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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范畴在清代词学中的承传,主要体现在两个维面:一是批评层面对“韵”的承传运用;二是理论层面对“韵”的承传阐说。在第一个雏面,“韵”在北宋中期进入到词学批评中后,其实并未得到大量运用,但发展到清代,它成为了人们品评词人词作的主要审美范畴;在第二个维面,其承传的内容主要体现在对“韵”作为词作审美之本的标树、对词韵审美特征与要求的探讨及对词韵创造与生成的考察上。上述两个雏面,将“韵”作为词学审美范畴的内涵较为充分展现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