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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在当代刑法理论中确立一种法治观念 ,刑法学必须以重视行为及其实害的客观主义为基准进行建构。但是 ,刑法客观主义的继续发展 ,究竟应该坚持法益侵害说还是规范违反说 ?刑法判断的步骤是应当采用实证方法论还是注重价值论层面的意义 ,都是特别需要研究的两个基本“向度”问题。在当前中国 ,强调规范违反说的重要性可能更有现实意义。要在刑法基本立场上坚持客观主义 ,就必须在犯罪论中将事实认定与价值评价统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