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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总会在不确定的场合莫名其妙地想起一些人和事。比如今天下午在网吧,我想起了林朵。准确的说,我想起了十六岁的林朵,正在洗澡的林朵。
那时,林朵住在我隔壁,中间是一堵红色的且爬满藤蔓的砖墙。有一天我终于忍受不住墙那边传来的“哗哗”水声的诱惑,忍受着被藤刮伤的疼痛把头伸到了围墙以上。彼时林朵就站在一个木盆中,用红色的塑料水舀往身上浇水,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一个女人的裸体,我的眼睛被她怒放的身体狠狠地刺伤。唇干舌燥之后,是漫长的遐想的夜。
这件事情成了我吹嘘的资本,别的男孩也都断了娶林朵过门的想念,尽管非常不情愿,没有办法。即使他们中的某一个追到了林朵,我也会大声地羞辱他——你老婆早就被我看过了——谁能受得了这种羞辱呢?所以林朵只能是我一个人的了。
爱情是不可以勉强的,但肉体可以。就在林朵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那天,我把她约到了环城河边,想要勉强她的身体。
林朵一个右钩拳把我打到河里,河水荡漾着月光的冷,那时我才刚刚学会游泳,心有余而力不足,一阵抽筋般的乱动之后我勉强爬到了岸边,嘴唇冻得发紫,却依然对着那个正在远去的细长的背影大声喊:“林朵,我爱你!”
这是迄今为止,我唯一一件和浪漫扯上点关系的往事。
在网吧里想女人是件很奢侈的事情,因为上网很贵,尤其是在这种豪华的包间,有免费的香烟和劣质的茶。偶尔有妖艳的女子冒失却又矜持地闯进来,跟我搭讪,她们指望有个男人带她们出去过夜,好赚回接下来几天的上网费用。我不介意跟她们出去,前提是她们得付给我钱。
这当然不可能,我只能装得很君子,对她们胸前故意裸露出来的那白花花油腻腻的一片视若罔闻。她们不知道,我是她们的同事,我们是服务者,没有被服务的权利。这些日子,我没有太多的欲望,对钱和对女人都是如此,所以我的服务对象只剩下一个人,当我没有钱的时候,她会陪我过夜。
2.在我刚认识付蕊的时候,她只抽一种叫esse的韩国烟,现在,她和我一样,抽很冲的都宝,粗大的烟雾颗粒在肺里四面撞击的感觉让她觉得很充实。
她就坐在黄昏下的落地窗前,游戏般地吐着无聊的烟圈,看它们撞击到茶色玻璃上然后四散开去。我进门的时候她都没有回头,这是毫无悬念的事情,只有我有她的钥匙。我会给她烧一顿可口的晚餐,只有吃饱了才有欲望做一些适合夜晚的事情。
付蕊很满意地看着我和我的菜,浅浅地笑,茶色玻璃加深的暮色落在她的脸上,有种动人的颜色。“你应该去做厨师,正正经经地过日子。”
“在你这样的女人面前保持正经是最大的浪费。”我笑得很贱。
付蕊的目光氤氲起来,好像她的眼睛和她的嘴一样可以吞云吐雾。这是一种暗示,表示她很有兴趣做一件事情,我永远想象不到她会在何时产生这样一种兴趣,完全没有前兆和规律,这让我的配合显得有些难度。
那些菜渐渐变凉,付蕊却在渐渐变热,她在我的怀里翻腾扭曲如一尾蛇。
她摩挲着我的身体,过了一会儿,睁开眼睛,善意地笑:“把我想象成你爱着的那个女人吧,这样会容易一些。”
每次这个时候我都会想到林朵,她站在记忆中的那个潮湿闷热的黄昏院落里,清澈的水泼洒着圆润白皙的身体,水滴充满诱惑,如同晶莹的珍珠挑逗着我的神经……
付蕊的痉挛终于缓缓平息下来。
