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中国历史文选》是大学历史教学的基础课,除了“语言工具课”的课程属性,该课程教学还应体现其历史性。通过在教学过程中运用考古实证、文献实证、经验与逻辑实证这三种具有代表性的实证方法,可以比较有效地呈现《中国历史文选》课程的历史性,使学生在提高阅读古文献能力的同时,增长历史知识。
关键词:中国历史文选;实证;历史性
在大学历史专业的教学中,《中国历史文选》是一门重要的基础课、必修课。一般认为,《中国历史文选》的课程性质是“历史系的语言工具课”。这个认识当然是正确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仅强调该课程的工具性,在教学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弊端,其中最为突出的便是过分着意于字词句段篇,单纯注重理顺文意,冲淡了该课程的另一项重要内在属性,即历史性。而众所周知,历史学的一大学科特征便是注重使用实证方法,“通过对史料的辨伪、批判和考证,以达到对历史的解释”。从这个意义上说,在教学过程中运用实证方法,便是将历史性融入《中国历史文选》教学的重要途径。
一、考古实证在《中国历史文选》教学中的运用
对于中国古代历史的认识,考古材料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可以印证、纠正、补充传世历史文献的记载,从而加深、拓宽我们对历史的理解。
1、秦直道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三十五年,“除道,道九原抵云阳,斩山堙谷,直通之。”记录的是秦朝实施的一项重大交通工程,即秦直道。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以前,学术界对这项工程的认识局限于寥寥无几的文献记载。但仅依靠文献记载,无法了解直道工程的规模,也无法更为真切地感知司马迁所谓秦始皇“固轻百姓力矣”的感叹。然而,运用实证方法,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一不足。
《史记·蒙恬列传》记载,“始皇欲游天下,道九原,直抵甘泉,乃使蒙恬通道,自九原抵甘泉,壍山堙谷,千八百里。道未就。”“千八百里”,约合今742.5公里,秦直道的总里程很明确。这条道路南起甘泉(即云阳,该县有甘泉山),在今陕西淳化县,北至九原,在今内蒙古包头,起始地点也相对明确。这就为历史地理学者、考古学者对秦直道的探索提供了方便。上个世界七十年代,历史地理学者史念海通过野外踏查这一实证方式,结合历史文献,尝试复原了秦直道的路线,掀起了秦直道研究的热潮。随着讨论的深入,又有一些学者认为,史念海所描述的直道线路偏西,从而提出了东线说。
而有的学者根据考古发掘所得秦直道数据,对秦直道的工程量作出这样的描述:“据粗略估算,以最保守的数字大略长度700公里,平均宽度50米,夯土路基厚50厘米计,秦直道的夯土土方量大约1500万立方米,按照汉代算术书《九章算术》中的比率,取土工程量大约2000万立方米。就是说,秦直道工程取用和移动的土方,如果堆筑成高1米、宽1米的土墙,可以绕地球半圈。”与这么大的工程量构成极大反差的是,直道主体工程的基本完成,工期仅有两年左右。显然,凭借考古与文献相结合所得的新认识,我们对司马迁发出的秦始皇“固轻百姓力矣”的感慨,会有更为真切的体认。
2、阿房宫
在秦直道之外,关于秦王朝的重大工程,《史记·秦始皇本纪》还记载:“乃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此处记录了建造阿房宫的历史事件。由于杜牧在文学经典《阿房宫赋》中指控“楚人一炬,可怜焦土”,千百年来,人们都认为阿房宫是被项羽焚毁了。不过,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李毓芳先生在主持阿房宫遗址发掘工作的过程中,发现如下两个突出现象:
