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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第16条规定,登记机构依据自然资源调查结果和相关审批文件,结合相关资源管理部门的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公共管制及特殊保护规定或政策性文件以及不动产登记结果资料等,对登记的内容进行审核。根据相关规定,认为登记机构办理自然资源登记时,还应当收取实施自然资源登记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