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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八项规定实施4周年前夕,中央政治局出台这一文件,
触及最高领导层的待遇问题,既是对八项规定的拓展和深化,
也展示了中共高层改进作风、从严治党的决心
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规范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待遇等文件。这是197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后,中共再度以文件形式规范高官在住房、用车、工作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待遇。
舆论认为,在中央八项规定实施4周年前夕,中央政治局出台这一文件,触及最高领导层的待遇问题,既是对八项规定的拓展和深化,也展示了中共高层改进作风、从严治党的决心。
据新华社报道,会议提出将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待遇适当从低”的原则,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交通、工作人员配备、休假休息等待遇进一步做出规定。
报道还透露了一些具体的规定,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退下来要及时腾退办公用房;不能超标准配备车辆、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外出要轻车简从,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按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并加强教育管理,严格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压缩赴外地休假休息时间,实行严格报批制度等。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上述规定的针对性都非常强,“因为无论是住房、用车、休假,还是工作人员的配备,这些年问题都比较突出。”
不久前,曾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的反腐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就披露,落马的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一人就占用了一座二层小楼,上下共16个房间,面积800多平方米,这里面住的除了他以外,还有他的秘书、司机、两个保姆和两个厨师。一个保姆专门负责为他养宠物,两个厨师都是从湖南选的,专门为了照顾他的口味特意安排。这些保姆和厨师的工资,两年多以来达到上百万元。
“新的文件出台后,在职和离退休高级干部在住房、用车、旅游等方面都会受到更多的限制。”汪玉凯说。
中共十八大以来,有关领导干部待遇的话题已多次被提及。外界推测,这份文件的出台应该酝酿已久。
2012年12月4日,十八大闭幕后不到一个月,中央政治局就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其中,就针对领导人待遇提出了要求。
比如,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等。
半年后,2013年6月,中央政治局又花了6个半天召开专门会议,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会议提出,要统筹制定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配车、秘书配备、公务接待、警卫、福利、休假等工作生活待遇标准,落实不赠送、不接受礼品的规定,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的各种问题。
2013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改革任务归纳为60项。其中,第37项明确要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并且接连提出“六不准”:不准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准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不准违规配备公车,不准违规配备秘书,不准超规格警卫,不准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
会后,中纪委官方网站发表文章解读说:当务之急是要抓紧制定出台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配车、秘书配备、警卫、公务接待、福利、休假等工作生活待遇标准,以确定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能够享受哪些待遇以及何种程度的待遇,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2015年,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对话会”上,回应国外专家学者提问时,公开谈到中共中央正在制定针对高级领导人的行为准则规范。
李君如说,在十八大以来的反腐中,多名中国共产党高层领导被查处,让中共中央开始思考和研究怎样管好拥有党和国家高层权力的党员干部。
“思考的结果是: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李君如说,高级领导干部也是党员,同样也都要接受党纪国法的监督、遵守相关的制度规范,而中央正在研究制定高级领导人的行为准则规范。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此次以文件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待遇的规定,是在中央八项规定执行4年的基础上予以制度化和规范化,以便“统一规范,强化约束”。
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说,从新华社报道透露的信息看,新文件与八项规定有明显的延续性,可谓是一脉相承。