首先,通常来讲,建筑遗迹中会有建筑材料的堆积,但是阿房宫遗址除了在墙基处发现筒瓦、板瓦残片,正殿区域内未见,说明阿房宫停工时,还没有殿顶;其次,秦汉宫殿建筑多在夯土台基上营建,夯土台基在高程上升的过程中会出现上层比下层的四个边缘往里退缩的收分现象,而阿房宫遗址夯土台基的南缘从上到下是一个缓坡,说明一直到工程废止的那一天,台基南边还是取土必经之路。
以上述两个发现为主要依据,李毓芳推断,阿房宫是一个未完工的项目,杜牧对项羽的指责,并不属实。由此也纠正了以往对历史的错误认识。
通过秦直道、阿房宫这两个考古实证运用于《中国历史文选》教学过程中的实例,我们不难发现,考古实证的教学方法,实际上就是小型的专题教学,它对《中国历史文选》的课堂教学有着积极作用,不仅可以“拓展学生的知识面”,还可以较好解决“课本知识的孤立和枯燥的毛病,学生听课的兴趣很容易就调动起来”。
二、文献实证在《中国历史文选》教学中的运用
不可否认,疏通文义是《中国历史文选》教学中具有基础地位的一项工作,但在达成这个目标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如基本的字义该如何把握?涉及的古代制度问题该如何理解?明显与当今现实不符的记载又该如何释疑?这都是教学过程中应当加以思考的。
1、基本字义的把握
《史记·六国年表序》记载:“及田常杀简公而相齐国,诸侯晏然弗讨,海内争于战功矣。”其中的“晏然弗讨”一语,一般理解为无动于衷。但是,“晏然”为何有无动于衷的含义?与此密切相关,“晏”字究竟何解?这还是应当加以说明的。在教学实践中,有的学生会从“晏”“宴”字型相近的角度,做出“晏”与“宴”通假的判断,然后以“宴”字所代表的饮食享乐来理解“晏然”的含义。实际上,这个理解路径并不合适。
“晏”字具有时间比较晚的意思。《史记》当中多处出现“晏驾”一词,如《范睢蔡泽列传》:“宫车一日晏驾,君虽恨于臣,无可奈何”。《樊郦滕灌列传》:“是时高帝病甚,人有恶哙党于吕氏,即上一日宫车晏驾,则哙欲以兵尽诛灭戚氏、赵王如意之属。”所谓“宫车晏驾”均指君主去世,属于一种委婉语,其具体含义如《史记集解》引应劭曰:“天子当晨起早作,如方崩殒,故称晏驾。”又引韦昭日:“凡初崩为‘晏驾’者,臣子之心犹谓宫车当驾而晚出。”可见“晏”字就是迟、晚的意思。 用迟、晚的含义去理解《六国年表序》出现的“晏然弗讨”,相对而言就比较易于理解,学生能够很形象地设想,对于齐国发生的臣弑君事件,诸侯就像一个事情紧急却依旧睡到自然醒的人一样,反映迟钝,漠不关心。这个理解路径要比“晏”“宴”通假更为合理,因为它是以丰富的文献资料为支撑的。
2、对古代制度的理解
《史记·六国年表序》记载:“《礼》日: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其域内名山大川。”其中涉及到古代祭祀权力的分配问题,不同身份、地位的人,所能够祭祀的对象不同,也就是说,祭祀对象的差异反映了社会成员的等级差异。对于此类制度性的历史知识,学生可能不甚晓。在这种情形下,为了说明这个问题,就可以搜集史籍中的如下事例来辅助教学。
《三国志·袁术传》:兴平二年,袁术“遂僭号。以九江太守为淮南尹。置公卿,祠南北郊。荒侈滋甚,后宫数百皆服绮毂,余粱肉,而士卒冻馁,江淮间空尽,人民相食。”封疆大吏祭祀天地,在古人看来,属于僭越行为,是要受到舆论谴责的。比如《后汉书·孔融传》:荆州牧刘表“不供职贡,多行僭伪,遂乃郊祀天地,拟斥乘舆。诏书班下其事。融上疏日:‘窃闻领荆州牧刘表桀逆放恣,所为不轨,至乃郊祀天地,拟仪社稷。虽昏僭恶极,罪不容诛,至于国体,宜且讳之。”’孔融认为刘表祭祀天地属于“桀逆放恣”、“昏僭恶极”的“不轨”行为,但他又反对揭露刘表,主要担心有伤“国体”。利用以上几则文献实证,基本就可展现出祭祀天地的专属权对于彰显皇权的重要性。
3、对大不同于当代体验的历史记载的释疑
《史记·货殖列传序》记载,“夫山西饶材、竹”。司马迁对山西物产的这一描述,并不符合当代人的一般印象,可能会对当代阅读者带来困惑。不过,生态环境史学者已经注意到,汉代历史文献中的某些说法似乎印证了司马迁的记载。
