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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区财政状况
多年来。我区财政一直在保工资、保民生、保稳定状态,财政运行十分困难。2008年,全区财政总支出26,406万元,其中人员工资支出达15,60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9%,属于典型的“吃饭型”财政。近几年,为了缓解财政困难,确保收支平衡,我们始终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的原则,堵塞管理漏洞,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收到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管理制度及办法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和漏洞,以及受部门、单位、个人利益的趋使,还存在虚报冒领现象,为根除这一不良问题,常规的做法效果并不明显,而必须要有创新之举,治本之策。
二、虚报冒领的表现形式
虚报冒领是财政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我们经过调查分析,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一是死人领工资。有的职工死亡后,所在单位或家庭故意隐瞒不报,其亲属继续领取工资或离退休费和补助。单位仍向财政部门领取公用经费。二是不上班领工资。有的人员长期不上班,仍足额领取工资;有的未经人事、劳动等部门批准,擅自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三是不在编领工资。有的人已经辞职或解聘,仍然领工资;有的人员已调整工作单位,但由于原单位津贴和补贴金额相对较高,长期不办理工资调转手续。四是超龄和死亡人员领取遗属补助。
三、指纹信息化管理是杜绝虚报冒领的治本之策
虚报冒领问题的存在,虽属个别现象。但加剧了财政困难,而且不利于道德和诚信建设,还影响了正常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如果不切实加以解决,受个人私利趋使,还会有进一步扩大的可能,这就要求我们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措施彻底根治。为了治理虚报冒领问题,我们首先在离退休人员中实行了指纹影像信息管理系统,先后采取了单位自查、群众举报、重点抽查、定期不定期检查等办法进行管理,切实堵住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四、指纹系统的原理
活体指纹是人体永远不会改变而且容易采集、便于核对的个人信息。对财政统发工资人员实行指纹影像管理系统,就是先将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指纹和影像资料进行采集并存入计算机系统,以后通过年度定期对指纹的重新采集,并在计算机系统进行对比和核查验证。及时掌握财政统发工资人员调转和增减等情况。
指纹管理只用于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定期核查工作。个人日常领取工资时不需要指纹,仍按原办法通过工资卡领取。推行指纹信息化管理系统,不仅能够对所有财政供养人员实行有效的动态监控。可以堵塞管理漏洞、节约财政开支,具有很高的经济效益,同时有利于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道德环境,可以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我们认为,实行指纹信息化管理是一个一劳永逸,能够从制度上、源头上杜绝虚报冒领的治本良策。
五、程序和做法
实行指纹信息化管理的程序基本概括为:核准身份、填写表格、采集指纹、建立指纹采集档案和财政工资银行化人员指纹信息数据库、定期审核。工资银行化管理人员凭编制证、身份证与编办以及财政部门进行核对,核实准确后,以个人为单位填写行政事业单位财政工资银行化人员指纹信息备案卡,然后由财政局利用指纹仪将其个人指纹采集备份,输入微机,建立起指纹信息数据库。数据库建立完成后,财政局对数据库内所有人员的指纹鉴别实行发放指纹采集卡的形式定期鉴定,对不能近期反馈指纹鉴别卡的人员,将暂停其工资、离退休费、遗属补助费、烈军属补助费及其他定期定量补贴的发放,三个月不能反馈的,管理系统将自动做消名处理。
实行公示制度:对每个单位所有工资银行化管理人员的姓名事先以表格的形式,在指纹采集前。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采集中我们采取定点和入户相结合的办法,对正常人员采取集中定点采集的办法。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人员采取上门服务的办法,确保及时全面采集指纹信息。
在指纹数据库建立完成后。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工资银行化人员实行动态化管理。对因有调出、死亡、超龄等情况而核减的人员,单位应在其调出、死亡或超龄后的次月书面向财政局报告。财政局依据报告及时从管理系统中作消名处理。对因未及时报告、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等情况造成财政资金流失的,财政局将根据资金流失额从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和单位公用经费中扣除,并根据情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单位有关责任人员的渎职行为。
