争”,而这正是造成贫富悬殊的根源所在。康有为的大同世界理想的追求目标是争取财富分配的合理公平。但是康有为拘泥于“保皇”思想,并没有找准既能提高效率,又能确保公正的上层建筑诸力量博弈带来的财富分配制度变革。因此,毛泽东曾评价说:“康有为写了《大同书》,他没有也不可能找到一条到达大同的路。”B22
梁启超注重从经济基础的角度研究中国现实经济社会问题,套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土地集中的经验思考中国的土地产出的财富分配问题,但忽视了上层建筑中各主体的博弈关系。他认识到了微观领域中私有权对经济发展和财富分配的激励作用,能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其见解既有维护土地私有的一面,又存在着对农民作为社会革命主体之重要性估计不足的偏颇,忽略了农民阶级作为变革上层建筑的博弈主体作用,“普通小农,大率以勤俭贮蓄之结果,获得土地所有权,即复以勤俭贮蓄而保持之,扩充之。质而言之,则虽小农之本无田者,往往勤劳数年,即能进为田主,既进为田主之后,而仍自耕其田者,盖大多数也。而后此地代之岁进,实为其前此及现在之勤劳所应享之报酬”B23。
孙中山提出的“平均地权”这一重要纲领主要解决土地产出的财富占有的不公问题,但亦有着很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忽略了社会上层建筑中决定性力量的选择和博弈,主体模糊乃至缺失,存在空想性。1905年,孙中山在为同盟会制定的纲领中正式提出了“平均地权”的主张。他认为,“文明之福祉,国民平等以享之。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肇造社会的国家,俾家给人足,四海之内无一夫不获其所”,更重要的是,孙中山提出了“耕者有其田”B24的主张。“耕者有其田”是孙中山光辉的农业思想,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重要目标。毛泽东评价说:“采取某种必要的方法,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实行中山先生‘耕者有其田’的口号,扫除农村中的封建关系,把土地变为农民的私产。”B25但是,如前所述,在土地财富分配这一问题上,孙中山并未从整个社会上层建筑变革入手,而是希望地主、农民与政府来合作,通过和平商量来解决问题,既让农民得到利益,又使地主不受损失。他没有提出具体的制度约束和监管机制,忽略了当时中国社会空前尖锐的阶级矛盾,他的主张是不可能实现的。
综上而言,中国近代思想家虽然辩证地认识到了通过生产关系变革尤其是要素产权关系变革促进社会财富分配领域公平的重大意义,但却未能从根本上找到促进生产关系变革的方式,仅是期待通过改良甚至妥协来实现社会制度变迁,忽视了社会上层建筑中各方力量博弈带来的革命对于生产关系变革的巨大促进作用,这无疑体现出近代思想家们的片面性和局限性。
四、结论
在我国近代,对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财富分配严重不合理,贫富差距悬殊的问题,近代的思想家和革命家提出了很多有利于财富公平分配的主张,并把其中的一些运用于实际的社会改造中。但是,他们都是在旧的经济和政治体制下,仅从西方的思想和经验中来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的。他们的见解与当时中国社会的现实与特点并不相符,尽管提出了一些好的设想,但是在旧体制下根本无法实现。对于阶级之间的矛盾导致的财富分配不公,他们并不想通过革命的方式而只是想通过改良、和平的方式去解决,忽视了上层建筑层面博弈的重要性,表现出资产阶级代表人物的软弱性,这无疑是空想和妥协的。但从积极的意义来看,近代思想家对于相对过剩人口的关切、生产关系变革的重视,体现了他们对于彼时社会问题的辩证思考,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原理。更为重要的是,近代思想家的观点和论述中,体现了一种劳动创造价值的辩证认识,认为社会财富由“生利者”、“耕者”、“下工”等劳动人民创造,所以这些人群应该在财富分配中居于主体地位,应该分享更多的社会财富。这符合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原理,体现了我国近代思想家从“劳动”这一基本范畴出发,尊重劳动人民在创造价值、创造财富、分配财富中的重要作用和历史地位,寻求解决社会分配问题合理路径的唯物主义性质的积极探索。
由上述可以看出,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收入分配在减小贫富差距、实现分配公平这一目标的追求上与近代思想家关于财富公平分配思想是一致的,这也是公平思想的一种传承。但是,当代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分配原则、分配实现形式等都与过去的社会条件有着根本性的不同。我们应将历史上的财富公平分配思想与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去掉其旧时代的局限性,赋予其新时代的内涵,着力体现劳动创造价值这一基本理念,使得劳动者取得公平合理的报酬,促进财富和收入分配关系的合理化,并体现在实现当前我国分配领域公平的改革过程中。