《史记·河渠书》:西汉时期,黄河决堤,汉武帝“乃使汲仁、郭昌发卒数万人塞瓠子决”,“是时东郡烧草,以故薪柴少,而下淇园之竹以为楗。”淇园在今河南省北部,堵塞黄河决口,使用了大量的“淇园之竹”,说明汉代北方气候适宜竹子生长。《后汉书·寇恂传》记载,东汉光武帝刘秀任命寇恂为河内太守,“伐淇园之竹,为矢百余万”,足见竹林规模之大。《后汉书·郭假传》记载,郭伋担任并州刺史,“始至行部,到西河美稷,有童儿数百,各骑竹马,道次迎拜。”美稷即今延安地区,竹马只是一种简单的棍状游戏道具,从外地购买的可能性极小,因此,数百儿童“各骑竹马”,反映了汉代延安地区亦产竹子。
通过以上几则文献实证,对司马迁所谓“山西饶材、竹”的疑问,便会涣然冰释。
需要指出的是,文献实证方法无论是针对字义把握、制度理解,抑或古今差异,都是由特定的问题意识引起的,目的在于正确把握历史文献所传达的信息。由于在此过程中大量使用文献实证,在方法上与清代乾嘉学派的考证方法颇为近似,因此基本可以视为一种研究性教学模式,其好处在于“使学生能够透过文献记载表层,深入了解历史或其中的某个侧面”。
三、经验与逻辑实证在《中国历史文选》教学中的运用
经验与逻辑是人们认识世界的重要手段,《中国历史文选》教学中遇到的一些疑难之处,往往可以尝试从这两个角度进行辨析。
1、经验实证的运用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对统一战争的定性,在秦始皇看来,东方六国的“畔秦”、“倍盟”、“绝秦使”等行为,都是非正义性的。与此相应,他主导的对六国的战争乃是“兴义兵,诛残贼”。但是,如果客观地看,六国的行为其实是为救亡图存而做出的努力,具有一定的正义性。那么秦国究竟是以一种什么样的话语逻辑,将六国的救亡视为不义,而将自身视为“义兵”呢?
从历史书写的角度来说,众所周知,历史往往由胜利者书写,由这一经验出发,我们很容易理解秦国为何将自身视为“义兵”。不过,我们还需要考虑秦国自身的特殊历史经验。自商鞅变法以来,秦国是一个极为讲究以法为治的国家,秦人的法律,比如父杀子、主杀奴,是得到国家认可的,并且还规定子与奴没有申诉权。其不近人情与不合理性,是很明显的,现代人几乎无法理解,但秦国却在执行着。这个事例说明,秦人对法律的态度比较极端化。而六国与秦之间的盟约,大多是在处于弱势的情况下被动签订的,以现在的标准,颇类于无效合同。但秦人对法律的极端心态,决定着他们对于履行国家盟约的坚决要求,盟约是否合理有效,那不是秦人所要考虑的问题。大概是这个原因,秦国才敢于大言不惭地宣称六国背叛盟约为不义之举,秦国兴兵讨伐六国为“义兵”。
2、逻辑实证的运用
《史记·货殖列传》:“谚曰:‘千金之子,不死于市。’此非空言也。”对此,有这样一种理解:“家累千金的富豪之子,没有因为犯罪而被砍头弃市的……此斥以钱财贿赂乱法之行。这个看法并没有命中司马迁的本意。司马迁是在“礼生于有而废于无”的观念之下提及“千金之子,不死于市”的,意在强调千金之子由于其特殊的经济地位,要比一般阶层讲究“礼节”,他们心中有着类似于“刑不上大夫”的观念,注重气节与尊严,故而不愿在犯法之后象平民那样“死于市”。联系到汉代权贵多有犯法之后自杀谢罪者,我们认为,司马迁提到“千金之子,不死于市”,所要强调的正是雄厚财力基础上养成的气节与耻辱感,应当更为合乎史家本意。如果理解为通过钱财贿赂以免死,那就会使太史公的话语逻辑显得前后不统一。
3、经验实证与逻辑实证的兼用
