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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安徽省法治城市、县(区)创建活动唯一的创建示范县,蒙城县委县政府以探索实践法治建设五大工程为载体,扎实做好法治建设的各项基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被列为法治县创建试点后,蒙城县把实施法治蒙城创建列为“一把手工程”,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的法治创建工作机制,把法治创建纳入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列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