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于2016年5月1日在全国范围正式推开,这标志着全面推开营业税这场重大的税制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随之而来,“营改增”也对地方税收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本文通过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的解读,分析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地方税收的影响,并剖析了在改征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提出了完善营改增对地方税收影响的对策建议,尝试解决地方政府的财政困难。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营改增;地方税收
一、“营改增”对地方税收的影响
(一)地方财政税收收入减少
“营改增”导致了短期内财政税收的减少,使地方财政税收承受着巨大压力。将营业税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由于营业税是地方税,并且是地方税中最大的一个税种。如果营业税被增值税全面代替,将大大缩减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使得地方政府的安全阀失灵。
(二)“营改增”后地税征管体系将受到冲击
经过20多年的实践与探索,地税系统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完备的省、市、县、所四级行政管理和征管系统,这是地税职能得以发挥的关键。近年来偏远地区的税收没有出现大的跑冒滴漏,跟这套完备的征管系统有很大的关系。然而随着“营改增”的深入,由于以票控税手段的缺失,对管户的有效控管力将受到影响,地税征管体系也势必受到冲击,进而制约地税职能的有效发挥。
(三)“营改增”后地税机关行政能力将减弱
受国地税征管范围和部分税种收入分享比例调整的共同影响,地税机关提供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例从1994年的73.85%逐步下降,但还是一直维持在50%以上,为地方政府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做出了重要贡献。按照现行“营改增”政策,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的收入仍归地方政府所有,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不大,但是对全市财政收入的构成造成了影响,这不利于地税工作的开展。
二、“营改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中央和地方的权责划分问题
“营改增”后,地方政府失去营业税这一主体税种,地方税收收入明显下降,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较之前缩水,这将不利于地方税收工作的开展,不利于地税机关对地方财政的有力支持,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地方政府职能的有效发挥。因此,中央和地方政府如何划分增值税收入以及中央和地方事权的划分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二)“营改增”相关规定的行业细则不明确
纳税人难辨认自己是否处于试点行业。经济的发展进步,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分,导致很多的服务类型由于“营改增”的规定和细则没有明确说明,纳税人比较难辨认是否处于“营改增”的试点行业。比如:从事健康咨询或金融保险咨询的咨询公司,是属于“营改增”鉴证咨询服务里的咨询服务交增值税,还是继续交营业税?
(三)给地方税收征管系统带来困难
从税务制度上就可以看出,两者在税制的定义上就有很大不同,在征收方式和征缴渠道上存在诸多不同,那么“营改增”如何有效的进行税种对接,采取有效做法?从当前情况来看,还是存在很大的难度。营业税征管范围广泛,税目、税率设置较多,但不需要划分纳税人类别,而增值税还要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特别是营业税的免税范围、减免税项目和税收优惠政策极多,改为增值税后如何沿用,又怎样对接,亟待研究解决。
(四)会计核算的难度加大
以前的税务工作中,对于以营业税为主的企业,会计入账和核算工作都比较简易,便于操作。然而在“营改增”后,会计的处理开始变得复杂化,使得会计核算的难度加大了很多。会计从业人员,尤其是企业财会,要接受一定的培训和教育,适应新的税务核算工作的变化。
三、完善营改增对地方税收影响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地方税收分成比例,确保地方财政收入
在地方税收的征缴中,应提高增值税比例,有助于让地方政府保持对财务和税务的工作积极度,同时对当前的经济起到缓冲和维稳租用。中央政府需要注意,增值税调配给地区政府的比例问题,在“营改增”政策转入全国推行后,中央政府的财税收入肯定会有所提升,那么分配给地区政府的钱款也会增多,要科学合理的制定中央和地区政府税收分配制度和关系,因而政府间的合作才能有效展开,让增值税改革工作能够有序的推广至全国范围。
(二)加大中央对地方大转移支付力度
“营改增”会让归于地方政府的财税种类变少,从而降低地方财政收入,而且在财政支出上,也会削弱其政策支持力度。对于中央政府而言,“营改增”会让财政收入有所增加,因此在改革的过渡时间段内,给予地方政府相应的转移支付作为地方财政支出的有力保障,稳定地方财政收入来源,大力支持地方政府合理高效的开展政务工作,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以地方财政公共支出刺激消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进一步扩大消费对经济的推动作用,优化产业结构。
(三)增加地方其他税源,重构地方税收体系
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地方政府的财力缩减,单靠中央的转移支付或补贴,难以激发地方政府开展工作的主动性,所以,除了中央的拨付,地方应积极培育地方新税源。地方一方面要填补这一财政流失,另一方面不能给普通企业和老百姓增加新负担。推进其他税种的改革实施,例如:房产税、企业所得税。
参考文献:
[1]李永海,孙群力.税收负担、政府管制对地区隐性经济的影响研究[J].广东财经大学学报,2016(02).
[2]梁飞.地方财政收入预决算偏离问题及对策探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06).
[3]纪金莲.增值税“扩围”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研究——基于投入产出表视角[J].商业会计,2016(06).