还应指出的是,经验实证与逻辑实证并不是相互排斥的,从认识论角度而言,经验往往是逻辑建立的基础,因此,对某些历史文献的理解,会兼用两种实证方法。比如《史记·货殖列传》记载:“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故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其中的“物贱之征贵”,有学者解作“物价过低时应提高征收价格”,这在逻辑上并不通顺。司马迁旨在说明各行各业、各个阶层的活动都是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并不是为了强调政府对自发经济活动的干预,如果按照“提高征收价格”理解,也会使司马迁的语言逻辑显得混乱。 以上是从逻辑实证的角度来判断既往理解的失误,而从经验实证的角度,我们则可以得出正解。物价走势与供求状况的反比关系,是市场运行的一个重要规律,也是经济生活中的常见现象。当商品价格高时,很多人投入生产,造成产品供大于求,物价降低。而当商品价格低时,投资撤出,产品减少,价格抬升。这个道理是不难理解的,作用于其中的是生产者的趋利心态,这正与司马迁所说“人各任其能,竭其能”,“若水之趋下”的描述相符。因此,司马迁所谓“贱之征贵,贵之征贱”,应当如有的《史记》研究专家所理解的那样,意思是价格低预示着变贵,价格高预示着走低。
经验与逻辑实证的运用,实际上就是引导学生模拟进入仿真的历史情境,对史家以及史家所记载的人物、事件给予同情式的理解,而这绝不是局限于咬文嚼字所能够实现的。有学者针对《史记》阅读曾表达过这样的想法:“不只是要理解其字面意义,更重要的是理解其内涵的思想”,其实,这个论断不只适用于《史记》,在整个《中国历史文选》的教学中,都应坚持这一趋向。
结语
实证方法在《中国历史文选》教学中的运用是多种多样的,需要根据不同的内容进行具有针对性的教学设计,才有可能获得比较理想的效果。因此,深入研究教材将是熟练运用实证方法的大前提,同时,对文献、考古等学科前沿的了解程度,也将是影响实证方法运用效果的重要因素。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多方面的不懈努力与探索,实证方法将成为提高《中国历史文选》教学质量的有效工具。
[参考文献]
[1]刘乃和主编;汝企和副主编.中国历史文选(第一册)[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
[2]侯云灏.20世纪中国的四次实证史学思潮[J].史学月刊,2004(7).
[3]王子今.秦直道的历史文化观照[J].人文杂志,2005(5).
[4]滕兰花.浅谈《中国历史文选》课程教学方法的新尝试[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06(2).
[5]刘新慧.关于高校《中国历史文选》课程教学的两点思考[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6).
[6]韩兆琦.史记(评注本)[M].长沙:岳麓书社,2007.
[7]张大可.史记全本新注[M].西安:三秦出版社,1990.
关键词:中国历史文选;实证;历史性
在大学历史专业的教学中,《中国历史文选》是一门重要的基础课、必修课。一般认为,《中国历史文选》的课程性质是“历史系的语言工具课”。这个认识当然是正确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仅强调该课程的工具性,在教学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弊端,其中最为突出的便是过分着意于字词句段篇,单纯注重理顺文意,冲淡了该课程的另一项重要内在属性,即历史性。而众所周知,历史学的一大学科特征便是注重使用实证方法,“通过对史料的辨伪、批判和考证,以达到对历史的解释”。从这个意义上说,在教学过程中运用实证方法,便是将历史性融入《中国历史文选》教学的重要途径。
一、考古实证在《中国历史文选》教学中的运用
对于中国古代历史的认识,考古材料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可以印证、纠正、补充传世历史文献的记载,从而加深、拓宽我们对历史的理解。
