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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己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在“十一五”期间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和管理民主”的标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通过教育,培养出一批观念新、有文化、讲文明、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农民,是新农村建设成功与否的关键。本文阐述了在新形势下做好农民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民职业教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建立和完善农民职业教育支撑保障机制的对策建议。
农民是我国最大的人口群体,同时又是我国最大的弱势群体,如何把这一弱势群体变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我个人认为,建立健全农民职业教育的支撑保障机制,大力发展农民职业教育,全面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是关键。
一、充分认识农民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
从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性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我国现有2.4亿农户,8亿农民,建设新农村涉及亿万农民切身利益。建设新农村,关键是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家园。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把农村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是建设新农村的首要环节。从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来看,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社会事业发展;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还是精神文明建设;无论是立足当前,还是着眼长远,都需要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落脚点在“村”,重点在“农民”。为的是农民,靠的也是农民。农民的文化素质、技术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直接决定新农村建设的兴衰与成败。
从当前我国农民的受教育情况看,平均受教育年限不足7年,4.9亿农村劳动力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3%,初中的占49%,小学及小学以下的占38%,其中不识字的占7个百分点,接受过农业职业教育的农民只占5%。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指出,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素质问题,素质问题的核心是教育问题。可见,相对偏低的农民素质已经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瓶颈。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工作,2004-2006年,连续三个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领导对此也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回良玉副总理在给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成立25周年的贺信中提出,希望农广校系统以“培养新农民、服务新农村”为己任,加快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素质。在贯彻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加强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目的,是要提高他们的科技文化素质,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综合发展能力,使他们依靠科技发家致富的同时,也实现个体和群体的全面发展。这不仅是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也是推进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更是增强我国产业竞争力和综合国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正确剖析我国农民职业教育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职业教育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农业部门始终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民职业教育。通过全面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有效开展“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大力开展农业远程教育、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等项目,使我国的农民职业教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一是培养了一大批用得上、留得住的觉悟高、懂科技、善经营的新型农民。农广校成立25年来,全体系累计培养中等农业职业技术人才358万,高等农业专业人才53万,绿色证书学员近800万,青年农民300多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619.6万(其中引导性培训422.2万,职业技能培训197.4万)。参加培训的80%以上的学员掌握了一门以上的实用技术,5%的学员成为当地种、养、加能手和营销大户,近40%的学员成为科技带头人,近20%的学员成为村组干部。通过教育培训,农民懂得了依靠科技进行生产,依靠信息从事经营,依靠法律保护自己。通过这些受训农民的带动,有效提高了当地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提高了农民科学种田的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有效促进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二是推广了一批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各地在开展农民职业教育培训过程中,结合当地产业布局情况,在培训中直接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解决了农民因思想观念落后、科技知识贫乏、经营管理经验不足难以致富的现实问题。多数受训农民又把掌握的技术快速向周围农民辐射,成为村里名符其实的能人。三是推进了广大农村物质、精神、政治文明建设。通过开展农民职业教育,不仅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科技素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的文化素质。由于广大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使村级班子的民主作风和村民的法制观念、主人翁意识得到明显增强,从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