比如出行方面,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车辆配备的规定、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新文件则提出“不能超标准配备车辆、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外出要轻车简从”;住房方面,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住房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新文件则提出“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退下来要及时腾退办公用房”,内容更加具体,也更具操作性。
另外,与八项规定相比,新文件也增添了一些新的內容,包括“按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压缩赴外地休假休息时间”等。“可以说,这份新文件是对八项规定实施4年来的拓展和深化。”庄德水说。
事实上,早在1979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出台过《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高级干部各方面待遇作出过详细的要求和安排。
比如《规定》要求:一个高级干部的宿舍只能有一处,不得同时占用两处;部长以上干部,每人配备专车一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等副国级领导配备服务员、炊事员各一人;部长配备炊事员或服务员一人;高级干部外出视察和检查工作,不能携带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高级干部外出视察和检查工作或外出休养,除有关招待机关负责接待外,不得组织人员迎送,不得举办宴会等。 上世纪70年代末,“文革”刚刚结束。《规定》还特意交代了其出台的初衷和动机:由于封建特权思想和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特别是林彪、“四人帮”的破坏和毒害,党内有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求私利,生活特殊,影响恶劣,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使党的威信受到损害。
当年,邓小平也曾专门谈到这个问题。他说:“我们的高级干部现在并不是工资太高,而是其他方面的待遇太宽了。这样就要脱离群众,脱离干部,甚至腐蚀自己的子女和家庭,把风气带坏了,官僚主义也无法克服。”
30多年过去了,如今回头看《规定》,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不过,随着时代的变化,特别是中国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其中一些提法已不合时宜。
比如,规定中将电冰箱、电视机等视为“高级生活用品”,还提到出差、出国和外出休养,按规定标准“收交伙食费和粮票”等。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当年的《规定》适用的对象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政府省长(主席、市长)、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政协主席、副主席等高级干部”,而此次新出台的文件针对的是“党和国家领导人”,显然适用对象的层级更高。
“相对于省部级领导,规范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待遇,将更具示范效应。”庄德水对《中国新闻周刊》说,“无疑也需要更大的政治勇气。”
党和国家领导人是指正国级、副国级的领导人,包括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政协主席、副主席,所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
全国政协常委、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2013年“两会”期间,曾就制定公布离任国家领导人礼遇条例和退休官员待遇,专门提交过一份提案。
他在提案中希望规范离任国家领导人的待遇,明确哪些是他们本人的待遇,不是家人和身边人可以享受的。同时加以公布,让各地都知道,有一个公开的接待标准,下面也会知道怎么做。
葛剑雄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当年“两会”闭幕后,中组部在发给他的复函中表示,中组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对省部级干部生活待遇规定进行修訂,党和国家领导人生活待遇规定也正由有关部门研究修订。
“这次文件针对的不仅是离任的国家领导人,还包括现任国家领导人,而且明确讲到从本届中央政治局率先做起,显然更加全面,更具约束力。”他说。
11月30日的政治局会议,除了审议通过了规范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待遇的文件外,还明确提出有关规定从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率先做起,并分批实施。
庄德水对《中国新闻周刊》说,这符合中央一贯的原则: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
他相信,这个文件实施之后,会先从政治局委员做起,然后推广到其他党和国家领导人;先从现任党和国家领导人做起,然后推广到离任的党和国家领导人。
葛剑雄也注意到了“分批实施”。他说:“我所理解的分批,现任的和离任的有区别,而且现任中也可能分批,这得有个过程。高层领导人的生活待遇等各个方面更复杂,有的住在北京,有的住在军队里,有的住在地方上,这个标准怎么制定呢?可以说分批还是比较实事求是,显示了中央最终一定要全部做到的决心。”
汪玉凯则认为“分批实施”是一种有层次的推进过程。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既能保证相关规定得到落实,又可避免造成过大的冲击。
同时,他还相信,随着这份文件有关规定的落实,也将为官邸制的最终实行创造条件。
官邸制是国际上通用的高级官员住房制度,实行官邸制等制度,有利于防范以权谋私、违规多占住房等现象。多年来,汪玉凯一直在为此呼吁。目前,探索官邸制已被列入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成为改革任务之一。
汪玉凯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官邸制在省市县等地方层面实际上已经启动,但是这一制度目前在高层领导干部中还有待尽快破题,“如果上边不确立官邸制的话,下面很难建立起真正的官邸制,甚至局部探索还可能会反弹。”
尽管推行官邸制难度很大,但他认为,这次政治局审议通过的文件,已经释放出了一个积极的信号。
不过,汪玉凯同时也提醒说,最终效果如何,不仅要看新规定有多少限制高官特权的具体要求,更要看这些要求能否得到真正的执行。
