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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国与美国、加拿大属于不同法系,但是由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反洗钱立法趋同的背景,以及美加具有与我国类似的幅员辽阔等特点,因此研究两国金融情报中心的特点对于我国强化反洗钱工作大有裨益。加拿大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美国的严厉的行政处罚手段、美加两国反洗钱报告主体的广泛性以及两国注重解决防卫性报送的思路等都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