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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法定准备金制度是各国中央银行对金融市场和银行信贷实施间接影响的重要手段之一.它可以实现四种职能:通过建立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有助于在流动资产状况发生变动时稳定隔夜利率--缓冲职能;为中央银行提供了准备金需求的一个来源,从而可以补偿通过自发性因素产生的流动性资产供给--流动资产管理职能;可以被作为一种控制货币总量的手段--货币控制职能;可以被认为是中央银行收入的一个来源--收入或税收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