触及最高领导层的待遇问题,既是对八项规定的拓展和深化,
也展示了中共高层改进作风、从严治党的决心
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规范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待遇等文件。这是197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后,中共再度以文件形式规范高官在住房、用车、工作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待遇。
舆论认为,在中央八项规定实施4周年前夕,中央政治局出台这一文件,触及最高领导层的待遇问题,既是对八项规定的拓展和深化,也展示了中共高层改进作风、从严治党的决心。
八项规定的深化
据新华社报道,会议提出将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待遇适当从低”的原则,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交通、工作人员配备、休假休息等待遇进一步做出规定。
报道还透露了一些具体的规定,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退下来要及时腾退办公用房;不能超标准配备车辆、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外出要轻车简从,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按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并加强教育管理,严格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压缩赴外地休假休息时间,实行严格报批制度等。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上述规定的针对性都非常强,“因为无论是住房、用车、休假,还是工作人员的配备,这些年问题都比较突出。”
不久前,曾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的反腐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就披露,落马的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一人就占用了一座二层小楼,上下共16个房间,面积800多平方米,这里面住的除了他以外,还有他的秘书、司机、两个保姆和两个厨师。一个保姆专门负责为他养宠物,两个厨师都是从湖南选的,专门为了照顾他的口味特意安排。这些保姆和厨师的工资,两年多以来达到上百万元。
“新的文件出台后,在职和离退休高级干部在住房、用车、旅游等方面都会受到更多的限制。”汪玉凯说。
中共十八大以来,有关领导干部待遇的话题已多次被提及。外界推测,这份文件的出台应该酝酿已久。
2012年12月4日,十八大闭幕后不到一个月,中央政治局就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其中,就针对领导人待遇提出了要求。
比如,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等。
半年后,2013年6月,中央政治局又花了6个半天召开专门会议,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会议提出,要统筹制定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配车、秘书配备、公务接待、警卫、福利、休假等工作生活待遇标准,落实不赠送、不接受礼品的规定,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的各种问题。
2013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改革任务归纳为60项。其中,第37项明确要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并且接连提出“六不准”:不准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准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不准违规配备公车,不准违规配备秘书,不准超规格警卫,不准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
会后,中纪委官方网站发表文章解读说:当务之急是要抓紧制定出台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配车、秘书配备、警卫、公务接待、福利、休假等工作生活待遇标准,以确定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能够享受哪些待遇以及何种程度的待遇,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2015年,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对话会”上,回应国外专家学者提问时,公开谈到中共中央正在制定针对高级领导人的行为准则规范。
李君如说,在十八大以来的反腐中,多名中国共产党高层领导被查处,让中共中央开始思考和研究怎样管好拥有党和国家高层权力的党员干部。
“思考的结果是: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李君如说,高级领导干部也是党员,同样也都要接受党纪国法的监督、遵守相关的制度规范,而中央正在研究制定高级领导人的行为准则规范。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此次以文件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待遇的规定,是在中央八项规定执行4年的基础上予以制度化和规范化,以便“统一规范,强化约束”。
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说,从新华社报道透露的信息看,新文件与八项规定有明显的延续性,可谓是一脉相承。
比如出行方面,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车辆配备的规定、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新文件则提出“不能超标准配备车辆、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外出要轻车简从”;住房方面,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住房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新文件则提出“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退下来要及时腾退办公用房”,内容更加具体,也更具操作性。
