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方式推进和巩固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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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思考和讨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问题时,其关键已经不再是回答何为法治这类知识性问题,以及法治为什么重要这类意义问题,而在于着力探索如何切实推进和巩固法治的方式。这个问题当然包含许多方面,笔者在这里所提出的乃是一个观念上的问题,即“用法治方式推进和巩固法治”。这一看法,一方面来自于一个历史前提:中国近三十多年的现代化历程,可以说是从“人治”转向“法治”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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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的司法解释形成过程中,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制度建构理念与方式,如过多地基于推理启动具体的司法解释形成过程,先创设“立法政策”然后顺此制定司法解释,试图通过司法解释实现社会利益一般调整却超越其本身的权限与能力等等。这些做法影响具体司法解释的制度生长趋向与内容选择,并导致司法解释的定位逾矩与功能紊乱。为完善司法解释形成机制以确保司法解释优化质量,须强调基于审判经验启动具体的司法解释的形成过程,以顺应立法政策作为具体司法解释的政策取向原则,以实现法律的技术完善作为具体司法解释的建构重心。
公共政策合法性不仅是一个重要的法治理论问题,也是法治秩序得以形成的重要变量。三十年来的“医改”进程表明,公共领域正在中国蓬勃兴起,并促进了公共政策合法性供给机制的时代转向,即从内部创议走向社会动员、从公众默认走向价值回归、从符合真理观走向共识真理观、从中心的内部循环走向中心与边缘的双向互动,展现着中国公共政策的重要民主化变革。虽然其中还存在着某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但它无疑构成了对多元和谐秩序的关键支撑和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新兴动力。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概念,其中包括完备的法治规范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等。在法治体系的整个链条中,严密的法治规范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第二部分围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提出了一系列目标和任务。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规则指引,引领和规范改革发展,这是在新的
伴随着中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的历史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成为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以及全社会的重要共识,基于“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突破口和关键环节。
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国实行二千余年的封建皇权制度,开启了中国民主法治的现代化进程。自辛亥革命迄今的百年历程中,中国法治虽历经坎坷却坚韧不拔,在法治理念、法律制度、法治技术等诸多方面,不断刷新面貌。今日,依法治国方略已然确立,中国特色法律体系也宣布形成,落实法治方略,使法治成为社会运行之实际状态,当是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
作为“法学研究转型”系列研讨会之一,本刊编辑部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民法室、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罗马法系研究中心于2011年10月在广西联合举办了“中国民法实证方法学术研讨会”,与会者主要为民法学界的中青年学者及法律实务工作者。从会议讨论情况看,民法学界的中青年学者就实证方法之基本内涵尚未达成共识,对实证方法之基本认识与基本态度以及开展实证研究之经验各异,因而就传统法教义学与实证研究之关系亦有不同看法。虽然样本有限,但部分解释了民法实证研究不彰的原因。本刊撷取部分有代表性的观点,以笔谈的形式刊发,供学界参
本刊编辑部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于2011年8月13—14日在武汉联合举办了“中国法学研究之转型——法律学术与法治实践”研讨会,作为“法学研究转型”系列研讨会之首。该系列研讨会之策划,乃深感中国现今之法律学术与法治实践相脱节,存在学术环境阻滞、学术功能不彰、学术体系未成、学术方法陈旧、学术材料单一、学术交流不畅、学术批评不力、学术心态浮躁、学术评价失矩之弊。为此,本次研讨会邀请各学科、各领域专家学者,围绕中国制度环境与法学研究、法学研究之目的与功能、构建中国法律知识体系、法律研究方法与材料之运用、学术交流与争
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部署,需要法学界、法律界抓住机遇,共同研究解决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
我们或许已踏上法治中国的又一个新起点。近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等话语,自上而下,流行全国。劳教制度改革、信访工作改革、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已被列为今年政法工作的重点。在此背景下,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于1月19日主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理论研讨会”。会议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制度保障、发展目标及依宪治国等主题,展开了热烈研讨。本刊选发部分会议发言或论文精要
“法治中国”是多年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就提出并使用过的概念,但在一段时期内并没有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2013年初,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孟建柱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首次将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和过硬队伍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对此作出重要批示,高度肯定了包括法治中国建设在内的“三大建设”。法治中国随之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有关法治中国的探讨成为热点。据2013年“两会”前新华网所作的舆情调查显示,建设法治中国成为网民最为关注的五大问题之一,列第四位。另据人民日报和人民网推出的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