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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即将全面建成的背景下,为加强两者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合作,构建一个全新的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有较强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该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将采用“边建设、边服务、边优化”的方法,实现导航与信息检索两大功能,内容包括七个子平台,提供中国—东盟各国专利文献检索、知识产权预警、专利信息分析等三大服务,从而切实为促进中国—东盟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中国—东盟知识产权 信息服务平台 构建
【中图分类号】D923.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09(2010)08-00-02
2001年11月6日,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港召开的第五次东盟和中国领导人会议上,中国正式提出组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想,自此以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取得了飞速的发展。继《贸易协议》、《服务协议》、《投资协议》的签订,2009年10月25日,中国与东盟10国代表在泰国又签署了《中国-东盟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认为双方除加强政策层面的沟通外,还将展开众多知识产权领域的实质性合作,其中包括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控制、审查员培训、自动化与数据库建设等方面的交流。中国外交部长杨洁篪认为,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如期于2010年全面建成。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成标志着中国和东盟全面加强区域经贸合作将进入一个全新阶段。
1 構建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是以建设和提升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水平为宗旨、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为核心、以建设“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为特色、以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集成共享为目标的平台。构建一个共同服务、开放竞争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目的在于通过咨询与服务,实现信息共享,更好地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各国科技、经济发展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1)构建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必要性
在当今这个一日千里的时代,经济的全球化对传统的工业化模式提出了挑战,知识经济也使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竞争中的作用显得越来越突出。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就显得尤其重要了,它已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信息化服务,而是国家之间、地区之间、产业之间争取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的大力推进,广西将建成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在此背景下,社会公众对中国与东盟的相关信息空前关注。对经济贸易有着极大影响的东盟知识产权信息尚无专业网站和服务平台,也没有获取以上信息的通畅渠道。面临着世界范围内一种无形资产的竞争——知识产权竞争,作为新生事物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如果不能普及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普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无疑会严重阻挡其经济发展的步伐。
(2)构建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可行性
中国和东盟诸国在知识产权的国内保护中有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的成熟经验可供借鉴,在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行中,可以总结和整合各国的服务平台资源,以形成一个覆盖面广、适应性强的新的服务平台。
1)国内对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视与实践
我国对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十分重视,在2006年,科学技术部就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的内容和要求,颁发了《关于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和服务能力推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信息对自主创新的支撑作用,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能力。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07年4月26日向社会公众全面开放试运行了专利信息服务平台试验系统。该系统收录了中国、美国、欧洲、日本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WO)等数十个国家和专利组织的专利文献近4000万件,并提供中国、美国、欧洲和WO专利的全文检索。为满足不同用户的检索需求,系统提供快捷检索、表格检索等多种检索方式,并支持逻辑组配检索。此外,还提供中国专利法律状态检索、IPC分类表查询和导航、数据统计和打包下载等功能。[1]
2)东盟各国对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高度关注与推广
知识产权的新颖性决定了智力成果不能进行重复建设,只有在了解已有知识产权现状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促进智力成果的创造,因此,东盟各国均认为,必须为公众提供先进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才能真正地实现东盟知识产权的一体化。
