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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领导干部长期置身于热点显赫位置,手中都掌管着某一方面的权力,成为追名逐利者竞相“投资”的焦点,形形色色的拉拢腐蚀接踵而来。再加上各种监管制度不够健全的客观现实,使得不少领导干部大有如履薄冰之感,一些自身免疫力差、意志薄弱的人稍不留神就会被卷入其中,成为那些追逐名利者利用的工具也就不足为怪了。
要想在反腐败斗争上争取主动,达到标本兼治,大幅度降低领导干部贪污腐败的发案率,就必须一手抓腐败分子的惩治,一手抓行政环境的改善,采取措施从根本上降低领导岗位存在的职业高危风险。而要加强行政环境建设,各级党委责无旁贷,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净化行政氛围,给各级领导干部创造良好、宽松的工作环境,把关心、爱护各级干部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去。
一是加强良好的社会风气建设。行政环境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风气的好坏。一个地方如果民风纯正,行政环境就相对宽松,各项制度规定就能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反之,如果一个地方民风恶劣,为了达到自己的某一目的,不择手段、挖空心思拉拢腐蚀干部的人就多,必然给行政环境带来直接影响,从而导致政风变坏,腐败问题也随之产生。所以,加强社会风气建设,大力提倡纯朴的民风,有利于行政环境的改善。各地要通过宣传教育等手段,积极倡导诚实守信、遵章守纪的良好社会风尚,努力增强广大群众按章办事的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促进行政环境的改善与优化。
二是加强管理制度的建设。管理制度是干部行使职责的依据,健全的制度不仅对行政工作顺利推进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同时对执行制度的各级干部也起到积极的保护作用。而目前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十分突出,有些方面即使有具体的规定,但这些规定都存在诸多明显的“硬伤”,要么缺乏可操作性,没有多少实际意义,要么给予领导者裁决的自由度过大,形成了制度上的漏洞,给那些追名逐利之徒提供了钻空子的机会,进而也给行政环境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科学、配套的管理制度,保证各级干部依法履行职责时处处有章可循十分必要。各级党委和权力部门要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制度建设方面下功夫,堵塞漏洞,为各级干部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三是加大监督监察力度。现在有些地方、有些部门的领导权力过大,人权、财权、物权集于一体,什么事都是个人说了算,既没有很好的监管措施,也缺乏限制绝对权力的有效办法,成为监督、监察的真空地带。由此我们对于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一些原本非常优秀的干部到了一个新的热点岗位,由于行政环境恶劣,权力又过于集中,因再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督,使他们一步步走向泥淖的现象也就不难理解了。因此,加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监察,尤其是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监察十分重要。各地要通过建立正常的审计制度、述职述廉制度、集体议事制度、督察和监察制度等举措,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和制约,让他们行使的各项权力始终置于阳光下进行,减少暗箱操作,杜绝监督、监察真空,形成一种良好的行政氛围,促进行政环境的改善。
四是加大干部使用内外交流的力度。一些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工作,盘根错节的人际关系使他们在处理一些问题时常常左右掣肘,难以完全排除个人感情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有时机制使人变坏,位置使人蜕变。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的热点岗位“前腐后纠正”的现象就足以说明了这一点。所以,要改善行政环境,就必须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一方面,要加大干部易地任职力度,在更大范围、更广地域内使用调配干部,让他们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尽可能地排除或减少外界复杂人际关系的影响;另一方面,要加强重点热点部门的干部和非重点热点部门的干部交流,强化干部的有序流动,降低干部因长期在重点热点岗位工作的发案率。
要想在反腐败斗争上争取主动,达到标本兼治,大幅度降低领导干部贪污腐败的发案率,就必须一手抓腐败分子的惩治,一手抓行政环境的改善,采取措施从根本上降低领导岗位存在的职业高危风险。而要加强行政环境建设,各级党委责无旁贷,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净化行政氛围,给各级领导干部创造良好、宽松的工作环境,把关心、爱护各级干部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去。
一是加强良好的社会风气建设。行政环境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风气的好坏。一个地方如果民风纯正,行政环境就相对宽松,各项制度规定就能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反之,如果一个地方民风恶劣,为了达到自己的某一目的,不择手段、挖空心思拉拢腐蚀干部的人就多,必然给行政环境带来直接影响,从而导致政风变坏,腐败问题也随之产生。所以,加强社会风气建设,大力提倡纯朴的民风,有利于行政环境的改善。各地要通过宣传教育等手段,积极倡导诚实守信、遵章守纪的良好社会风尚,努力增强广大群众按章办事的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促进行政环境的改善与优化。
二是加强管理制度的建设。管理制度是干部行使职责的依据,健全的制度不仅对行政工作顺利推进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同时对执行制度的各级干部也起到积极的保护作用。而目前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十分突出,有些方面即使有具体的规定,但这些规定都存在诸多明显的“硬伤”,要么缺乏可操作性,没有多少实际意义,要么给予领导者裁决的自由度过大,形成了制度上的漏洞,给那些追名逐利之徒提供了钻空子的机会,进而也给行政环境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科学、配套的管理制度,保证各级干部依法履行职责时处处有章可循十分必要。各级党委和权力部门要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制度建设方面下功夫,堵塞漏洞,为各级干部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三是加大监督监察力度。现在有些地方、有些部门的领导权力过大,人权、财权、物权集于一体,什么事都是个人说了算,既没有很好的监管措施,也缺乏限制绝对权力的有效办法,成为监督、监察的真空地带。由此我们对于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一些原本非常优秀的干部到了一个新的热点岗位,由于行政环境恶劣,权力又过于集中,因再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督,使他们一步步走向泥淖的现象也就不难理解了。因此,加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监察,尤其是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监察十分重要。各地要通过建立正常的审计制度、述职述廉制度、集体议事制度、督察和监察制度等举措,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和制约,让他们行使的各项权力始终置于阳光下进行,减少暗箱操作,杜绝监督、监察真空,形成一种良好的行政氛围,促进行政环境的改善。
四是加大干部使用内外交流的力度。一些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工作,盘根错节的人际关系使他们在处理一些问题时常常左右掣肘,难以完全排除个人感情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有时机制使人变坏,位置使人蜕变。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的热点岗位“前腐后纠正”的现象就足以说明了这一点。所以,要改善行政环境,就必须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一方面,要加大干部易地任职力度,在更大范围、更广地域内使用调配干部,让他们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尽可能地排除或减少外界复杂人际关系的影响;另一方面,要加强重点热点部门的干部和非重点热点部门的干部交流,强化干部的有序流动,降低干部因长期在重点热点岗位工作的发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