财政规范化管理任重而道远。作为政府资金管理部门,各项管理的规范化对财政部门来说意义重大。随着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力推进以及民生政策的不断落实,财政管理的规范化显得更为迫切和重要。如何从制度上保障,机制上约束,程序上规范,实现财政管理的规范有序、科学有效,最大限度地保证国家政策落实以及资金安全。将是今后我们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财政管理真正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多年来。我区财政一直在保工资、保民生、保稳定状态,财政运行十分困难。2008年,全区财政总支出26,406万元,其中人员工资支出达15,60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9%,属于典型的“吃饭型”财政。近几年,为了缓解财政困难,确保收支平衡,我们始终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的原则,堵塞管理漏洞,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收到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管理制度及办法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和漏洞,以及受部门、单位、个人利益的趋使,还存在虚报冒领现象,为根除这一不良问题,常规的做法效果并不明显,而必须要有创新之举,治本之策。
二、虚报冒领的表现形式
虚报冒领是财政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我们经过调查分析,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一是死人领工资。有的职工死亡后,所在单位或家庭故意隐瞒不报,其亲属继续领取工资或离退休费和补助。单位仍向财政部门领取公用经费。二是不上班领工资。有的人员长期不上班,仍足额领取工资;有的未经人事、劳动等部门批准,擅自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三是不在编领工资。有的人已经辞职或解聘,仍然领工资;有的人员已调整工作单位,但由于原单位津贴和补贴金额相对较高,长期不办理工资调转手续。四是超龄和死亡人员领取遗属补助。
三、指纹信息化管理是杜绝虚报冒领的治本之策
虚报冒领问题的存在,虽属个别现象。但加剧了财政困难,而且不利于道德和诚信建设,还影响了正常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如果不切实加以解决,受个人私利趋使,还会有进一步扩大的可能,这就要求我们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措施彻底根治。为了治理虚报冒领问题,我们首先在离退休人员中实行了指纹影像信息管理系统,先后采取了单位自查、群众举报、重点抽查、定期不定期检查等办法进行管理,切实堵住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四、指纹系统的原理
活体指纹是人体永远不会改变而且容易采集、便于核对的个人信息。对财政统发工资人员实行指纹影像管理系统,就是先将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指纹和影像资料进行采集并存入计算机系统,以后通过年度定期对指纹的重新采集,并在计算机系统进行对比和核查验证。及时掌握财政统发工资人员调转和增减等情况。
指纹管理只用于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定期核查工作。个人日常领取工资时不需要指纹,仍按原办法通过工资卡领取。推行指纹信息化管理系统,不仅能够对所有财政供养人员实行有效的动态监控。可以堵塞管理漏洞、节约财政开支,具有很高的经济效益,同时有利于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道德环境,可以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我们认为,实行指纹信息化管理是一个一劳永逸,能够从制度上、源头上杜绝虚报冒领的治本良策。
五、程序和做法
实行指纹信息化管理的程序基本概括为:核准身份、填写表格、采集指纹、建立指纹采集档案和财政工资银行化人员指纹信息数据库、定期审核。工资银行化管理人员凭编制证、身份证与编办以及财政部门进行核对,核实准确后,以个人为单位填写行政事业单位财政工资银行化人员指纹信息备案卡,然后由财政局利用指纹仪将其个人指纹采集备份,输入微机,建立起指纹信息数据库。数据库建立完成后,财政局对数据库内所有人员的指纹鉴别实行发放指纹采集卡的形式定期鉴定,对不能近期反馈指纹鉴别卡的人员,将暂停其工资、离退休费、遗属补助费、烈军属补助费及其他定期定量补贴的发放,三个月不能反馈的,管理系统将自动做消名处理。
实行公示制度:对每个单位所有工资银行化管理人员的姓名事先以表格的形式,在指纹采集前。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采集中我们采取定点和入户相结合的办法,对正常人员采取集中定点采集的办法。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人员采取上门服务的办法,确保及时全面采集指纹信息。
在指纹数据库建立完成后。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工资银行化人员实行动态化管理。对因有调出、死亡、超龄等情况而核减的人员,单位应在其调出、死亡或超龄后的次月书面向财政局报告。财政局依据报告及时从管理系统中作消名处理。对因未及时报告、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等情况造成财政资金流失的,财政局将根据资金流失额从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和单位公用经费中扣除,并根据情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单位有关责任人员的渎职行为。
财政规范化管理任重而道远。作为政府资金管理部门,各项管理的规范化对财政部门来说意义重大。随着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力推进以及民生政策的不断落实,财政管理的规范化显得更为迫切和重要。如何从制度上保障,机制上约束,程序上规范,实现财政管理的规范有序、科学有效,最大限度地保证国家政策落实以及资金安全。将是今后我们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财政管理真正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努力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