我在清晨醒过来,和以往一样,付蕊不知道去了哪里,茶几上照例压着一叠钞票,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值这个价钱,我只知道付蕊付得起。
3.也许每个城市都会有个叫做“文化广场”的地方,每天上演同样的喧哗。我就是在文化广场再见林朵的。傍晚5点半,她从广场旁边的一座写字楼出来,迈着很惬意很优雅的步子,顺着广场的对角线笔直地走向熙来攘往的人群,阳光在她微微扬起的裙摆上翩跹,很美。
第二天,同样的时候,我穿上黑色笔挺的西装,夹着新买的公文包,站在广场上等着和她擦肩而过的那一刻。我摆出很匆忙的样子,似乎是不经意间认出了她。
“咿,你不是林朵吗?”我在她的身后喊道。
她回头,也认出了我,很礼貌地笑起来。
“你也在这附近上班吗?好巧啊!怎么从来没有遇见过你呢?”说谎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我很适合地把握住喜悦的程度。
“我刚研究生毕业,这个月才开始上班。”她解释。
我提议为重逢小聚片刻,毕竟那么多年的邻居,少年时无论情愿与否都得抬头不见低头见,这理由堂皇到她无法拒绝。
我们在饭馆里落座,很小的饭馆,接近于大排档。之所以选择这样的地方,是因为我们童年的那片平房中有很多这样的饭馆,油烟的香气让人毫不含蓄地勾出怀旧的心理。喝少许的酒,用往事下酒,比在讲究情调的咖啡店更能拉近两个人的距离。
林朵的酒气上涌,变成脸上的一抹酡红。
我说:“林朵,我偷看过你洗澡。”她捂着嘴笑,摇摇头,表示不相信。
点到即止,我送她回家,到她楼下的时候我说:“林朵,那天你把我推到河里之后我对你说的那句话,到现在还是真的。你知道那时候为什么没人追你吗?因为我告诉他们,我已经看过你光屁股的样子,所以你只能是我的了。”
她有些生气的样子,却又觉得为这么久远的事情生气很不值当,哭笑不得,只能告别。“再见,色狼。”她说。
我知道,当林朵再次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可以抓住她,就像我抓住其他女人那样。我也知道,爱情危险,因为再绚烂的谎言再逼真的包装都有露馅的时候。我跟自己说,等到该失去的时候就失去吧,这就是宿命。
4.我游荡在林朵和付蕊之间,感觉自己被分成两半,一边早已沉沦,一边正在沉沦。
没钱的时候就去找付蕊,给她做晚饭,陪她躺在床上抽很冲的都宝,说很无聊的黄色笑话。她说让我娶她,我说应该是她给我赎身才对,争辩后是放荡的笑。
“你穿西装的样子很帅啊!”付蕊不止一次说,“是穿给你喜欢的人看的吧。” “是啊,就是穿给你看的啊。”我抚摸她的身体,心里却泛起林朵的影子。
翌日清晨我总是独自在床上醒来,不知付蕊去向。我必须要洗澡,冲去付蕊留在我身上的那些暧昧的香气,用毛刷刷去衣服上可能潜藏的付蕊的头发,然后把茶几上那一摞钞票装进口袋。有了钱,在关上门离开的那一刻想到林朵,居然有种新生的喜悦。
那钱揣进口袋,便成了我爱情的唯一资本。我约林朵吃饭喝酒怀旧,把陈芝麻烂谷子都刨出来絮叨个够。
5.林朵第一次约我,是在两个月之后,在她的公寓小屋。她烧的菜,咸得难以下咽,但即便是毒药,这时的我依然会面带由衷的微笑把它们咽下去。
林朵说了很多话,都是些工作中的郁闷和生活的无奈,开始时还条理清晰,渐渐便语无伦次了。最后她靠在椅子上,毫无节制地把啤酒往嘴里倒,当所有的啤酒都喝光的时候,她颓然地伏在桌子上,悲伤地抽泣起来。
“你知道,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的。”她来回颠倒地重复这句话。