1、秦直道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三十五年,“除道,道九原抵云阳,斩山堙谷,直通之。”记录的是秦朝实施的一项重大交通工程,即秦直道。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以前,学术界对这项工程的认识局限于寥寥无几的文献记载。但仅依靠文献记载,无法了解直道工程的规模,也无法更为真切地感知司马迁所谓秦始皇“固轻百姓力矣”的感叹。然而,运用实证方法,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一不足。
《史记·蒙恬列传》记载,“始皇欲游天下,道九原,直抵甘泉,乃使蒙恬通道,自九原抵甘泉,壍山堙谷,千八百里。道未就。”“千八百里”,约合今742.5公里,秦直道的总里程很明确。这条道路南起甘泉(即云阳,该县有甘泉山),在今陕西淳化县,北至九原,在今内蒙古包头,起始地点也相对明确。这就为历史地理学者、考古学者对秦直道的探索提供了方便。上个世界七十年代,历史地理学者史念海通过野外踏查这一实证方式,结合历史文献,尝试复原了秦直道的路线,掀起了秦直道研究的热潮。随着讨论的深入,又有一些学者认为,史念海所描述的直道线路偏西,从而提出了东线说。
而有的学者根据考古发掘所得秦直道数据,对秦直道的工程量作出这样的描述:“据粗略估算,以最保守的数字大略长度700公里,平均宽度50米,夯土路基厚50厘米计,秦直道的夯土土方量大约1500万立方米,按照汉代算术书《九章算术》中的比率,取土工程量大约2000万立方米。就是说,秦直道工程取用和移动的土方,如果堆筑成高1米、宽1米的土墙,可以绕地球半圈。”与这么大的工程量构成极大反差的是,直道主体工程的基本完成,工期仅有两年左右。显然,凭借考古与文献相结合所得的新认识,我们对司马迁发出的秦始皇“固轻百姓力矣”的感慨,会有更为真切的体认。
2、阿房宫
在秦直道之外,关于秦王朝的重大工程,《史记·秦始皇本纪》还记载:“乃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此处记录了建造阿房宫的历史事件。由于杜牧在文学经典《阿房宫赋》中指控“楚人一炬,可怜焦土”,千百年来,人们都认为阿房宫是被项羽焚毁了。不过,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李毓芳先生在主持阿房宫遗址发掘工作的过程中,发现如下两个突出现象:
首先,通常来讲,建筑遗迹中会有建筑材料的堆积,但是阿房宫遗址除了在墙基处发现筒瓦、板瓦残片,正殿区域内未见,说明阿房宫停工时,还没有殿顶;其次,秦汉宫殿建筑多在夯土台基上营建,夯土台基在高程上升的过程中会出现上层比下层的四个边缘往里退缩的收分现象,而阿房宫遗址夯土台基的南缘从上到下是一个缓坡,说明一直到工程废止的那一天,台基南边还是取土必经之路。
以上述两个发现为主要依据,李毓芳推断,阿房宫是一个未完工的项目,杜牧对项羽的指责,并不属实。由此也纠正了以往对历史的错误认识。
通过秦直道、阿房宫这两个考古实证运用于《中国历史文选》教学过程中的实例,我们不难发现,考古实证的教学方法,实际上就是小型的专题教学,它对《中国历史文选》的课堂教学有着积极作用,不仅可以“拓展学生的知识面”,还可以较好解决“课本知识的孤立和枯燥的毛病,学生听课的兴趣很容易就调动起来”。
二、文献实证在《中国历史文选》教学中的运用
不可否认,疏通文义是《中国历史文选》教学中具有基础地位的一项工作,但在达成这个目标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如基本的字义该如何把握?涉及的古代制度问题该如何理解?明显与当今现实不符的记载又该如何释疑?这都是教学过程中应当加以思考的。
1、基本字义的把握
《史记·六国年表序》记载:“及田常杀简公而相齐国,诸侯晏然弗讨,海内争于战功矣。”其中的“晏然弗讨”一语,一般理解为无动于衷。但是,“晏然”为何有无动于衷的含义?与此密切相关,“晏”字究竟何解?这还是应当加以说明的。在教学实践中,有的学生会从“晏”“宴”字型相近的角度,做出“晏”与“宴”通假的判断,然后以“宴”字所代表的饮食享乐来理解“晏然”的含义。实际上,这个理解路径并不合适。