另外,与八项规定相比,新文件也增添了一些新的內容,包括“按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压缩赴外地休假休息时间”等。“可以说,这份新文件是对八项规定实施4年来的拓展和深化。”庄德水说。
针对“党和国家领导人”
事实上,早在1979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出台过《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高级干部各方面待遇作出过详细的要求和安排。
比如《规定》要求:一个高级干部的宿舍只能有一处,不得同时占用两处;部长以上干部,每人配备专车一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等副国级领导配备服务员、炊事员各一人;部长配备炊事员或服务员一人;高级干部外出视察和检查工作,不能携带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高级干部外出视察和检查工作或外出休养,除有关招待机关负责接待外,不得组织人员迎送,不得举办宴会等。 上世纪70年代末,“文革”刚刚结束。《规定》还特意交代了其出台的初衷和动机:由于封建特权思想和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特别是林彪、“四人帮”的破坏和毒害,党内有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求私利,生活特殊,影响恶劣,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使党的威信受到损害。
当年,邓小平也曾专门谈到这个问题。他说:“我们的高级干部现在并不是工资太高,而是其他方面的待遇太宽了。这样就要脱离群众,脱离干部,甚至腐蚀自己的子女和家庭,把风气带坏了,官僚主义也无法克服。”
30多年过去了,如今回头看《规定》,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不过,随着时代的变化,特别是中国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其中一些提法已不合时宜。
比如,规定中将电冰箱、电视机等视为“高级生活用品”,还提到出差、出国和外出休养,按规定标准“收交伙食费和粮票”等。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当年的《规定》适用的对象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政府省长(主席、市长)、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政协主席、副主席等高级干部”,而此次新出台的文件针对的是“党和国家领导人”,显然适用对象的层级更高。
“相对于省部级领导,规范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待遇,将更具示范效应。”庄德水对《中国新闻周刊》说,“无疑也需要更大的政治勇气。”
党和国家领导人是指正国级、副国级的领导人,包括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政协主席、副主席,所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
全国政协常委、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2013年“两会”期间,曾就制定公布离任国家领导人礼遇条例和退休官员待遇,专门提交过一份提案。
他在提案中希望规范离任国家领导人的待遇,明确哪些是他们本人的待遇,不是家人和身边人可以享受的。同时加以公布,让各地都知道,有一个公开的接待标准,下面也会知道怎么做。
葛剑雄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当年“两会”闭幕后,中组部在发给他的复函中表示,中组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对省部级干部生活待遇规定进行修訂,党和国家领导人生活待遇规定也正由有关部门研究修订。
“这次文件针对的不仅是离任的国家领导人,还包括现任国家领导人,而且明确讲到从本届中央政治局率先做起,显然更加全面,更具约束力。”他说。
政治局率先做起
11月30日的政治局会议,除了审议通过了规范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待遇的文件外,还明确提出有关规定从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率先做起,并分批实施。
庄德水对《中国新闻周刊》说,这符合中央一贯的原则: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
他相信,这个文件实施之后,会先从政治局委员做起,然后推广到其他党和国家领导人;先从现任党和国家领导人做起,然后推广到离任的党和国家领导人。
葛剑雄也注意到了“分批实施”。他说:“我所理解的分批,现任的和离任的有区别,而且现任中也可能分批,这得有个过程。高层领导人的生活待遇等各个方面更复杂,有的住在北京,有的住在军队里,有的住在地方上,这个标准怎么制定呢?可以说分批还是比较实事求是,显示了中央最终一定要全部做到的决心。”
汪玉凯则认为“分批实施”是一种有层次的推进过程。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既能保证相关规定得到落实,又可避免造成过大的冲击。
同时,他还相信,随着这份文件有关规定的落实,也将为官邸制的最终实行创造条件。
官邸制是国际上通用的高级官员住房制度,实行官邸制等制度,有利于防范以权谋私、违规多占住房等现象。多年来,汪玉凯一直在为此呼吁。目前,探索官邸制已被列入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成为改革任务之一。
汪玉凯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官邸制在省市县等地方层面实际上已经启动,但是这一制度目前在高层领导干部中还有待尽快破题,“如果上边不确立官邸制的话,下面很难建立起真正的官邸制,甚至局部探索还可能会反弹。”
尽管推行官邸制难度很大,但他认为,这次政治局审议通过的文件,已经释放出了一个积极的信号。
不过,汪玉凯同时也提醒说,最终效果如何,不仅要看新规定有多少限制高官特权的具体要求,更要看这些要求能否得到真正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