我把她扶到床上,用冷毛巾敷她滚烫的额头。她睁开眼睛,抓住我的手:“你真的爱我吗?”我点点头。
“你现在可以做你想做的任何事情。”
我点点头。我抱住她,亲吻她,抚摸她,她的身体像团火在燃烧,她的唇却冰冷。
林朵就在第二天早晨离开了我,我在她的屋子里等了三天三夜,又去她的公司打听,可她最终还是没有回来。
6.脱下西装解下领带,扔掉公文包,还原成原来的样子,在网吧的包厢里,抽很冲的香烟喝劣质的茶,数着时间一天一天过去。
分不清是几个月还是几年,总之挺长的一段日子,我躺在付蕊的床上,无所事事地看着电视。付蕊躺在我的胸口,抚摸那里日渐明晰的肋骨,说:“和我在一起吧,我养你。”
“好啊。”我笑着。
“你知道为什么早晨的时候你总看不见我吗?是因为我不愿当面把钱交给你,这样会让我舒服一些,好像我们之间不是那种简单的金钱交易,好像是我在养你。”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我拨弄着她的发,居然被感动了。
“因为很久以前,我爱过一个男人,你很像他。”
“后来有一天,另一个男人找我,要我嫁给他,他很有钱,我却不喜欢,所以当他提出给我30万的时候,我还是拒绝了他。30万是买不到我的爱情的。”
“他又加了10万,我还是没答应,他10万10万地往上加,一直加到了300万,我答应了。300万买不到我的爱情,却可以买到我的人。现在他死了,他所有的钱都是我的,我可以养你到死。”
“好的,我答应你。”我毫不犹豫便答应了。有什么理由让我不答应?爱和不爱的问题对于我和付蕊来说已经廉价到没有争辩的价值了。
“我知道你爱过一个人,她叫林朵。”付蕊继续说。
我愣了,不知道她从哪里得知这个名字,只能无言等她解释。
她说:“那段时间你天天西装革履的,我就知道你一定遇到了你爱着的那个人,你来找我只是为了和她在一起。”
“我把我丈夫做过的事情对那个叫林朵的女孩做了一遍,从30万加到300万。”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告诉你这个吗?是因为我知道你和我一样,是没有办法回头的。从我们选择出卖身体的那一天开始,就没有资格说爱了。”
7.我是在夜里离开的,那时星光正灿烂。
这城市安静得像是卸妆后安然睡去的女子,疲惫憔悴却依然美丽。我是她脸上的一粒微尘,走着走着,等着阳光把自己抹去。
责任编辑/董晓晓
那时,林朵住在我隔壁,中间是一堵红色的且爬满藤蔓的砖墙。有一天我终于忍受不住墙那边传来的“哗哗”水声的诱惑,忍受着被藤刮伤的疼痛把头伸到了围墙以上。彼时林朵就站在一个木盆中,用红色的塑料水舀往身上浇水,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一个女人的裸体,我的眼睛被她怒放的身体狠狠地刺伤。唇干舌燥之后,是漫长的遐想的夜。
这件事情成了我吹嘘的资本,别的男孩也都断了娶林朵过门的想念,尽管非常不情愿,没有办法。即使他们中的某一个追到了林朵,我也会大声地羞辱他——你老婆早就被我看过了——谁能受得了这种羞辱呢?所以林朵只能是我一个人的了。
爱情是不可以勉强的,但肉体可以。就在林朵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那天,我把她约到了环城河边,想要勉强她的身体。
林朵一个右钩拳把我打到河里,河水荡漾着月光的冷,那时我才刚刚学会游泳,心有余而力不足,一阵抽筋般的乱动之后我勉强爬到了岸边,嘴唇冻得发紫,却依然对着那个正在远去的细长的背影大声喊:“林朵,我爱你!”