新加坡,为完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方便注册申请、提高效率,建立了网上商标(eTrademarks)和网上专利(ePantents)注册系统,为申请人提供了便捷的“一站式”服务;此外,作为配套服务,还开发了“冲浪IP”(SURFIP)服务项目,为使用者提供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的网址。[2]马来西亚,为更好的保护知识产权,2003年成立了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公司(MyIPO),以一个法定的法人团体存在。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公司还提供简便的申请程序和快速的注册服务、清晰的注册指南、高质量的公共检索设施以及有效的信息传播制度,使知识产权能更好的服务经济。[3]在菲律宾,知识产权主管机关是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局与政府协作采取多项新举措, 在提升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推动知识与信息的传播以及促进国家发展及各领域进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功效。菲律宾重视对公众进行知识产权教育, 2007年6月6日成立知识产权研究与培训学院( IPRTI),作为菲律宾知识产权局的研究和培训机构,致力于提升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为各种研究机构、中小企业主、知识产权权利人、知识产权专业人士及各年龄段学生设计了不同的课程。[4]
东盟其他国家如越南、泰国、马来西亚、柬埔寨、印度尼西亚、文莱等国的知识产权部门大多都设有关于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有关机构,为民众提供公开便利的知识产权信息查询、管理、交易等服务。
国内与东盟各国对于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高度重视以及相关平台的运行实践,为构建一个全新的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了较好的可行性。
2 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方法与基本功能
要构建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首先必须要组建一个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在现有的条件下,建立一个中国—东盟各国统一的机构还不太现实,我们可以先在中国建立一个这样的机构,同时邀请东盟各国参加。该机构以建设和运行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为其最主要职责,依托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实验室等科研基地,发挥其专业优势,培育一批为中国—东盟经济合作,科技创新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专业化人才。
(1)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方法
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是一项周期长、投资大、技术复杂的工作,为确保平台建设的顺利进行,可以按资源需求的迫切程度、建设的难易程度等进行分步实施,同时采用“边建设、边服务、边优化”的方式开放服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平台的实用性。
平台建设可以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各国已有的网络、业务系统和信息,整合各类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才等资源,并提供多类型多层次的知识产权利用、传播服务,以先进的信息技术为支撑,尽力实现各国不同系统和资源的业务协同。以知识产权信息集成共享和扩大服务为目标,注重实效和突出深化应用,在开展以公共服务为主体的信息服务的同时,根据用户对信息的需求程度提供有偿增值服务。
在做好平台建设的同时,还应注重平台利用、维护、运营、服务等每个环节的制度建设,实现规范化管理。同时应加强基础设备、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数据中心机房等方面的建设,确保平台安全正常运行。通过借助平台建设的机遇,培育一批中国-东盟知识产权综合信息复合型人才,提高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5]
(2)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基本功能
信息服务平台将具有两大功能。第一是导航功能。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将由工作系统、查询系统和服务系统三部分组成,集知识产权知识普及、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信息查询、知识产权培训为一体,为中国-东盟各国企业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全面、专业、及时的服务。第二是信息检索功能。建立中国—东盟知识产权网络化服务平台,为中国-东盟各国科研机构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检索、情报服务的新模式。满足不同应用层面需求的知识产权信息检索、研究、利用、传播的服务网络,提高中国-东盟各国公众的知识产权理念、提升对各国知识产权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利用的水平,符合市场与经济发展要求,对中国-东盟各国企业的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产生重要推動作用。
3 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内容
(1)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构成
建成后的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分平台,可由7个子平台组成,面向政府机构、科研机构、企业、高校、中介服务机构、社会公众等不同的服务对象,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查询服务。
1)专利基础信息服务子平台
在中国—东盟各国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及应用系统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服务,不断扩充急需的各类信息资源,完善专利信息基础服务子平台的功能。
2)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子平台
根据中国-东盟各国科技、经济发展的需要,选择重点产业和项目,将基础专利信息按行业专业技术分类方法结合专利文献分类特点,建设产业专题分类数据库,以及相应的产业分类导航、申请人/专利权人分类导航、法律状态库、辅助信息库等,将各数据库整合构成该子平台。
3)科技文献信息服务子平台
通过购买或交换数据的形式,将科技成果、各类期刊、论文等文献信息整合到该子平台上,提供服务。
4)商标信息服务子平台
依托中国-东盟各国商标管理部门建有的商标网,以链接的方式将商标信息整合到该平台,为中国-东盟各国提供一站式服务。
5)版权信息服务子平台
主要提供计算机软件等相关信息查询。
6)标准信息服务子平台
提供国际标准、中国-东盟各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信息服务。
