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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圩区建成后的运行管护对于工程能否正常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对圩区运行管护体制进行初步探索,通过产权确权、建立圩区运行管护组织机构、探索采用多种圩区工程维护管理模式、加强人才培养、利用现代技术,提高管理的自动化程度、加强政府绩效考核等措施来建立圩区运行长效机制,确保工程安全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工程的防洪、排涝效益。
【关键词】 圩区工程;运行管护;改革
1.引言
近几年,由于地面沉降、南排水情变化、灾害性气候频发等因素影响,洪涝灾害十分严重。2011年我县以实施杭嘉湖圩区整治为契机,全面推进我县圩区建设,依据《浙江省杭嘉湖圩区整治规划》以及《海盐县圩区建设规划(2010-2020)》,到2020年完成34.59万亩的建设任务,其中至2015年完成21.03万亩圩区建设任务,建成24个标准圩区,远期2016-2020年完成13.56亩圩区建设任务,建成20个标准圩区。2010年起至今已实施10.1万亩,投资3.08亿元,其中已建成武原街道城西西片、沈荡韦陀2个圩区,实施面积1.7万亩;基本建成富亭北桥、沈荡镇五圣、元通兴隆村及于城镇于北4个圩区,实施面积5.95万亩;在建有秦山安静桥东、通元张桥、百步桃北3个圩区,实施面积2.43万亩。2014年还将开工建设5个圩区,包围面积4.31万亩,估算投资2.18亿元。
随着圩区工程的建成,如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如何保障圩区工程的安全运行、如何进行水利设施、机电设备的检修维护发挥工程长期效益是当务之急要解决的问题。
2.当前我县圩区运行管护存在的问题
2.1产权不清晰、责任主体不明确。
根据《杭嘉湖圩区整治规划》、《海盐县圩区整治规划》等,我县计划于2020年前建成44个圩区工程,目前,已建成2个,在建7个,但圩区工程设施产权未明确,资产值未评估。目前,虽名义上产权为村集体,但未通过相关程序进行明确,且产权转移管理的有关程序、办法也尚未完善;新建的标准化圩区工程产权最终归属至村集体、还是镇(街道)更为合适也未有定论。因此,通过对圩区工程的资产评估,明确价值,并进一步探索圩区工程产权归属相关要求及归属机构很有必要。
2.2缺乏专业管理人员,尚未建立日常维护机制,科学的运行调度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水利专业人员匮乏、年龄结构趋于老化,村级管理人员更加缺少专业管理人员,无法适应圩区运行管护工作;由于责任主体不明确,日常的巡查、检修、应急等机制尚未建立,圩区建后科学运行调度机制也尚待建立完善,给防洪排涝工作留下了一定的隐患。
2.3管护模式单一。
目前我县的老圩区工程维护落实在村一级,在落实圩区工程长效管护机制中,具体承担管护的模式还未有成熟的经验可借鉴,管护模式相对传统和单一,不能适应较大规模的圩区工程管理。运行管理主要靠人工巡查,运行管理自动化程度不高。
2.4运行管护资金不足。
海盐县城市防洪工程每年维护运行费用大致测算在50元/亩,圩区管护资金按40元/亩测算,2014年我县的圩区管护资金需要750万元左右,县财政补助资金为250万元左右,资金缺口较大。镇(街道)、村级经济负担重,且多数村经济薄弱,无法承担巨额的运行管护费用,甚至也曾出现过建后因经费问题无力运行的现象。
3.基本思路
3.1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明晰工程产权为核心,以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以保证工程安全运行为前提,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发挥好农田水利工程效益,逐步实现海盐圩区工程“产权明晰、权责落实、经费保障、管用得当、持续发展”的总目标。
3.2基本原则
3.2.1坚持责权一致、有机统一的原则。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处理好责、权、利的关系。
3.2.2坚持因地制宜、积极创新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地理区划条件,区分不同规模、不同类型工程,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
3.2.3坚持政府扶持、协调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好政府引导作用,综合平衡协调推进圩区运行管护改革工作。
4.几点建议及对策
4.1产权确权和移交。
及時制定出台《海盐县圩区工程产权确权及移交操作办法》,使得确权移交有法可依,明确圩区工程资产值,明确产权归属主体及机构,明确移交后的相关要求等。通过产权确权和移交,实现我县圩区工程资产值明确,产权明晰、管护主体明确、职责明确等。
4.2建立圩区运行管护机构。
每个镇(街道)建立专门的圩区工程运行管护机构,成立镇(街道)级圩区工程运行管理办公室(站),根据圩区工程规模大小配备专职圩区运行管理人员,并落实相应待遇;组建由受益村组成的圩区工程管理队,负责所在圩区工程设施的运行管理。圩区水利设施管护管理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在管护范围内设置公告牌,管护中实行分段“堤长制”,圩区内的圩堤、水闸、闸站、河道、护岸、箱涵等水利工程都要明确具体的责任人员,实行进行日常的工程管理和维护。
4.3探索尝试采用多种圩区工程维护管理模式。
选取有代表性的镇(街道)作为试点,采取两种模式:一是采取市场化模式,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委托具有一定资质或是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承担运行管护工作;二是采用以受益村为主体,落实相应的管护人员,组成管护队伍模式,明确管护职责、要求、奖罚机制等。探索完善圩区运行管理队伍的培育与落实。分析比较市场化的专业维护队伍与由受益村成立的专业管护队伍的利弊,从而探索与总结出科学合理的圩区运行管理模式。