注释
①②③B23梁启超:《饮冰室文集》卷十八,中华书局,1926年,第46、56、58、28页。
④⑤⑥⑦⑧⑨B19B20B21康有为:《大同书》,北京古籍出版社,1956年,第258、270、270、247、272、247、43、236、235页。
⑩梁启超:《饮冰室文集》卷十三,中华书局,1926年,第24页。
B11B13《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6年,第338、521页。
B12B14《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5年,第253、56页。
B15B16《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第377、399—400页。
B17B18严复译,《原富》下册,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686、724页。
B22《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71页。
B24《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6年,第297页。
B25《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78页。
责任编辑:王 轲
关键词:中国近代;福利分配;民生主义;政治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K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4)04-0144-04
中国近代主要思想家基于生产方式、社会形态、政治变革等方面提出的社会财富分配思想,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但其设想与中国当时的社会现实和特点并不相符,所以根本无法实现。本文拟从近代思想家论著中所涉及的人口问题、生产关系问题以及上层建筑博弈问题作一简要论述。
一、对于相对过剩人口的关切
政治经济学中,相对过剩人口是随着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生产过程中大量采用机器设备而排挤出的大量劳动力,是相对于资本需求而过剩的劳动力,是资本主义社会失业和贫困的根源所在。中国近代思想家虽未提出明确的相关概念,但提出的思想和理念在原理上与上述理论有着极为相通的地方。
梁启超倡导社会改良,他对资本主义经济阶层关系、财富分配关系有着清晰的认识。他认为,一个国家的贫富取决于人口中的生利和不生利者的比例,“夫一国之岁殖者,国中人民岁殖之总计也。综一国之民,无论或劳力或不劳力,劳力矣,或生利或不生利,而其待养于地之所产,民之所出则均。一国岁殖,只有此数。惟其养徒食者数寡,而后瞻能生者数多,瞻能生者数多,而后国之岁殖乃岁进,反是则其国未有不瘁焉者也”①。在梁启超所处的时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积贫积弱,社会中不从事劳动的不生利者少,但占有财富的绝对多数,社会中从事劳动的生利者人数占绝大多数,但占有财富却绝对少数。生利者得不到应有的收入,受到排挤,是因为存在大量的分利者所造成的。多数分利者“出于上等社会中等社会,而下等社会之人殆稀”,“中国官吏实乃分利之罪魁”。②中国近代史上,众多的不生利者相对于少数的生利者而言,是相对于资本及其占有者——不生利者而过剩的,是处于绝对贫困的,在财富分配领域几乎没有任何话语权和获益权,而且随着社会生产部门的技术不断改进,进一步固化了这种生利者处于劣势与不生利者居于优势地位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同时也形成了大量的无产阶级的产业后备军,财富和福利水平极其低下,分配地位处于最底层,是社会革命的坚实基础。
可以说,梁启超谓之的“生利者”,是创造商品价值和社会财富的劳动人民,只有劳动才能“生利”,才能获得相应的劳动收入和工作福利,这体现出明显的劳动价值论的色彩。分利者太多、分利量极大的不合理财富分配格局使得社会劳动力相对于资本而言相对剩余,导致了中国在财富占有方面的贫困,要求“讲求政策,务安插前此分利者,使有自新之道,以变为生利者”③。梁启超的生利分利说实际上谈的是市场经济中的财富合理分配问题。部分中国近代思想家已经对于财富分配不公平的表现和根源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考察,把脉较准,但开方未能对症下药,相应的解决策略未能明确主体及其力度。