“晏”字具有时间比较晚的意思。《史记》当中多处出现“晏驾”一词,如《范睢蔡泽列传》:“宫车一日晏驾,君虽恨于臣,无可奈何”。《樊郦滕灌列传》:“是时高帝病甚,人有恶哙党于吕氏,即上一日宫车晏驾,则哙欲以兵尽诛灭戚氏、赵王如意之属。”所谓“宫车晏驾”均指君主去世,属于一种委婉语,其具体含义如《史记集解》引应劭曰:“天子当晨起早作,如方崩殒,故称晏驾。”又引韦昭日:“凡初崩为‘晏驾’者,臣子之心犹谓宫车当驾而晚出。”可见“晏”字就是迟、晚的意思。 用迟、晚的含义去理解《六国年表序》出现的“晏然弗讨”,相对而言就比较易于理解,学生能够很形象地设想,对于齐国发生的臣弑君事件,诸侯就像一个事情紧急却依旧睡到自然醒的人一样,反映迟钝,漠不关心。这个理解路径要比“晏”“宴”通假更为合理,因为它是以丰富的文献资料为支撑的。
2、对古代制度的理解
《史记·六国年表序》记载:“《礼》日: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其域内名山大川。”其中涉及到古代祭祀权力的分配问题,不同身份、地位的人,所能够祭祀的对象不同,也就是说,祭祀对象的差异反映了社会成员的等级差异。对于此类制度性的历史知识,学生可能不甚晓。在这种情形下,为了说明这个问题,就可以搜集史籍中的如下事例来辅助教学。
《三国志·袁术传》:兴平二年,袁术“遂僭号。以九江太守为淮南尹。置公卿,祠南北郊。荒侈滋甚,后宫数百皆服绮毂,余粱肉,而士卒冻馁,江淮间空尽,人民相食。”封疆大吏祭祀天地,在古人看来,属于僭越行为,是要受到舆论谴责的。比如《后汉书·孔融传》:荆州牧刘表“不供职贡,多行僭伪,遂乃郊祀天地,拟斥乘舆。诏书班下其事。融上疏日:‘窃闻领荆州牧刘表桀逆放恣,所为不轨,至乃郊祀天地,拟仪社稷。虽昏僭恶极,罪不容诛,至于国体,宜且讳之。”’孔融认为刘表祭祀天地属于“桀逆放恣”、“昏僭恶极”的“不轨”行为,但他又反对揭露刘表,主要担心有伤“国体”。利用以上几则文献实证,基本就可展现出祭祀天地的专属权对于彰显皇权的重要性。
3、对大不同于当代体验的历史记载的释疑
《史记·货殖列传序》记载,“夫山西饶材、竹”。司马迁对山西物产的这一描述,并不符合当代人的一般印象,可能会对当代阅读者带来困惑。不过,生态环境史学者已经注意到,汉代历史文献中的某些说法似乎印证了司马迁的记载。
《史记·河渠书》:西汉时期,黄河决堤,汉武帝“乃使汲仁、郭昌发卒数万人塞瓠子决”,“是时东郡烧草,以故薪柴少,而下淇园之竹以为楗。”淇园在今河南省北部,堵塞黄河决口,使用了大量的“淇园之竹”,说明汉代北方气候适宜竹子生长。《后汉书·寇恂传》记载,东汉光武帝刘秀任命寇恂为河内太守,“伐淇园之竹,为矢百余万”,足见竹林规模之大。《后汉书·郭假传》记载,郭伋担任并州刺史,“始至行部,到西河美稷,有童儿数百,各骑竹马,道次迎拜。”美稷即今延安地区,竹马只是一种简单的棍状游戏道具,从外地购买的可能性极小,因此,数百儿童“各骑竹马”,反映了汉代延安地区亦产竹子。
通过以上几则文献实证,对司马迁所谓“山西饶材、竹”的疑问,便会涣然冰释。
需要指出的是,文献实证方法无论是针对字义把握、制度理解,抑或古今差异,都是由特定的问题意识引起的,目的在于正确把握历史文献所传达的信息。由于在此过程中大量使用文献实证,在方法上与清代乾嘉学派的考证方法颇为近似,因此基本可以视为一种研究性教学模式,其好处在于“使学生能够透过文献记载表层,深入了解历史或其中的某个侧面”。
三、经验与逻辑实证在《中国历史文选》教学中的运用
经验与逻辑是人们认识世界的重要手段,《中国历史文选》教学中遇到的一些疑难之处,往往可以尝试从这两个角度进行辨析。
1、经验实证的运用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对统一战争的定性,在秦始皇看来,东方六国的“畔秦”、“倍盟”、“绝秦使”等行为,都是非正义性的。与此相应,他主导的对六国的战争乃是“兴义兵,诛残贼”。但是,如果客观地看,六国的行为其实是为救亡图存而做出的努力,具有一定的正义性。那么秦国究竟是以一种什么样的话语逻辑,将六国的救亡视为不义,而将自身视为“义兵”呢?
