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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界把明确了一部法律或法规中的某些条款失效时间的规定称作“落日条款”,寓意为法律有一定的制度周期,会像太阳一样“下山”。设定“落日条款”的重要原因是在于它较好地处理了法律、法规的稳定性与灵活性的关系.通过一种自动失效的方式促请有关部门及时更新有关法律规范.目的是为了在社会急剧变化的时代里.及时淘汰一些不合时宜或不必要的规范。财政部、国家经贸委2002年发布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文件第二十二条中明确规定,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截止时间为2005年12月31日.显然该文件具有“落日条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