4.4加强人才培养、利用现代技术,提高管理的自动化程度。 各镇(街道)应加强圩区管护人才的培养及引进,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圩区运行管护顺利开展。同时利用网络远程控制等现代技术,逐渐推行闸站远程化控制系统,逐步实现圩区闸站管理的有人控制、无人值守,减少人力资源成本,并为圩区闸站用户及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及時准确的综合信息,提升决策和管理水平,推动圩区运行管护自动化、科学化、现代化。
4.5工程产权所有者筹集为主,多渠道筹资,落实工程管护经费的长效机制。
出台《海盐县圩区运行管理办法》,明确工程的管护经费以工程产权所有者筹集为主,县政府绩效考核进行奖补为辅,落实工程管护经费的长效机制,吸纳社会资金等方式来实现我县圩区工程运行管护责任明确、管理有序、运行有效、工程安全。另外进一步探索财政资金购买公共服务的做法,在确保工程安全、公益属性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性水利工程的管护。
4.6建立政府绩效考核为基本依据的奖惩办法
出台《海盐县圩区运行管护考核办法》,明确工作职责与要求,以机构组织、制度建设、运行维护、资金台账管理、安全等5方面内容进行考核,从而建立起政府绩效考核为基本依据的奖惩办法;考核结果与县财政补助资金挂钩、与镇(街道)水利工作年终考评结果挂钩,同时建议圩区运行管护考核结果作为县政府对相关镇(街道)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对评为优秀的项目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及表彰,对评为不合格的项目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5.圩区运行管护改革可能存在的隐患、风险
5.1政策风险。在制定相关政策中要科学合理、循序渐进,符合基层实际情况。应多方调研,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必要时举行听证会。
5.2责任的落实、机制的形成流于形式。制定的政策,各项制度在落实过程中有可能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要加强过程的监督,加强年度考核,建议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6.圩区运行管护改革预期的目标
通过圩区运行管护改革,实现我县圩区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圩区工程项目产权明晰,圩区工程运行机制健全,管护主体建立、职责明确、经费落实、模式合理、效果明显等目标。将从目前我县的圩区“重建轻管”的局面扭转为“建管并重”,各类水利设施将得到较好的维护,长期发挥工程效益。
参考文献:
1、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2、《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提纲》(浙水农【2014】34号)
【关键词】 圩区工程;运行管护;改革
1.引言
近几年,由于地面沉降、南排水情变化、灾害性气候频发等因素影响,洪涝灾害十分严重。2011年我县以实施杭嘉湖圩区整治为契机,全面推进我县圩区建设,依据《浙江省杭嘉湖圩区整治规划》以及《海盐县圩区建设规划(2010-2020)》,到2020年完成34.59万亩的建设任务,其中至2015年完成21.03万亩圩区建设任务,建成24个标准圩区,远期2016-2020年完成13.56亩圩区建设任务,建成20个标准圩区。2010年起至今已实施10.1万亩,投资3.08亿元,其中已建成武原街道城西西片、沈荡韦陀2个圩区,实施面积1.7万亩;基本建成富亭北桥、沈荡镇五圣、元通兴隆村及于城镇于北4个圩区,实施面积5.95万亩;在建有秦山安静桥东、通元张桥、百步桃北3个圩区,实施面积2.43万亩。2014年还将开工建设5个圩区,包围面积4.31万亩,估算投资2.18亿元。
随着圩区工程的建成,如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如何保障圩区工程的安全运行、如何进行水利设施、机电设备的检修维护发挥工程长期效益是当务之急要解决的问题。
2.当前我县圩区运行管护存在的问题
2.1产权不清晰、责任主体不明确。
根据《杭嘉湖圩区整治规划》、《海盐县圩区整治规划》等,我县计划于2020年前建成44个圩区工程,目前,已建成2个,在建7个,但圩区工程设施产权未明确,资产值未评估。目前,虽名义上产权为村集体,但未通过相关程序进行明确,且产权转移管理的有关程序、办法也尚未完善;新建的标准化圩区工程产权最终归属至村集体、还是镇(街道)更为合适也未有定论。因此,通过对圩区工程的资产评估,明确价值,并进一步探索圩区工程产权归属相关要求及归属机构很有必要。
2.2缺乏专业管理人员,尚未建立日常维护机制,科学的运行调度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水利专业人员匮乏、年龄结构趋于老化,村级管理人员更加缺少专业管理人员,无法适应圩区运行管护工作;由于责任主体不明确,日常的巡查、检修、应急等机制尚未建立,圩区建后科学运行调度机制也尚待建立完善,给防洪排涝工作留下了一定的隐患。
2.3管护模式单一。
目前我县的老圩区工程维护落实在村一级,在落实圩区工程长效管护机制中,具体承担管护的模式还未有成熟的经验可借鉴,管护模式相对传统和单一,不能适应较大规模的圩区工程管理。运行管理主要靠人工巡查,运行管理自动化程度不高。
2.4运行管护资金不足。
海盐县城市防洪工程每年维护运行费用大致测算在50元/亩,圩区管护资金按40元/亩测算,2014年我县的圩区管护资金需要750万元左右,县财政补助资金为250万元左右,资金缺口较大。镇(街道)、村级经济负担重,且多数村经济薄弱,无法承担巨额的运行管护费用,甚至也曾出现过建后因经费问题无力运行的现象。
