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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街,他溜过无数遍。整条街的格局他一清二楚。他光顾最多的,是地处街角的“希望网吧”。不远处的一个酒吧,他也经常光临。白天里,酒吧是不热闹的。夜才是它狂舞时刻。红灯绿酒,男男女女们尽情狂欢。毫无疑问,这样的生活是颓废的,甚至有些糜烂。
他把这日子过得不痛不痒。偶尔他也感觉到这种生活少了点温情,但也只是感觉罢了。他甚至感觉这生活就像是一潭积了很久的死水,没有波澜,散发出阵阵恶臭。就这样过着白天泡网吧、晚上泡酒吧的“二吧”生活。他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过这种荒唐的生活。可如果对这种过法叫停,他还真不知道该怎样去挥霍他那大把大把的时间——日子实在是太无聊了。
时光不会为谁停留,无聊的日子仍在重复。他还活着,在他那寸草不生的荒野中活着。
一天晚上,他从网吧出来,和往常一样,他要到酒吧去奔赴他的下一场醉生梦死。
人来人往的街道很热闹。他把头埋得低低的,他不敢看任何人的脸,这些脸多半带着喜悦,笑声能刺破了人的耳膜。他不喜欢热闹的街,不能面对那些张扬的快乐。对于一个没有快乐的人来说,这很残忍。
从网吧到酒吧,200米的距离,一两分的时间,可他却感觉过了几个世纪。终于来到了酒吧门口,他看到了霓虹流彩的招牌,明晃晃的,有点刺眼。一大批穿着过于暴露奇葩的少年们正涌入,他们脸上带着怪异的笑,浓重的彩影掩饰住本该属于他们这个年纪的光彩。不知为什么,他突然觉得有点反感。
他盯着人群出了神。
一幕景象映入眼帘:一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少女,正搀扶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缓缓前行,两人有说有笑的。他清晰地看到了老人脸上的安详和满足。好久不亲近父母了,还有年迈的爷爷奶奶,能记起的只有无数次对他们的大吼大叫。
他神情凝重,看了看网吧,又看了看这条热闹的街,毅然转身,走向与酒吧背向的路。
那条路,通往家。
点评:
这是一篇结构精巧的优秀小小说,初中学生能写出这样水准的作品难能可贵。小小说的特点包括人物形象典型、选材以小见大、情节深刻有力、语言精简凝练、结尾含蓄隽永或出人意料等,这篇作品几乎都做到了。
文章开门见山,没有丝毫废话,直接引入场景,让人迅速进入作者设定的情节之中,紧紧跟着“他”往前走去,急切地想知道“他”为何这样、“他”之后会怎样。全文人物寥寥无几,除了临近结尾出现的嘻哈少年、老人和少女,其余时候完全是“他”一人在独演,然而又不让人觉得苦闷,反而意味深长,因为作者巧借场景与心情之变化,时刻点出着“他”思维之变化,让人怀揣着迫不及待的心情,紧张地期待着事情的发展。到结尾,终于揭示“他”堕落的原因——“能记起的只有无数次对他们的大吼大叫”,原来是一个青春期少年的叛逆之旅。最末之句更是出奇制胜,既解释了上文“他”看见老人与少年为何触动,又点出了“他”的醒悟,走出叛逆阴影,让人拍案叫绝。此外,作者文笔十分老到,如“在他那寸草不生的荒野中活着”等句,言简意赅,犀利又深刻,让人见微知著,一目了然。
他把这日子过得不痛不痒。偶尔他也感觉到这种生活少了点温情,但也只是感觉罢了。他甚至感觉这生活就像是一潭积了很久的死水,没有波澜,散发出阵阵恶臭。就这样过着白天泡网吧、晚上泡酒吧的“二吧”生活。他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过这种荒唐的生活。可如果对这种过法叫停,他还真不知道该怎样去挥霍他那大把大把的时间——日子实在是太无聊了。
时光不会为谁停留,无聊的日子仍在重复。他还活着,在他那寸草不生的荒野中活着。
一天晚上,他从网吧出来,和往常一样,他要到酒吧去奔赴他的下一场醉生梦死。
人来人往的街道很热闹。他把头埋得低低的,他不敢看任何人的脸,这些脸多半带着喜悦,笑声能刺破了人的耳膜。他不喜欢热闹的街,不能面对那些张扬的快乐。对于一个没有快乐的人来说,这很残忍。
从网吧到酒吧,200米的距离,一两分的时间,可他却感觉过了几个世纪。终于来到了酒吧门口,他看到了霓虹流彩的招牌,明晃晃的,有点刺眼。一大批穿着过于暴露奇葩的少年们正涌入,他们脸上带着怪异的笑,浓重的彩影掩饰住本该属于他们这个年纪的光彩。不知为什么,他突然觉得有点反感。
他盯着人群出了神。
一幕景象映入眼帘:一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少女,正搀扶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缓缓前行,两人有说有笑的。他清晰地看到了老人脸上的安详和满足。好久不亲近父母了,还有年迈的爷爷奶奶,能记起的只有无数次对他们的大吼大叫。
他神情凝重,看了看网吧,又看了看这条热闹的街,毅然转身,走向与酒吧背向的路。
那条路,通往家。
点评:
这是一篇结构精巧的优秀小小说,初中学生能写出这样水准的作品难能可贵。小小说的特点包括人物形象典型、选材以小见大、情节深刻有力、语言精简凝练、结尾含蓄隽永或出人意料等,这篇作品几乎都做到了。
文章开门见山,没有丝毫废话,直接引入场景,让人迅速进入作者设定的情节之中,紧紧跟着“他”往前走去,急切地想知道“他”为何这样、“他”之后会怎样。全文人物寥寥无几,除了临近结尾出现的嘻哈少年、老人和少女,其余时候完全是“他”一人在独演,然而又不让人觉得苦闷,反而意味深长,因为作者巧借场景与心情之变化,时刻点出着“他”思维之变化,让人怀揣着迫不及待的心情,紧张地期待着事情的发展。到结尾,终于揭示“他”堕落的原因——“能记起的只有无数次对他们的大吼大叫”,原来是一个青春期少年的叛逆之旅。最末之句更是出奇制胜,既解释了上文“他”看见老人与少年为何触动,又点出了“他”的醒悟,走出叛逆阴影,让人拍案叫绝。此外,作者文笔十分老到,如“在他那寸草不生的荒野中活着”等句,言简意赅,犀利又深刻,让人见微知著,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