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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市场经济产权关系、劳动关系的变化,职工民主管理与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应当立足于现代企业制度理论,转换职工民主管理以产权为依据的视角。法律对职工基于劳动合同关系、以劳权主体身份、用参与的方式介入企业管理进行系统化制度设计安排,要求参与管理通过劳资双方合意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发挥作用。因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法规避强势产权作用,需要劳资双方在管理领域以组织行为互动,并且约束各自行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从而达到劳动关系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