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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戏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知识”得到双重法律保护,但以《文成公主》为代表的现代藏戏的大获成功充分说明藏戏的生命力来自不断创新。从著作权法律制度来看,每一个藏戏剧目就是一部作品,通过确立创作者的权利主体地位更有利于激发作者的创作激情,而创作者享有排他性权利的正当性来自于作者付出了智慧劳动,来自于作品体现了作者人格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