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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对于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依法治国 法治政府 公平正义 现代化
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举措。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法治政府的涵义及其特征
法治政府就是政府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政府的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法治政府主要是对行政机构运行的形而上的理想描摹,强调行政权力运行中侧重法律对政府而非公民的规制,以及政府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
(一)法治政府的新内涵。关于法治政府的涵义,学者们理解的核心都在于,法治政府就是政府在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政府的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简单而言,法治政府就是政府权力的来源、行使及对其监督均纳入法治轨道。
(二)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法治即良法之治,法治政府首先即要求政府依法行政,这也是依法治国基本国策的必然要求和题中应有之意。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政府作为行政执法主体,具有依法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各项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乃是推进严格执法、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基础和前提。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机构和职能法定。行政机关的所有权力都来源于法律,都是由法律明确规定。法律没有赋予行政机关的权力,行政机关就不得行使,这是依法行政的最基本要求,也是法治政府的逻辑起点。因为政府的权力不是原生的,而是派生的,来源于人民的授权,来源于立法机关的授权。没有法律规定,这种权力就不存在,一旦行使就可能是违法无效的。
(二)行政执法的规范化。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实施的与社会民众联系最为密切、接触最为频繁的行政活动,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直接影响着民众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状况的认识和感知。因此,对于绝大多数普通民众而言,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是衡量法治政府的最重要标准之一。
(三)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不仅意味着行政机关应该依法行使可能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权力,也强调行政机关要依法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实现秩序行政与给付行政的统一。如果一个政府不能高效便民地提供公共服务,那么就很难称之为现代意义的法治政府。因此,服务型政府的构建既是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也是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主权”这一宪法原则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在网络化、信息化背景下,政府信息公开更具有特殊的法治意义传统的保密行政早已被各国政府所抛弃,透明政府是现代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与程度也成为衡量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标。
三、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及任务
(一)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治政府建设最重要最基本的要求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包括依法进行行政决策、依法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执法和依法裁决争议纠纷。在目前行政立法日趋完善的条件下,相较于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立法,依法执法在依法行政中具有更为重要的地位。
(二)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是十九大报告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又一重要任务和要求。“转变政府职能”要求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深化简政放权”要求各级政府继续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创新监管方式”则要求政府充分发挥互联网、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现代科学技术在行政监管中的作用。
(三)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同样是十九大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和要求。“增强政府公信力”首先要求政府依法履职,杜绝乱作为和不作为,其次,要进一步推进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诚信守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目标。十九大报告在阐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时,强调我们的一切工作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四)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十九大报告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另一项新任务和新要求是“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关于“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十九大报告是将行政管理体制放在党和国家整个机构设置和治理机制中进行考虑、谋划和设计的。“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四、结语
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系统完备的宏伟工程,需要在党的领导下、在人民的支持下、在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有步骤、分阶段的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能否顺利实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崭新背景下,在全面以法治治国的战略布局下,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事业面临着全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对着新的挑战,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法治政府的宏伟目标必将实现。
【参考文献】
[1] 关保英.法治政府的新内涵[J].南京社会科学,2015.(1).
[2] 关保英.法治政府概论[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
[3] 姜明安.论新时代中国特色法治政府建设[N].北京大学学报,2018.(1).
作者简介:马世英,男,汉族,河南开封,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在读,主研究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关键词】 依法治国 法治政府 公平正义 现代化
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举措。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法治政府的涵义及其特征
法治政府就是政府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政府的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法治政府主要是对行政机构运行的形而上的理想描摹,强调行政权力运行中侧重法律对政府而非公民的规制,以及政府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
(一)法治政府的新内涵。关于法治政府的涵义,学者们理解的核心都在于,法治政府就是政府在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政府的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简单而言,法治政府就是政府权力的来源、行使及对其监督均纳入法治轨道。
(二)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法治即良法之治,法治政府首先即要求政府依法行政,这也是依法治国基本国策的必然要求和题中应有之意。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政府作为行政执法主体,具有依法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各项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乃是推进严格执法、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基础和前提。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机构和职能法定。行政机关的所有权力都来源于法律,都是由法律明确规定。法律没有赋予行政机关的权力,行政机关就不得行使,这是依法行政的最基本要求,也是法治政府的逻辑起点。因为政府的权力不是原生的,而是派生的,来源于人民的授权,来源于立法机关的授权。没有法律规定,这种权力就不存在,一旦行使就可能是违法无效的。
(二)行政执法的规范化。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实施的与社会民众联系最为密切、接触最为频繁的行政活动,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直接影响着民众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状况的认识和感知。因此,对于绝大多数普通民众而言,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是衡量法治政府的最重要标准之一。
(三)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不仅意味着行政机关应该依法行使可能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权力,也强调行政机关要依法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实现秩序行政与给付行政的统一。如果一个政府不能高效便民地提供公共服务,那么就很难称之为现代意义的法治政府。因此,服务型政府的构建既是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也是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主权”这一宪法原则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在网络化、信息化背景下,政府信息公开更具有特殊的法治意义传统的保密行政早已被各国政府所抛弃,透明政府是现代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与程度也成为衡量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标。
三、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及任务
(一)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治政府建设最重要最基本的要求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包括依法进行行政决策、依法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执法和依法裁决争议纠纷。在目前行政立法日趋完善的条件下,相较于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立法,依法执法在依法行政中具有更为重要的地位。
(二)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是十九大报告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又一重要任务和要求。“转变政府职能”要求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深化简政放权”要求各级政府继续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创新监管方式”则要求政府充分发挥互联网、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现代科学技术在行政监管中的作用。
(三)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同样是十九大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和要求。“增强政府公信力”首先要求政府依法履职,杜绝乱作为和不作为,其次,要进一步推进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诚信守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目标。十九大报告在阐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时,强调我们的一切工作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四)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十九大报告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另一项新任务和新要求是“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关于“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十九大报告是将行政管理体制放在党和国家整个机构设置和治理机制中进行考虑、谋划和设计的。“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四、结语
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系统完备的宏伟工程,需要在党的领导下、在人民的支持下、在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有步骤、分阶段的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能否顺利实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崭新背景下,在全面以法治治国的战略布局下,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事业面临着全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对着新的挑战,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法治政府的宏伟目标必将实现。
【参考文献】
[1] 关保英.法治政府的新内涵[J].南京社会科学,2015.(1).
[2] 关保英.法治政府概论[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
[3] 姜明安.论新时代中国特色法治政府建设[N].北京大学学报,2018.(1).
作者简介:马世英,男,汉族,河南开封,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在读,主研究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