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化解矛盾纠纷长效机制研究r——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切入点

来源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uixy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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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的基础工作,但在警务实践中存在个别民警思想认识不清、工作能力不足以及工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新时代“枫桥经验”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方法.公安机关可以借鉴“枫桥经验”之“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理念,构建以动态管控机制、多元化解机制、应急联动机制为主要内容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以有效提升工作效能,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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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相关科学技术应用于刑事诉讼过程中必然会催生出不同种类的证据材料,进而对当前的证据体系造成冲击.对于科学证据的内涵需要从诉讼法与科学技术两个维度进行有机整合.科学证据是在诉讼过程中,应用具有规律性、相对稳定性、简单性的知识体系和认识方法以及由相关知识所生发出的工具,为追求和实现案件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所发现和认识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科学证据的理论体系既包括哲学社会科学,又包括自然科学,形成“哲学—科学与技术—诉讼法与证据法”的“倒金字塔结构”,诉讼法和证据法则处于塔尖的位置.
证据学有认识与价值两个视角.认识证据中,经验事实具有多维性;判断证据价值,也具有多维性.关于中国证据法基础理论的争论引人注目,“从认识论走向价值论”便是其中之一.筛选证据材料,可否用价值取代认识呢?多维证据价值的选取,应聚焦案件事实.证据法认识事实和收集证据,应坚持中立性,而其价值选择则难免有倾向性.证据法律价值中,有实体价值和程序价值之别.证据收集和选择中,有价值错位情况.司法证明需要公正性.证据价值的选择与认定中,都有认识倾向性.证据法中,认识案件事实应先保障价值判断.证据价值的判断应统一于认识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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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刑侦基础工作之一的阵地控制,是侦查机关实施“从人到案”侦查模式的重要措施,在侦办侵财犯罪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作用.伴随着社会信息化、数据化水平的提升,阵地控制工作一度遭到质疑甚至否定,存在着控制范围扩大、控制能力弱化、手段更新缓慢等现实问题.侦查阵地控制工作必须与时俱进,通过对网络侦查阵地控制和拓展信息化侦查手段,来破解阵地控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发挥阵地控制工作在侦查破案中的应有作用.
当前的软暴力概念紧密关联于黑恶势力犯罪,其实质是黑恶势力实施的将恶害向受害人通告的行为.囿于这种认识,对由一般主体实施的软暴力犯罪行为无法进行规制,这对于惩治实际广泛存在的软暴力犯罪行为是非常不利的.事实上,软暴力行为正愈益成为一种新型的类型化犯罪.因此,有必要在借鉴域外相关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将那些侵犯精神活动自由的软暴力犯罪行为类型化为胁迫罪和强制罪,进一步严密刑法体系,以实现对软暴力行为的有效治理.
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影响力较大的社会性活动,大型体育赛事是恐怖袭击关注的重点目标.为了更有效地做好大型体育赛事的安保工作,对于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等犯罪行为,除了运用常规的防控体系进行反恐预防外,还需提高对反恐情报的认识,强化反恐情报预警,深入分析反恐情报预警的运行难题,在此基础上加强情报主导防控理念,加大恐怖袭击风险因素分析,扩大情报搜集的广度及深度,从而进一步提高情报分析和处理能力,构建完善的情报决策转化机制,利用人工智能提高情报决策效率,促进反恐情报预警体系更加成熟,最大限度地提高大型体育赛事的安全防控
涉案财物的处置是刑事诉讼活动中专门机关的重要职责之一.涉案财物能否依法妥善处置,关乎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保护.尽管我国已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涉案财物处置的法律制度,但是由于条文过于原则和概括,尚无法有效规制司法实践.2018年,我国开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成效明显,但也暴露出涉案财物处置方面的一系列问题.通过科学选取涉黑案件裁判文书样本进行实证研究,能够以点带面地剖析出我国涉案财物处置程序所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在此研究基础上,可借鉴域外相关制度,对我国涉案财物处置程序加以完善,以期确保将包括扫黑除恶在内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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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我国犯罪学基础理论创新发展存在诸多推动因素,主要为:党的理论体系丰富、发展的推动,网络社会兴起与高科技发展的推动,中国犯罪问题演变发展及其防控实践新探索的推动.新时代我国犯罪学基础理论创新发展的主要面向为:分化与重整——犯罪学不断完善与成熟,预防犯罪法治化理论形成,中国犯罪学本土化特色凸显.中国犯罪学基础理论创新发展需要开创三条主要路径:去刑事一体化,对犯罪问题评估的展开,犯罪预防性法律的法治化.
根据域外黑恶势力犯罪的自身特点,有关国家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方面积累了一定的治理优势,主要集中于侦查手段、机构设置、关联犯罪侦办与证人保护等方面.目前,我国在黑恶势力犯罪治理方面虽然取得很大进步,但仍存在不少提升空间,如罪名设置缺乏科学性、预防性措施存在短板、部门合作欠缺及专业执法机构缺位等问题仍需加以解决.结合我国黑恶势力犯罪治理的不足与域外黑恶势力犯罪治理经验,我国应当进一步完善罪名设置,强化预防性措施的运用,促进多部门间的合作,设立专门的执法机构,通过多元措施的体系运用更好地构建惩防一体化的黑恶势力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