这是迄今为止,我唯一一件和浪漫扯上点关系的往事。
在网吧里想女人是件很奢侈的事情,因为上网很贵,尤其是在这种豪华的包间,有免费的香烟和劣质的茶。偶尔有妖艳的女子冒失却又矜持地闯进来,跟我搭讪,她们指望有个男人带她们出去过夜,好赚回接下来几天的上网费用。我不介意跟她们出去,前提是她们得付给我钱。
这当然不可能,我只能装得很君子,对她们胸前故意裸露出来的那白花花油腻腻的一片视若罔闻。她们不知道,我是她们的同事,我们是服务者,没有被服务的权利。这些日子,我没有太多的欲望,对钱和对女人都是如此,所以我的服务对象只剩下一个人,当我没有钱的时候,她会陪我过夜。
2.在我刚认识付蕊的时候,她只抽一种叫esse的韩国烟,现在,她和我一样,抽很冲的都宝,粗大的烟雾颗粒在肺里四面撞击的感觉让她觉得很充实。
她就坐在黄昏下的落地窗前,游戏般地吐着无聊的烟圈,看它们撞击到茶色玻璃上然后四散开去。我进门的时候她都没有回头,这是毫无悬念的事情,只有我有她的钥匙。我会给她烧一顿可口的晚餐,只有吃饱了才有欲望做一些适合夜晚的事情。
付蕊很满意地看着我和我的菜,浅浅地笑,茶色玻璃加深的暮色落在她的脸上,有种动人的颜色。“你应该去做厨师,正正经经地过日子。”
“在你这样的女人面前保持正经是最大的浪费。”我笑得很贱。
付蕊的目光氤氲起来,好像她的眼睛和她的嘴一样可以吞云吐雾。这是一种暗示,表示她很有兴趣做一件事情,我永远想象不到她会在何时产生这样一种兴趣,完全没有前兆和规律,这让我的配合显得有些难度。
那些菜渐渐变凉,付蕊却在渐渐变热,她在我的怀里翻腾扭曲如一尾蛇。
她摩挲着我的身体,过了一会儿,睁开眼睛,善意地笑:“把我想象成你爱着的那个女人吧,这样会容易一些。”
每次这个时候我都会想到林朵,她站在记忆中的那个潮湿闷热的黄昏院落里,清澈的水泼洒着圆润白皙的身体,水滴充满诱惑,如同晶莹的珍珠挑逗着我的神经……
付蕊的痉挛终于缓缓平息下来。
我在清晨醒过来,和以往一样,付蕊不知道去了哪里,茶几上照例压着一叠钞票,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值这个价钱,我只知道付蕊付得起。
3.也许每个城市都会有个叫做“文化广场”的地方,每天上演同样的喧哗。我就是在文化广场再见林朵的。傍晚5点半,她从广场旁边的一座写字楼出来,迈着很惬意很优雅的步子,顺着广场的对角线笔直地走向熙来攘往的人群,阳光在她微微扬起的裙摆上翩跹,很美。
第二天,同样的时候,我穿上黑色笔挺的西装,夹着新买的公文包,站在广场上等着和她擦肩而过的那一刻。我摆出很匆忙的样子,似乎是不经意间认出了她。
“咿,你不是林朵吗?”我在她的身后喊道。
她回头,也认出了我,很礼貌地笑起来。
“你也在这附近上班吗?好巧啊!怎么从来没有遇见过你呢?”说谎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我很适合地把握住喜悦的程度。
“我刚研究生毕业,这个月才开始上班。”她解释。
我提议为重逢小聚片刻,毕竟那么多年的邻居,少年时无论情愿与否都得抬头不见低头见,这理由堂皇到她无法拒绝。
我们在饭馆里落座,很小的饭馆,接近于大排档。之所以选择这样的地方,是因为我们童年的那片平房中有很多这样的饭馆,油烟的香气让人毫不含蓄地勾出怀旧的心理。喝少许的酒,用往事下酒,比在讲究情调的咖啡店更能拉近两个人的距离。
林朵的酒气上涌,变成脸上的一抹酡红。
我说:“林朵,我偷看过你洗澡。”她捂着嘴笑,摇摇头,表示不相信。
点到即止,我送她回家,到她楼下的时候我说:“林朵,那天你把我推到河里之后我对你说的那句话,到现在还是真的。你知道那时候为什么没人追你吗?因为我告诉他们,我已经看过你光屁股的样子,所以你只能是我的了。”
她有些生气的样子,却又觉得为这么久远的事情生气很不值当,哭笑不得,只能告别。“再见,色狼。”她说。