二、对于生产关系变革的重视
在政治经济学理论中,生产关系的变化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变化,而且其中所有制,即产权关系的变化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中国近代的思想家虽未将其财富思想上升为生产关系的角度来考察其分配的问题,但却在生产关系的微观层面明确了产权关系变革对财富合理分配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在中国经济思想的发展史上,严复作为系统引进并阐发西方古典经济学理论的第一人而占有重要的地位。受翻译斯密著作的影响,严复认为,基于建立市场经济机制的经济关系变革才是国家富强、生产发展的根本出路,这里所指的就是重大社会生产关系变革;市场关系尤其是产权关系是财富分配的最重要依据。在其著作中,严复重视生产关系中透视社会经济问题的本质,根据要素产权不同,把社会收入分为工资、利润和地租三个部分,改变了中国传统的财富分配分析思路,突出了自由市场经济的思想。他对三种收入的分析基本上是赞同亚当·斯密的财富分配理论的。虽然严复的财富分配思想并非以原创见长,主要是借鉴西方古典经济学的经典思想,崇尚自由放任的市场机制配置要素产权关系,但是却注重生产关系变革,有着很强的的思想性。
康有为同样重视社会生产关系变革进行财富分配这一根本性问题,考虑了私有产权的激励效应问题,但他更为重视私有产权关系对社会民生的负面效果,认为其是造成财富分配差距的根源,甚至要用制度设计来全面取消私人财产权,建立大同社会,应该说康有为重视生产关系变革在财富分配乃至社会变迁中的决定性作用,但在生产关系内部公私所有制的构成界定方面还不明确甚至略显偏颇。与此同时,康有为也考虑了私有产权的激励效应问题,鉴于“人之性也,莫不自私”④,人们的进取心和竞争力如果由于实行公有制而丧失,就将使整个社会“苟且而退化”⑤,所以在他的关于社会生产关系变革的财富分配新制度设计中,一方面是“人皆工作,只有工资,无甚贫富”⑥,另一方面,工资也不是完全平均的,从事各种劳动的人,“其工价因其工之美恶勤惰为数十级而与之”⑦,只是“工钱虽多少有差而相去不能极远”⑧,“其至下之工,必足给其衣食之需”⑨。
与康有为不同,梁启超则更为重视私有制对社会生产和财富分配领域的激励,认为私有产权的存在能产生重要的利己动机和激励效应,在清朝末年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生产力状况下,极度落后的工业使得土地产权成为社会产权结构的重要构成。在对于社会生产关系变革的观点上,梁启超偏重土地产权领域的社会生产关系变革对于土地产出分配的决定性影响,但对于土地产权公有制可能带来的财富分配效果论述不足。梁启超认为土地为“不动产中之最主要者也。今一旦剥夺个人之土地所有权,是即将其财产所有权最重要之部分而剥夺之,而个人勤勉殖富之动机将减去泰半”⑩。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是试图推动旧中国社会生产关系变革的重要纲领,包括“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两大内容。一方面要解决中国的土地占有的不公问题,建立新的土地所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以生产关系的变革实现社会分配领域的公平以及社会秩序的公正;另一方面在“节制资本”领域,要限制资本及其掌控人群在社会权力结构中的扩张,制约社会生产关系中资本占有关系的作用,改变财富分配领域资本掌控力量强导致的剥削局面,扶助贫困,实现全社会民生的改善和财富的合理分配。孙中山主张防止资本利润过多导致普通民众财富减少,这具有很大的时代进步性。“节制资本”意在防止利用资本获得过多财富的弊端,即如孙中山所言:“吾人之所以持民生主义者,非反对资本,反对资本家耳,反对少数人占经济之势力,垄断社会之富源耳。”B11应该“故在吾之国际发展实业计划,拟将一概工业组成一极大公司,归诸中国人民公有”B12。“国家以所生之利,举便民之事,我民即共享其利”B13。在这里,孙中山已经注意到财富分配不公的原因之一在于资本权力的膨胀,而民生主义则以生产关系变革实现财富分配的合理化为目的。孙中山的财富分配思想倡导民生主义,以追求社会公正为重要特征。他曾提出:“民生主义,即贫富均等,不能以富等者压制贫者是也。”B14孙中山把民生看做“经济的中心和种种历史活动的中心”B15,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分配制度极不合理,而中国的财富占有不公平则集中在农村。孙中山认为中国的农民“很辛苦勤劳得来的粮食,被地主夺去大半,自己得到手的几乎不能够自养,这是很不公平的”,“我们要怎么样才能保障农民的权利,要怎么样令农民自己才可以多得收成,那便是关于平均地权的问题”。B16因此,孙中山的民生主义中“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两大内容有着很大的历史进步性。 综上而言,中国近代思想家基于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现实国情和生产力发展状况,认识到了应该通过生产关系变革,尤其是要素产权关系变革促进社会财富分配领域的公平化,这体现了近代思想家的敏锐洞察和辩证思考,尽管有其历史局限性,但其进步意义仍然非常重大。
