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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关系的形式化带来了“实质蕴涵怪论”问题,本文对推理关系形式化引起的歧义和“实质蕴涵怪论”的产生进行了分析。通过分析认为,推理是逻辑的研究对象,而逻辑又必须应用推理,推理的这种双重角色决定了对推理进行形式化就会产生“怪论”。虽然“怪论”难以消除,但在一定条件下也是可以消除的。既然推理如此特殊,我们只能通过扩充逻辑种类的方法间接完成对推理的刻画,应该抛弃狭义的逻辑观,使数理逻辑的优势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