我知道,当林朵再次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可以抓住她,就像我抓住其他女人那样。我也知道,爱情危险,因为再绚烂的谎言再逼真的包装都有露馅的时候。我跟自己说,等到该失去的时候就失去吧,这就是宿命。
4.我游荡在林朵和付蕊之间,感觉自己被分成两半,一边早已沉沦,一边正在沉沦。
没钱的时候就去找付蕊,给她做晚饭,陪她躺在床上抽很冲的都宝,说很无聊的黄色笑话。她说让我娶她,我说应该是她给我赎身才对,争辩后是放荡的笑。
“你穿西装的样子很帅啊!”付蕊不止一次说,“是穿给你喜欢的人看的吧。” “是啊,就是穿给你看的啊。”我抚摸她的身体,心里却泛起林朵的影子。
翌日清晨我总是独自在床上醒来,不知付蕊去向。我必须要洗澡,冲去付蕊留在我身上的那些暧昧的香气,用毛刷刷去衣服上可能潜藏的付蕊的头发,然后把茶几上那一摞钞票装进口袋。有了钱,在关上门离开的那一刻想到林朵,居然有种新生的喜悦。
那钱揣进口袋,便成了我爱情的唯一资本。我约林朵吃饭喝酒怀旧,把陈芝麻烂谷子都刨出来絮叨个够。
5.林朵第一次约我,是在两个月之后,在她的公寓小屋。她烧的菜,咸得难以下咽,但即便是毒药,这时的我依然会面带由衷的微笑把它们咽下去。
林朵说了很多话,都是些工作中的郁闷和生活的无奈,开始时还条理清晰,渐渐便语无伦次了。最后她靠在椅子上,毫无节制地把啤酒往嘴里倒,当所有的啤酒都喝光的时候,她颓然地伏在桌子上,悲伤地抽泣起来。
“你知道,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的。”她来回颠倒地重复这句话。
我把她扶到床上,用冷毛巾敷她滚烫的额头。她睁开眼睛,抓住我的手:“你真的爱我吗?”我点点头。
“你现在可以做你想做的任何事情。”
我点点头。我抱住她,亲吻她,抚摸她,她的身体像团火在燃烧,她的唇却冰冷。
林朵就在第二天早晨离开了我,我在她的屋子里等了三天三夜,又去她的公司打听,可她最终还是没有回来。
6.脱下西装解下领带,扔掉公文包,还原成原来的样子,在网吧的包厢里,抽很冲的香烟喝劣质的茶,数着时间一天一天过去。
分不清是几个月还是几年,总之挺长的一段日子,我躺在付蕊的床上,无所事事地看着电视。付蕊躺在我的胸口,抚摸那里日渐明晰的肋骨,说:“和我在一起吧,我养你。”
“好啊。”我笑着。
“你知道为什么早晨的时候你总看不见我吗?是因为我不愿当面把钱交给你,这样会让我舒服一些,好像我们之间不是那种简单的金钱交易,好像是我在养你。”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我拨弄着她的发,居然被感动了。
“因为很久以前,我爱过一个男人,你很像他。”
“后来有一天,另一个男人找我,要我嫁给他,他很有钱,我却不喜欢,所以当他提出给我30万的时候,我还是拒绝了他。30万是买不到我的爱情的。”
“他又加了10万,我还是没答应,他10万10万地往上加,一直加到了300万,我答应了。300万买不到我的爱情,却可以买到我的人。现在他死了,他所有的钱都是我的,我可以养你到死。”
“好的,我答应你。”我毫不犹豫便答应了。有什么理由让我不答应?爱和不爱的问题对于我和付蕊来说已经廉价到没有争辩的价值了。
“我知道你爱过一个人,她叫林朵。”付蕊继续说。
我愣了,不知道她从哪里得知这个名字,只能无言等她解释。
她说:“那段时间你天天西装革履的,我就知道你一定遇到了你爱着的那个人,你来找我只是为了和她在一起。”
“我把我丈夫做过的事情对那个叫林朵的女孩做了一遍,从30万加到300万。”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告诉你这个吗?是因为我知道你和我一样,是没有办法回头的。从我们选择出卖身体的那一天开始,就没有资格说爱了。”
7.我是在夜里离开的,那时星光正灿烂。
这城市安静得像是卸妆后安然睡去的女子,疲惫憔悴却依然美丽。我是她脸上的一粒微尘,走着走着,等着阳光把自己抹去。
责任编辑/董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