三、对于上层建筑博弈的忽视
在政治经济学理论中,尽管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的作用同样十分重要。如果忽视了上层建筑中各主体的博弈关系,忽略了政治变革、文化变迁等领域的研究,就无法找到社会再生产、社会财富分配过程中产生问题的真正根源,也就不会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严复主张施行斯密笔下的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通过市场机制实现财富分配公平。但是他忽视了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落后和集权统治下,由哪一种力量来建立市场机制的问题,因此市场机制的解决方案根本无法实现,这集中体现在他对国民财富再分配问题的认识方面:“民生而有群,徒群不足以相保,于是乎有国家君吏之设。国家君吏者,所以治此群也。治人者势不能以自养,于是乎养于治于人之人。”“身家之所以保,人道之所以尊,胥匡以生,皆必待财力而后举,故曰赋税贡助者,国民之公职也。”B17根据这一说法,无论是任何阶级和力量当政,国家公职人员之所以获得财富和收入,是由于他们提供了公共产品等“群治”服务,纳税人通过缴税把自己的一部分财富转移给国家,等于是购买了公共产品,所以严复指出:“国家之赋其民,非为私也,亦以取之于民者,还为其民而已。”B18不可否认这具有很大的历史进步性,但其只强调所谓“国家”对财富分配的重要作用和与人民大众的“取”“与”关系,忽略了上层建筑博弈中的国家架构和制度变迁对于经济增长与财富分配的决定作用。
康有为是中国近代著名的改良派思想家,是变法维新运动的主要领导人之一,其对于上层建筑政治力量的博弈有着一定认识,但却未能在本质层面寻求到真正可以依赖的力量。康有为的财富分配思想主要体现在其著作《大同书》中,其是古代儒家学说、某些西方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和资产阶级现行措施的大融合。在该书中,康有为因对封建社会的弊端十分不满,所以希望废除私有制度,在财产共有的基础上达到合理分配。康有为对中国封建制度的批评很多都与财富的分配有关,比如“等级迥绝”“名分之限制,体制之压迫”“赋税日以繁苛,摧抑民生”等。B19他所设计的制度变革力度相当大,要全面取消财产的私人所有:“今欲致大同必去人之私产而后可,凡农工商之业,必归之公。”B20只有“举天下之田地皆为公有,人无得私有而私买卖之”B21,才是消除财富贫富差距的有效途径。他认为私有制的游戏规则是“百事万业,皆祖竞争”,而这正是造成贫富悬殊的根源所在。康有为的大同世界理想的追求目标是争取财富分配的合理公平。但是康有为拘泥于“保皇”思想,并没有找准既能提高效率,又能确保公正的上层建筑诸力量博弈带来的财富分配制度变革。因此,毛泽东曾评价说:“康有为写了《大同书》,他没有也不可能找到一条到达大同的路。”B22
梁启超注重从经济基础的角度研究中国现实经济社会问题,套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土地集中的经验思考中国的土地产出的财富分配问题,但忽视了上层建筑中各主体的博弈关系。他认识到了微观领域中私有权对经济发展和财富分配的激励作用,能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其见解既有维护土地私有的一面,又存在着对农民作为社会革命主体之重要性估计不足的偏颇,忽略了农民阶级作为变革上层建筑的博弈主体作用,“普通小农,大率以勤俭贮蓄之结果,获得土地所有权,即复以勤俭贮蓄而保持之,扩充之。质而言之,则虽小农之本无田者,往往勤劳数年,即能进为田主,既进为田主之后,而仍自耕其田者,盖大多数也。而后此地代之岁进,实为其前此及现在之勤劳所应享之报酬”B23。
孙中山提出的“平均地权”这一重要纲领主要解决土地产出的财富占有的不公问题,但亦有着很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忽略了社会上层建筑中决定性力量的选择和博弈,主体模糊乃至缺失,存在空想性。1905年,孙中山在为同盟会制定的纲领中正式提出了“平均地权”的主张。他认为,“文明之福祉,国民平等以享之。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肇造社会的国家,俾家给人足,四海之内无一夫不获其所”,更重要的是,孙中山提出了“耕者有其田”B24的主张。“耕者有其田”是孙中山光辉的农业思想,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重要目标。毛泽东评价说:“采取某种必要的方法,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实行中山先生‘耕者有其田’的口号,扫除农村中的封建关系,把土地变为农民的私产。”B25但是,如前所述,在土地财富分配这一问题上,孙中山并未从整个社会上层建筑变革入手,而是希望地主、农民与政府来合作,通过和平商量来解决问题,既让农民得到利益,又使地主不受损失。他没有提出具体的制度约束和监管机制,忽略了当时中国社会空前尖锐的阶级矛盾,他的主张是不可能实现的。