3.基本思路
3.1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明晰工程产权为核心,以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以保证工程安全运行为前提,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发挥好农田水利工程效益,逐步实现海盐圩区工程“产权明晰、权责落实、经费保障、管用得当、持续发展”的总目标。
3.2基本原则
3.2.1坚持责权一致、有机统一的原则。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处理好责、权、利的关系。
3.2.2坚持因地制宜、积极创新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地理区划条件,区分不同规模、不同类型工程,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
3.2.3坚持政府扶持、协调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好政府引导作用,综合平衡协调推进圩区运行管护改革工作。
4.几点建议及对策
4.1产权确权和移交。
及時制定出台《海盐县圩区工程产权确权及移交操作办法》,使得确权移交有法可依,明确圩区工程资产值,明确产权归属主体及机构,明确移交后的相关要求等。通过产权确权和移交,实现我县圩区工程资产值明确,产权明晰、管护主体明确、职责明确等。
4.2建立圩区运行管护机构。
每个镇(街道)建立专门的圩区工程运行管护机构,成立镇(街道)级圩区工程运行管理办公室(站),根据圩区工程规模大小配备专职圩区运行管理人员,并落实相应待遇;组建由受益村组成的圩区工程管理队,负责所在圩区工程设施的运行管理。圩区水利设施管护管理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在管护范围内设置公告牌,管护中实行分段“堤长制”,圩区内的圩堤、水闸、闸站、河道、护岸、箱涵等水利工程都要明确具体的责任人员,实行进行日常的工程管理和维护。
4.3探索尝试采用多种圩区工程维护管理模式。
选取有代表性的镇(街道)作为试点,采取两种模式:一是采取市场化模式,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委托具有一定资质或是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承担运行管护工作;二是采用以受益村为主体,落实相应的管护人员,组成管护队伍模式,明确管护职责、要求、奖罚机制等。探索完善圩区运行管理队伍的培育与落实。分析比较市场化的专业维护队伍与由受益村成立的专业管护队伍的利弊,从而探索与总结出科学合理的圩区运行管理模式。
4.4加强人才培养、利用现代技术,提高管理的自动化程度。 各镇(街道)应加强圩区管护人才的培养及引进,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圩区运行管护顺利开展。同时利用网络远程控制等现代技术,逐渐推行闸站远程化控制系统,逐步实现圩区闸站管理的有人控制、无人值守,减少人力资源成本,并为圩区闸站用户及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及時准确的综合信息,提升决策和管理水平,推动圩区运行管护自动化、科学化、现代化。
4.5工程产权所有者筹集为主,多渠道筹资,落实工程管护经费的长效机制。
出台《海盐县圩区运行管理办法》,明确工程的管护经费以工程产权所有者筹集为主,县政府绩效考核进行奖补为辅,落实工程管护经费的长效机制,吸纳社会资金等方式来实现我县圩区工程运行管护责任明确、管理有序、运行有效、工程安全。另外进一步探索财政资金购买公共服务的做法,在确保工程安全、公益属性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性水利工程的管护。
4.6建立政府绩效考核为基本依据的奖惩办法
出台《海盐县圩区运行管护考核办法》,明确工作职责与要求,以机构组织、制度建设、运行维护、资金台账管理、安全等5方面内容进行考核,从而建立起政府绩效考核为基本依据的奖惩办法;考核结果与县财政补助资金挂钩、与镇(街道)水利工作年终考评结果挂钩,同时建议圩区运行管护考核结果作为县政府对相关镇(街道)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对评为优秀的项目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及表彰,对评为不合格的项目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5.圩区运行管护改革可能存在的隐患、风险
5.1政策风险。在制定相关政策中要科学合理、循序渐进,符合基层实际情况。应多方调研,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必要时举行听证会。
5.2责任的落实、机制的形成流于形式。制定的政策,各项制度在落实过程中有可能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要加强过程的监督,加强年度考核,建议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6.圩区运行管护改革预期的目标
通过圩区运行管护改革,实现我县圩区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圩区工程项目产权明晰,圩区工程运行机制健全,管护主体建立、职责明确、经费落实、模式合理、效果明显等目标。将从目前我县的圩区“重建轻管”的局面扭转为“建管并重”,各类水利设施将得到较好的维护,长期发挥工程效益。
参考文献:
1、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2、《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提纲》(浙水农【2014】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