7)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子平台
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中国-东盟各国所有法律、法规整合在该子平台,方便用户查询。
(2)平台提供的知识产权服务内容
1)中国—东盟各国专利文献检索服务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专利文献记载了人类90%以上的新技术信息。[6]利用好专利文献,可以提高研发起点,缩短研发周期,节约经费,提高效率,避免低水平的重复研究和人、财、物的巨大浪费。专利文献检索服务包括专利查新检索、专利无效检索、定题检索、法律状态检索、专利侵权检索、同族专利检索。
2)知识产权预警服务
知识产权纠纷的起因不在专利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本身,它们仅是事情的表象,市场得失等与企业利益直接相关的因素才是纠纷的直接诱因;通过建立相关行业的专题数据库,对于新产生的专利,对核心技术的法律状态的跟踪和软件著作权等加以有效监测以及产品市场份额的变化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研究,有助于对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及早判断。
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可以建立各国行业专题数据库、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数据库,链接各国商标查询网站,有针对性地对专利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加工、利用、集聚和发散,将数据加以整合、分类、形成更细化、更专业化的专题数据库,以便及时查询,做好知识产权预警工作。
3)专利信息分析服务
分析专利信息,预测发展趋势,对一个企业乃至国家的经济发展都是十分重要的。专利分析服务严格来说是知识产权非诉讼法律服务的一部分。这项服务的起点非常高,需要法律、技术、数据统计、外语方面的综合服务能力。建立专利检索及分析数据库,将根据各国企业的不同需求,量身定做各国各类企业所需的专利数据库。通过对竞争对手的专利信息的跟踪与分析,可以了解对方产品的技术水平、经营方向及市场范围,能够把握对手研发的主攻方向以及产品主要技术特征,以便决定自己的经营战略与对策。
综上所述,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于今年如期建成的背景下,构建一个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可满足中国—东盟各国对企业及专业人员的需求,提供及时的知识产权方面专业的互动式服务。同时,通过实现信息服务平台与相关企业的网站链接,各国企业也可以通过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公布企业的信息,促进企业提高综合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风险预警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从而为企业谋求效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刘力.专利信息服务平台试验系统[J].中国发明与专利,2007,(5).
[2] 新加坡商务网.新加坡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EB/OL].http://www.sib88.com/info/kcpx/20071017609.html/2007-10-17,2010-6-20.
[3] 尚武.马来西亚发布知识产权政策[N].中国贸易报,2007-10-25.
[4] 杨静.东盟国家知识产权立法与管理的新发展[J].东南亚纵横,2008,(2).
[5] 魏庆华,徐宇发,陈宇萍.拓展职能 提升服务—建设广东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J].中国发明与专利,2009,(6).
[6] 张克勤.论甘肃省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J].甘肃科技,2009,(5).
【关键词】中国—东盟知识产权 信息服务平台 构建
【中图分类号】D923.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09(2010)08-00-02
2001年11月6日,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港召开的第五次东盟和中国领导人会议上,中国正式提出组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想,自此以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取得了飞速的发展。继《贸易协议》、《服务协议》、《投资协议》的签订,2009年10月25日,中国与东盟10国代表在泰国又签署了《中国-东盟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认为双方除加强政策层面的沟通外,还将展开众多知识产权领域的实质性合作,其中包括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控制、审查员培训、自动化与数据库建设等方面的交流。中国外交部长杨洁篪认为,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如期于2010年全面建成。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成标志着中国和东盟全面加强区域经贸合作将进入一个全新阶段。
1 構建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是以建设和提升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水平为宗旨、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为核心、以建设“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为特色、以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集成共享为目标的平台。构建一个共同服务、开放竞争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目的在于通过咨询与服务,实现信息共享,更好地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各国科技、经济发展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1)构建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必要性
在当今这个一日千里的时代,经济的全球化对传统的工业化模式提出了挑战,知识经济也使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竞争中的作用显得越来越突出。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就显得尤其重要了,它已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信息化服务,而是国家之间、地区之间、产业之间争取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的大力推进,广西将建成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在此背景下,社会公众对中国与东盟的相关信息空前关注。对经济贸易有着极大影响的东盟知识产权信息尚无专业网站和服务平台,也没有获取以上信息的通畅渠道。面临着世界范围内一种无形资产的竞争——知识产权竞争,作为新生事物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如果不能普及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普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无疑会严重阻挡其经济发展的步伐。