综上而言,中国近代思想家虽然辩证地认识到了通过生产关系变革尤其是要素产权关系变革促进社会财富分配领域公平的重大意义,但却未能从根本上找到促进生产关系变革的方式,仅是期待通过改良甚至妥协来实现社会制度变迁,忽视了社会上层建筑中各方力量博弈带来的革命对于生产关系变革的巨大促进作用,这无疑体现出近代思想家们的片面性和局限性。
四、结论
在我国近代,对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财富分配严重不合理,贫富差距悬殊的问题,近代的思想家和革命家提出了很多有利于财富公平分配的主张,并把其中的一些运用于实际的社会改造中。但是,他们都是在旧的经济和政治体制下,仅从西方的思想和经验中来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的。他们的见解与当时中国社会的现实与特点并不相符,尽管提出了一些好的设想,但是在旧体制下根本无法实现。对于阶级之间的矛盾导致的财富分配不公,他们并不想通过革命的方式而只是想通过改良、和平的方式去解决,忽视了上层建筑层面博弈的重要性,表现出资产阶级代表人物的软弱性,这无疑是空想和妥协的。但从积极的意义来看,近代思想家对于相对过剩人口的关切、生产关系变革的重视,体现了他们对于彼时社会问题的辩证思考,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原理。更为重要的是,近代思想家的观点和论述中,体现了一种劳动创造价值的辩证认识,认为社会财富由“生利者”、“耕者”、“下工”等劳动人民创造,所以这些人群应该在财富分配中居于主体地位,应该分享更多的社会财富。这符合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原理,体现了我国近代思想家从“劳动”这一基本范畴出发,尊重劳动人民在创造价值、创造财富、分配财富中的重要作用和历史地位,寻求解决社会分配问题合理路径的唯物主义性质的积极探索。
由上述可以看出,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收入分配在减小贫富差距、实现分配公平这一目标的追求上与近代思想家关于财富公平分配思想是一致的,这也是公平思想的一种传承。但是,当代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分配原则、分配实现形式等都与过去的社会条件有着根本性的不同。我们应将历史上的财富公平分配思想与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去掉其旧时代的局限性,赋予其新时代的内涵,着力体现劳动创造价值这一基本理念,使得劳动者取得公平合理的报酬,促进财富和收入分配关系的合理化,并体现在实现当前我国分配领域公平的改革过程中。
注释
①②③B23梁启超:《饮冰室文集》卷十八,中华书局,1926年,第46、56、58、28页。
④⑤⑥⑦⑧⑨B19B20B21康有为:《大同书》,北京古籍出版社,1956年,第258、270、270、247、272、247、43、236、235页。
⑩梁启超:《饮冰室文集》卷十三,中华书局,1926年,第24页。
B11B13《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6年,第338、521页。
B12B14《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5年,第253、56页。
B15B16《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第377、399—400页。
B17B18严复译,《原富》下册,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686、724页。
B22《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71页。
B24《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6年,第297页。
B25《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78页。
责任编辑:王 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