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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生活并不贫困,更不潦倒,在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算得上小康。
陈明远先生在《鲁迅一生的收入知多少》一文里,给鲁迅算了一笔账,鲁迅一生总收入相当于今392万元以上。从而立之年以后的24年间,平均每年16万多元、每月9000~20000元的收入。陈明远先生所说的24年,是指从1912年鲁迅到北京教育部任职,一直到1936年去世的24年,也有人说这段时间鲁迅总共收入12万多银元,约合今天的480万元,
虽然统计结果有出入,但可以肯定的是,像鲁迅这样的收入水平,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算是名副其实的“中产的智识阶级分子”,现在一般的“海归”也未必比得过。有这样的经济基础作支撑,鲁迅的生活消费才显得宽裕丰富。他在北京住四合院,在上海石库门住楼房。他爱买书,爱收藏文物古董,爱吃馆子、摆酒席,孝敬老母,资助亲友……晚年经常带全家乘出租车去看电影。
拿收藏来说,这是一种奢侈的爱好,勒紧裤腰带过日子的人大概是不会有闲钱去搞收藏的。鲁迅不仅是文学家,还是一个收藏家,他的收藏涉猎广泛,而且造诣很深。鲁迅收藏最多的是书籍。据统计,现在保存的鲁迅藏书依然有3800多种、13000多册。此外。鲁迅还收藏了不少文物古董,大致可分为汉画像拓片、外国版画、日本浮士绘、中国现代木刻画、基碑石刻古董等类。尤以外国版画居多,达2100多幅,涉及16个国家的两百多位版画家,他还多次举办版画原拓展览。如果没有厚实的财力,就不会有如此成绩。
鲁迅的收入无非由公务员收入,教学收入,大学院特约撰述员收入,写作、翻译和编辑收入四大块组成。据陈明远先生的统计:鲁迅前期(北京时期)以公务员职业为主,14年的收入相当于今164万元,中间(厦门广州时期)1年专任大学教授,年收入相当于今17.5万元,总计181.5万元。1932年大学院津贴撤销以后。版税和稿酬才成为鲁迅主要经济来源。也就是说,鲁迅从政府那里拿了20年的薪水,占总体收入近半壁江山。其余,多数为鲁迅做自由撰稿人赚取的——这个成绩让人惊诧。
从鲁迅的收入构成看,国民政府待他不薄,鲁迅骂国民政府那么多,政府还给他发20年薪水,而且薪水不低,让他过上中产阶级的生活,这并不是每个政府都能做得到的。这样的说并不是夸国民政府多么仁慈,毕竟两者是一种劳动力的买卖关系。但是在那个时代,作为最大买家的政府,可以动用行政权力关闭你进入“市场”的大门,“架空”你的价值,让你无处“兑现”。就算有再高本领,也捞不到一个子儿,更不要说过上小康生活。这个时候,鲁迅遇到的问题就可能是娜拉式的问题,“娜拉出走后怎样?”鲁迅心知肚明。
很多人认为,鲁迅之所以能够坚持他的自由思考和独立人格,有一个好的环境安心写作,在残酷无情的文化围剿之中,能够以笔为匕首投枪进行“壕堑战”,主要得益于他经济独立,并藉此成为文化人的榜样。这话确实不错,问题是,当时的国民政府虽则对鲁迅又是恐吓,又是禁书,又是口诛笔伐之,但鲁迅总还算是有立生之地,有地方发表作品,有薪水可拿,有稿费可挣。如果国民政府真的要让鲁迅死路一条,鲁迅纵有三头六臂,恐怕也不能有好好呆在国内,更不用说有好收入来保证他持续的战斗。物质上的宽余和精神上的自由互为表里,缺一不可。
类似像时任教育总长的蔡元培,这样有影响的人物,请鲁迅做大学教员,推荐他做大学院特约撰述员,看似私人关系,但也要得到政府的点头,毕竟大学发给鲁迅的钱,很大一部分是国民政府的钱,并不是蔡元培的私房钱。把钱花在一个对自己指手画脚、口诛笔伐的人身上,其中包含两个方面,即你给我发薪水,我还是要骂你;你骂我,我还是要给你薪水。在后人看来,双方都难能可贵。
鲁迅并没有因为拿了或曾经拿了国民政府的钱,而放弃针砭时弊,这是他的可贵之处。当然,鲁迅针砭时弊,起劲地指搞政府,是,出于正义、良知、真理和自由,而不是故作叛逆。只有坚定的战士才可能做到不为五斗米折腰,而且,你给我米我也骂你,你不给我米我照骂不误。“能够在体制内抨击体制的漏洞,才是真的勇士,真的豪杰!”鲁迅就是这样的真勇士。这种坚决的战斗精神,使鲁迅超脱于“官场”与“商场”、“帮忙”与“帮闲”之上,保持了他比生命更珍惜的独立人格。
鲁迅也说过:“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而卖掉。”他还说过,凡承认饭需钱买,而以说钱为卑鄙者,倘能按一按他的胃,那里面怕总还有鱼肉没有消。鲁迅是重物质重钱财的,他会因为教育部欠薪而一再索取,并将内幕公诸于众。他会因为北新书局没有按合约支付稿酬,而与其打起官司。
鲁迅并不是一个愣头青,更非腐儒一个,蛮干的战士,鲁迅的战斗是英勇机智的,他既要保存自己的实力,又要争取赢得胜利。鲁迅从不做无谓的牺牲,也从不主张做无谓的牺牲,他要求人们活着,而且好好地活着进行战斗。鲁迅的战斗哲学不是一般意义的“活命的哲学”,而是“韧战的哲学”。