从历史书写的角度来说,众所周知,历史往往由胜利者书写,由这一经验出发,我们很容易理解秦国为何将自身视为“义兵”。不过,我们还需要考虑秦国自身的特殊历史经验。自商鞅变法以来,秦国是一个极为讲究以法为治的国家,秦人的法律,比如父杀子、主杀奴,是得到国家认可的,并且还规定子与奴没有申诉权。其不近人情与不合理性,是很明显的,现代人几乎无法理解,但秦国却在执行着。这个事例说明,秦人对法律的态度比较极端化。而六国与秦之间的盟约,大多是在处于弱势的情况下被动签订的,以现在的标准,颇类于无效合同。但秦人对法律的极端心态,决定着他们对于履行国家盟约的坚决要求,盟约是否合理有效,那不是秦人所要考虑的问题。大概是这个原因,秦国才敢于大言不惭地宣称六国背叛盟约为不义之举,秦国兴兵讨伐六国为“义兵”。
2、逻辑实证的运用
《史记·货殖列传》:“谚曰:‘千金之子,不死于市。’此非空言也。”对此,有这样一种理解:“家累千金的富豪之子,没有因为犯罪而被砍头弃市的……此斥以钱财贿赂乱法之行。这个看法并没有命中司马迁的本意。司马迁是在“礼生于有而废于无”的观念之下提及“千金之子,不死于市”的,意在强调千金之子由于其特殊的经济地位,要比一般阶层讲究“礼节”,他们心中有着类似于“刑不上大夫”的观念,注重气节与尊严,故而不愿在犯法之后象平民那样“死于市”。联系到汉代权贵多有犯法之后自杀谢罪者,我们认为,司马迁提到“千金之子,不死于市”,所要强调的正是雄厚财力基础上养成的气节与耻辱感,应当更为合乎史家本意。如果理解为通过钱财贿赂以免死,那就会使太史公的话语逻辑显得前后不统一。
3、经验实证与逻辑实证的兼用
还应指出的是,经验实证与逻辑实证并不是相互排斥的,从认识论角度而言,经验往往是逻辑建立的基础,因此,对某些历史文献的理解,会兼用两种实证方法。比如《史记·货殖列传》记载:“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故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其中的“物贱之征贵”,有学者解作“物价过低时应提高征收价格”,这在逻辑上并不通顺。司马迁旨在说明各行各业、各个阶层的活动都是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并不是为了强调政府对自发经济活动的干预,如果按照“提高征收价格”理解,也会使司马迁的语言逻辑显得混乱。 以上是从逻辑实证的角度来判断既往理解的失误,而从经验实证的角度,我们则可以得出正解。物价走势与供求状况的反比关系,是市场运行的一个重要规律,也是经济生活中的常见现象。当商品价格高时,很多人投入生产,造成产品供大于求,物价降低。而当商品价格低时,投资撤出,产品减少,价格抬升。这个道理是不难理解的,作用于其中的是生产者的趋利心态,这正与司马迁所说“人各任其能,竭其能”,“若水之趋下”的描述相符。因此,司马迁所谓“贱之征贵,贵之征贱”,应当如有的《史记》研究专家所理解的那样,意思是价格低预示着变贵,价格高预示着走低。
经验与逻辑实证的运用,实际上就是引导学生模拟进入仿真的历史情境,对史家以及史家所记载的人物、事件给予同情式的理解,而这绝不是局限于咬文嚼字所能够实现的。有学者针对《史记》阅读曾表达过这样的想法:“不只是要理解其字面意义,更重要的是理解其内涵的思想”,其实,这个论断不只适用于《史记》,在整个《中国历史文选》的教学中,都应坚持这一趋向。
结语
实证方法在《中国历史文选》教学中的运用是多种多样的,需要根据不同的内容进行具有针对性的教学设计,才有可能获得比较理想的效果。因此,深入研究教材将是熟练运用实证方法的大前提,同时,对文献、考古等学科前沿的了解程度,也将是影响实证方法运用效果的重要因素。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多方面的不懈努力与探索,实证方法将成为提高《中国历史文选》教学质量的有效工具。
[参考文献]
[1]刘乃和主编;汝企和副主编.中国历史文选(第一册)[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
[2]侯云灏.20世纪中国的四次实证史学思潮[J].史学月刊,2004(7).
[3]王子今.秦直道的历史文化观照[J].人文杂志,2005(5).
[4]滕兰花.浅谈《中国历史文选》课程教学方法的新尝试[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06(2).
[5]刘新慧.关于高校《中国历史文选》课程教学的两点思考[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6).
[6]韩兆琦.史记(评注本)[M].长沙:岳麓书社,2007.
[7]张大可.史记全本新注[M].西安:三秦出版社,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