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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自2015年3月1日正式实施,航道的规划、建设、养护、保护、管理有法可依,航道资源遭受破坏的局面得到有效遏制,"黄金水道"终于有了法律保护伞。但《航道法》实施后由于相关配套细则没有及时出台,皖江航道管理机构执法过程中常常出现一些困难,本文针对这些困难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供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