(2)构建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可行性
中国和东盟诸国在知识产权的国内保护中有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的成熟经验可供借鉴,在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行中,可以总结和整合各国的服务平台资源,以形成一个覆盖面广、适应性强的新的服务平台。
1)国内对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视与实践
我国对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十分重视,在2006年,科学技术部就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的内容和要求,颁发了《关于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和服务能力推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信息对自主创新的支撑作用,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能力。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07年4月26日向社会公众全面开放试运行了专利信息服务平台试验系统。该系统收录了中国、美国、欧洲、日本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WO)等数十个国家和专利组织的专利文献近4000万件,并提供中国、美国、欧洲和WO专利的全文检索。为满足不同用户的检索需求,系统提供快捷检索、表格检索等多种检索方式,并支持逻辑组配检索。此外,还提供中国专利法律状态检索、IPC分类表查询和导航、数据统计和打包下载等功能。[1]
2)东盟各国对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高度关注与推广
知识产权的新颖性决定了智力成果不能进行重复建设,只有在了解已有知识产权现状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促进智力成果的创造,因此,东盟各国均认为,必须为公众提供先进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才能真正地实现东盟知识产权的一体化。
新加坡,为完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方便注册申请、提高效率,建立了网上商标(eTrademarks)和网上专利(ePantents)注册系统,为申请人提供了便捷的“一站式”服务;此外,作为配套服务,还开发了“冲浪IP”(SURFIP)服务项目,为使用者提供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的网址。[2]马来西亚,为更好的保护知识产权,2003年成立了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公司(MyIPO),以一个法定的法人团体存在。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公司还提供简便的申请程序和快速的注册服务、清晰的注册指南、高质量的公共检索设施以及有效的信息传播制度,使知识产权能更好的服务经济。[3]在菲律宾,知识产权主管机关是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局与政府协作采取多项新举措, 在提升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推动知识与信息的传播以及促进国家发展及各领域进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功效。菲律宾重视对公众进行知识产权教育, 2007年6月6日成立知识产权研究与培训学院( IPRTI),作为菲律宾知识产权局的研究和培训机构,致力于提升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为各种研究机构、中小企业主、知识产权权利人、知识产权专业人士及各年龄段学生设计了不同的课程。[4]
东盟其他国家如越南、泰国、马来西亚、柬埔寨、印度尼西亚、文莱等国的知识产权部门大多都设有关于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有关机构,为民众提供公开便利的知识产权信息查询、管理、交易等服务。
国内与东盟各国对于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高度重视以及相关平台的运行实践,为构建一个全新的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了较好的可行性。
2 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方法与基本功能
要构建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首先必须要组建一个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在现有的条件下,建立一个中国—东盟各国统一的机构还不太现实,我们可以先在中国建立一个这样的机构,同时邀请东盟各国参加。该机构以建设和运行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为其最主要职责,依托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实验室等科研基地,发挥其专业优势,培育一批为中国—东盟经济合作,科技创新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专业化人才。
(1)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方法
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是一项周期长、投资大、技术复杂的工作,为确保平台建设的顺利进行,可以按资源需求的迫切程度、建设的难易程度等进行分步实施,同时采用“边建设、边服务、边优化”的方式开放服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平台的实用性。
平台建设可以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各国已有的网络、业务系统和信息,整合各类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才等资源,并提供多类型多层次的知识产权利用、传播服务,以先进的信息技术为支撑,尽力实现各国不同系统和资源的业务协同。以知识产权信息集成共享和扩大服务为目标,注重实效和突出深化应用,在开展以公共服务为主体的信息服务的同时,根据用户对信息的需求程度提供有偿增值服务。
在做好平台建设的同时,还应注重平台利用、维护、运营、服务等每个环节的制度建设,实现规范化管理。同时应加强基础设备、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数据中心机房等方面的建设,确保平台安全正常运行。通过借助平台建设的机遇,培育一批中国-东盟知识产权综合信息复合型人才,提高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5]