[4]徐新菊.煤炭企业的税收负担分析与纳税筹划探析[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05).
(作者单位:沈阳科技学院)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营改增;地方税收
一、“营改增”对地方税收的影响
(一)地方财政税收收入减少
“营改增”导致了短期内财政税收的减少,使地方财政税收承受着巨大压力。将营业税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由于营业税是地方税,并且是地方税中最大的一个税种。如果营业税被增值税全面代替,将大大缩减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使得地方政府的安全阀失灵。
(二)“营改增”后地税征管体系将受到冲击
经过20多年的实践与探索,地税系统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完备的省、市、县、所四级行政管理和征管系统,这是地税职能得以发挥的关键。近年来偏远地区的税收没有出现大的跑冒滴漏,跟这套完备的征管系统有很大的关系。然而随着“营改增”的深入,由于以票控税手段的缺失,对管户的有效控管力将受到影响,地税征管体系也势必受到冲击,进而制约地税职能的有效发挥。
(三)“营改增”后地税机关行政能力将减弱
受国地税征管范围和部分税种收入分享比例调整的共同影响,地税机关提供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例从1994年的73.85%逐步下降,但还是一直维持在50%以上,为地方政府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做出了重要贡献。按照现行“营改增”政策,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的收入仍归地方政府所有,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不大,但是对全市财政收入的构成造成了影响,这不利于地税工作的开展。
二、“营改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中央和地方的权责划分问题
“营改增”后,地方政府失去营业税这一主体税种,地方税收收入明显下降,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较之前缩水,这将不利于地方税收工作的开展,不利于地税机关对地方财政的有力支持,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地方政府职能的有效发挥。因此,中央和地方政府如何划分增值税收入以及中央和地方事权的划分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二)“营改增”相关规定的行业细则不明确
纳税人难辨认自己是否处于试点行业。经济的发展进步,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分,导致很多的服务类型由于“营改增”的规定和细则没有明确说明,纳税人比较难辨认是否处于“营改增”的试点行业。比如:从事健康咨询或金融保险咨询的咨询公司,是属于“营改增”鉴证咨询服务里的咨询服务交增值税,还是继续交营业税?
(三)给地方税收征管系统带来困难
从税务制度上就可以看出,两者在税制的定义上就有很大不同,在征收方式和征缴渠道上存在诸多不同,那么“营改增”如何有效的进行税种对接,采取有效做法?从当前情况来看,还是存在很大的难度。营业税征管范围广泛,税目、税率设置较多,但不需要划分纳税人类别,而增值税还要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特别是营业税的免税范围、减免税项目和税收优惠政策极多,改为增值税后如何沿用,又怎样对接,亟待研究解决。
(四)会计核算的难度加大
以前的税务工作中,对于以营业税为主的企业,会计入账和核算工作都比较简易,便于操作。然而在“营改增”后,会计的处理开始变得复杂化,使得会计核算的难度加大了很多。会计从业人员,尤其是企业财会,要接受一定的培训和教育,适应新的税务核算工作的变化。
三、完善营改增对地方税收影响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地方税收分成比例,确保地方财政收入
在地方税收的征缴中,应提高增值税比例,有助于让地方政府保持对财务和税务的工作积极度,同时对当前的经济起到缓冲和维稳租用。中央政府需要注意,增值税调配给地区政府的比例问题,在“营改增”政策转入全国推行后,中央政府的财税收入肯定会有所提升,那么分配给地区政府的钱款也会增多,要科学合理的制定中央和地区政府税收分配制度和关系,因而政府间的合作才能有效展开,让增值税改革工作能够有序的推广至全国范围。
(二)加大中央对地方大转移支付力度
“营改增”会让归于地方政府的财税种类变少,从而降低地方财政收入,而且在财政支出上,也会削弱其政策支持力度。对于中央政府而言,“营改增”会让财政收入有所增加,因此在改革的过渡时间段内,给予地方政府相应的转移支付作为地方财政支出的有力保障,稳定地方财政收入来源,大力支持地方政府合理高效的开展政务工作,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以地方财政公共支出刺激消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进一步扩大消费对经济的推动作用,优化产业结构。
(三)增加地方其他税源,重构地方税收体系
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地方政府的财力缩减,单靠中央的转移支付或补贴,难以激发地方政府开展工作的主动性,所以,除了中央的拨付,地方应积极培育地方新税源。地方一方面要填补这一财政流失,另一方面不能给普通企业和老百姓增加新负担。推进其他税种的改革实施,例如:房产税、企业所得税。
参考文献:
[1]李永海,孙群力.税收负担、政府管制对地区隐性经济的影响研究[J].广东财经大学学报,2016(02).
[2]梁飞.地方财政收入预决算偏离问题及对策探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06).
[3]纪金莲.增值税“扩围”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研究——基于投入产出表视角[J].商业会计,2016(06).
[4]徐新菊.煤炭企业的税收负担分析与纳税筹划探析[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05).
(作者单位:沈阳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