陈明远先生在《鲁迅一生的收入知多少》一文里,给鲁迅算了一笔账,鲁迅一生总收入相当于今392万元以上。从而立之年以后的24年间,平均每年16万多元、每月9000~20000元的收入。陈明远先生所说的24年,是指从1912年鲁迅到北京教育部任职,一直到1936年去世的24年,也有人说这段时间鲁迅总共收入12万多银元,约合今天的480万元,
虽然统计结果有出入,但可以肯定的是,像鲁迅这样的收入水平,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算是名副其实的“中产的智识阶级分子”,现在一般的“海归”也未必比得过。有这样的经济基础作支撑,鲁迅的生活消费才显得宽裕丰富。他在北京住四合院,在上海石库门住楼房。他爱买书,爱收藏文物古董,爱吃馆子、摆酒席,孝敬老母,资助亲友……晚年经常带全家乘出租车去看电影。
拿收藏来说,这是一种奢侈的爱好,勒紧裤腰带过日子的人大概是不会有闲钱去搞收藏的。鲁迅不仅是文学家,还是一个收藏家,他的收藏涉猎广泛,而且造诣很深。鲁迅收藏最多的是书籍。据统计,现在保存的鲁迅藏书依然有3800多种、13000多册。此外。鲁迅还收藏了不少文物古董,大致可分为汉画像拓片、外国版画、日本浮士绘、中国现代木刻画、基碑石刻古董等类。尤以外国版画居多,达2100多幅,涉及16个国家的两百多位版画家,他还多次举办版画原拓展览。如果没有厚实的财力,就不会有如此成绩。
鲁迅的收入无非由公务员收入,教学收入,大学院特约撰述员收入,写作、翻译和编辑收入四大块组成。据陈明远先生的统计:鲁迅前期(北京时期)以公务员职业为主,14年的收入相当于今164万元,中间(厦门广州时期)1年专任大学教授,年收入相当于今17.5万元,总计181.5万元。1932年大学院津贴撤销以后。版税和稿酬才成为鲁迅主要经济来源。也就是说,鲁迅从政府那里拿了20年的薪水,占总体收入近半壁江山。其余,多数为鲁迅做自由撰稿人赚取的——这个成绩让人惊诧。
从鲁迅的收入构成看,国民政府待他不薄,鲁迅骂国民政府那么多,政府还给他发20年薪水,而且薪水不低,让他过上中产阶级的生活,这并不是每个政府都能做得到的。这样的说并不是夸国民政府多么仁慈,毕竟两者是一种劳动力的买卖关系。但是在那个时代,作为最大买家的政府,可以动用行政权力关闭你进入“市场”的大门,“架空”你的价值,让你无处“兑现”。就算有再高本领,也捞不到一个子儿,更不要说过上小康生活。这个时候,鲁迅遇到的问题就可能是娜拉式的问题,“娜拉出走后怎样?”鲁迅心知肚明。
很多人认为,鲁迅之所以能够坚持他的自由思考和独立人格,有一个好的环境安心写作,在残酷无情的文化围剿之中,能够以笔为匕首投枪进行“壕堑战”,主要得益于他经济独立,并藉此成为文化人的榜样。这话确实不错,问题是,当时的国民政府虽则对鲁迅又是恐吓,又是禁书,又是口诛笔伐之,但鲁迅总还算是有立生之地,有地方发表作品,有薪水可拿,有稿费可挣。如果国民政府真的要让鲁迅死路一条,鲁迅纵有三头六臂,恐怕也不能有好好呆在国内,更不用说有好收入来保证他持续的战斗。物质上的宽余和精神上的自由互为表里,缺一不可。
类似像时任教育总长的蔡元培,这样有影响的人物,请鲁迅做大学教员,推荐他做大学院特约撰述员,看似私人关系,但也要得到政府的点头,毕竟大学发给鲁迅的钱,很大一部分是国民政府的钱,并不是蔡元培的私房钱。把钱花在一个对自己指手画脚、口诛笔伐的人身上,其中包含两个方面,即你给我发薪水,我还是要骂你;你骂我,我还是要给你薪水。在后人看来,双方都难能可贵。
鲁迅并没有因为拿了或曾经拿了国民政府的钱,而放弃针砭时弊,这是他的可贵之处。当然,鲁迅针砭时弊,起劲地指搞政府,是,出于正义、良知、真理和自由,而不是故作叛逆。只有坚定的战士才可能做到不为五斗米折腰,而且,你给我米我也骂你,你不给我米我照骂不误。“能够在体制内抨击体制的漏洞,才是真的勇士,真的豪杰!”鲁迅就是这样的真勇士。这种坚决的战斗精神,使鲁迅超脱于“官场”与“商场”、“帮忙”与“帮闲”之上,保持了他比生命更珍惜的独立人格。
鲁迅也说过:“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而卖掉。”他还说过,凡承认饭需钱买,而以说钱为卑鄙者,倘能按一按他的胃,那里面怕总还有鱼肉没有消。鲁迅是重物质重钱财的,他会因为教育部欠薪而一再索取,并将内幕公诸于众。他会因为北新书局没有按合约支付稿酬,而与其打起官司。
鲁迅并不是一个愣头青,更非腐儒一个,蛮干的战士,鲁迅的战斗是英勇机智的,他既要保存自己的实力,又要争取赢得胜利。鲁迅从不做无谓的牺牲,也从不主张做无谓的牺牲,他要求人们活着,而且好好地活着进行战斗。鲁迅的战斗哲学不是一般意义的“活命的哲学”,而是“韧战的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