(2)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基本功能
信息服务平台将具有两大功能。第一是导航功能。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将由工作系统、查询系统和服务系统三部分组成,集知识产权知识普及、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信息查询、知识产权培训为一体,为中国-东盟各国企业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全面、专业、及时的服务。第二是信息检索功能。建立中国—东盟知识产权网络化服务平台,为中国-东盟各国科研机构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检索、情报服务的新模式。满足不同应用层面需求的知识产权信息检索、研究、利用、传播的服务网络,提高中国-东盟各国公众的知识产权理念、提升对各国知识产权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利用的水平,符合市场与经济发展要求,对中国-东盟各国企业的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产生重要推動作用。
3 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内容
(1)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构成
建成后的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分平台,可由7个子平台组成,面向政府机构、科研机构、企业、高校、中介服务机构、社会公众等不同的服务对象,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查询服务。
1)专利基础信息服务子平台
在中国—东盟各国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及应用系统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服务,不断扩充急需的各类信息资源,完善专利信息基础服务子平台的功能。
2)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子平台
根据中国-东盟各国科技、经济发展的需要,选择重点产业和项目,将基础专利信息按行业专业技术分类方法结合专利文献分类特点,建设产业专题分类数据库,以及相应的产业分类导航、申请人/专利权人分类导航、法律状态库、辅助信息库等,将各数据库整合构成该子平台。
3)科技文献信息服务子平台
通过购买或交换数据的形式,将科技成果、各类期刊、论文等文献信息整合到该子平台上,提供服务。
4)商标信息服务子平台
依托中国-东盟各国商标管理部门建有的商标网,以链接的方式将商标信息整合到该平台,为中国-东盟各国提供一站式服务。
5)版权信息服务子平台
主要提供计算机软件等相关信息查询。
6)标准信息服务子平台
提供国际标准、中国-东盟各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信息服务。
7)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子平台
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中国-东盟各国所有法律、法规整合在该子平台,方便用户查询。
(2)平台提供的知识产权服务内容
1)中国—东盟各国专利文献检索服务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专利文献记载了人类90%以上的新技术信息。[6]利用好专利文献,可以提高研发起点,缩短研发周期,节约经费,提高效率,避免低水平的重复研究和人、财、物的巨大浪费。专利文献检索服务包括专利查新检索、专利无效检索、定题检索、法律状态检索、专利侵权检索、同族专利检索。
2)知识产权预警服务
知识产权纠纷的起因不在专利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本身,它们仅是事情的表象,市场得失等与企业利益直接相关的因素才是纠纷的直接诱因;通过建立相关行业的专题数据库,对于新产生的专利,对核心技术的法律状态的跟踪和软件著作权等加以有效监测以及产品市场份额的变化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研究,有助于对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及早判断。
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可以建立各国行业专题数据库、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数据库,链接各国商标查询网站,有针对性地对专利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加工、利用、集聚和发散,将数据加以整合、分类、形成更细化、更专业化的专题数据库,以便及时查询,做好知识产权预警工作。
3)专利信息分析服务
分析专利信息,预测发展趋势,对一个企业乃至国家的经济发展都是十分重要的。专利分析服务严格来说是知识产权非诉讼法律服务的一部分。这项服务的起点非常高,需要法律、技术、数据统计、外语方面的综合服务能力。建立专利检索及分析数据库,将根据各国企业的不同需求,量身定做各国各类企业所需的专利数据库。通过对竞争对手的专利信息的跟踪与分析,可以了解对方产品的技术水平、经营方向及市场范围,能够把握对手研发的主攻方向以及产品主要技术特征,以便决定自己的经营战略与对策。
综上所述,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于今年如期建成的背景下,构建一个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可满足中国—东盟各国对企业及专业人员的需求,提供及时的知识产权方面专业的互动式服务。同时,通过实现信息服务平台与相关企业的网站链接,各国企业也可以通过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公布企业的信息,促进企业提高综合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风险预警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从而为企业谋求效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刘力.专利信息服务平台试验系统[J].中国发明与专利,2007,(5).
[2] 新加坡商务网.新加坡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EB/OL].http://www.sib88.com/info/kcpx/20071017609.html/2007-10-17,2010-6-20.
[3] 尚武.马来西亚发布知识产权政策[N].中国贸易报,2007-10-25.
[4] 杨静.东盟国家知识产权立法与管理的新发展[J].东南亚纵横,2008,(2).
[5] 魏庆华,徐宇发,陈宇萍.拓展职能 提升服务—建设广东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J].中国发明与专利,2009,(6).
[6] 张克勤.论甘肃省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J].甘肃科技,2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