在总结我国农民职业教育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农民职业教育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与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相比,与农村劳动力有效转移对农民素质的要求相比,我国农民职业教育仍然存在着极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农民职业教育认识不足。部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农民职业技术教育重视不够,尚未真正把农民职业教育提升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重要战略地位,在抓农村、农业工作中,把农民职业教育和农民素质提高工作当作软任务,可有可无、可抓可不抓。在农村、农业政策导向中,重农业生产,轻农民素质提高;重农村工作中的硬件建设,轻软件提升。认识不到位已成为制约我国农民职业教育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
二是农民职业教育的投入严重不足。农民属于弱势群体,农民增收致富关系到我国建设小康目标的全面实现,因此农民的职业教育培训应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但目前各级财政对农民职业教育的投入严重不足。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但教育投资占GNP的份额并无增长,反而呈下降趋势。而农民职业教育的财政支出比例更小,包括扫盲教育、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学校的投资,还不到总的教育投资的10%。有些地方从事农民职业教育的职业学校根本没有财政拨款。
三是农民职业教育无法可依,缺乏法律保障。农民职业教育之所以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最重要的原因是至今没有一部关于农民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缺乏对培训主体、客体、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奖励机制及绩效评估的法律规范。
四是我国农民职业教育的培训体系尚不健全。目前我国的农民职业教育还处于起步阶段,基础薄弱,资源有限。但由于涉及农民职业教育的有农业、科技、教育、劳动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间职能重叠,各自为战,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导致有限的资源不能得到有效的整合和合理的利用。
五是培训条件无法满足农民对教育培训的需求。由于长期投入不足,大多数从事农民职业教育的培训机构条件明显落后,培训场所简陋,师资力量短缺,教学实验条件陈旧,严重影响了培训效果。
六是缺乏科学的农民职业教育绩效评价体系。农民职业教育的影响是长远的,效果反映在多方面。由于缺乏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很难对农民职业教育的效果开展全面科学的评估,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各级领导对农民职业教育的认知、重视以及政府、社会的投入等。
三、建立和完善农民职业教育支撑保障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 构建农民职业教育的法律保障制度。
近几年来,我国政府虽然也非常重视农民职业教育问题,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始终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建议尽快出台《农民职业教育法》,保障农民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权利,明确农民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应的培训承担机构、培训费用的承担机制,规定政府财政预算中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支出比例。真正在法律层面上把农民职业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法制的程序,使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二)建立农民职业教育的投入机制。
要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农民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层次培训投入机制,使农民职业教育进入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轨道,这是农民职业教育培训长期有效开展下去的重要前提。
首先,要强化政府对农民进行职业教育培训的责任,建立财政资金为主导的投入机制。国家应将农民的教育培训列入政府财政支持的范围,纳入财政经常性预算科目,并根据财力的增长情况不断增加对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投入。
其次,要发挥企业、社会团体等对农民开展职业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建立社会资金为补充的投入机制。国家应通过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广泛吸收各种社会资金参与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创新投入形式,如通过信贷和税收优惠,鼓励企业参与对农民的培训;建立各种培训的公益性基金,吸纳企业、社会名人和富人捐款;尝试建立“农民职业教育彩票”等方式,使广大市民参与到支持农民职业教育事业的行列中来。
同时还要鼓励和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地进行职业教育培训的投入。农民是培训的对象,更是直接的受益者,要使他们自觉自愿地投资培训,必须坚持培训与提高农民收入相结合,使农民学以致用,学能致富。
最后要完善培训经费的管理制度。通过建立目标责任制、按市场机制招标确定培训机构、建立培训卡制度、实行经费直补农民等方式,提高教育培训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 健全农民职业教育的组织保障机制。
建立强有力的统筹协调机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工作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也涉及政府的许多部门,需要建立协调机构。负责指导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协调各相关部门的相关工作,防止部门推诿扯皮和培训资源浪费现象;明确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赋予相应的权利和责任,形成统筹协调、分工明确、规范运行的组织领导体系。农业、科技、教育、劳动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密切配合,形成政府统筹、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有效工作机制。
优化培训资源,健全培训机构。针对目前社会培训资源交叉重叠较多、浪费较大的现象,应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进一步整合、优化,提高培训效率和效益,并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因地制宜地建立健全培训机构。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以及乡镇、村培训学校是农民职业教育的重要渠道,要充分发挥它们的重要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种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组织、民间培训机构的作用,形成省、县、镇(乡)上下贯通,又各具当地特色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体系,逐步形成行之有效的农民终身职业教育的培训基地网络。
(四) 建立科学的农民职业教育绩效评估机制。
农民职业教育绩效评价理念的形成,体现了我国农民职业教育战略实施及其拓展过程中的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促进农民职业教育良性发展的必然要求。农民职业教育绩效评价的目的,是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人才。在农民职业教育的绩效评估过程中,既要注重经济效益,更要注重社会效益。
首先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评价指标体系。农民职业教育是一个庞大的复杂系统,涉及因素很多,因此在确定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时,应本着兼顾战略与战术、长期与短期、总目标与分目标、后续与先行的原则,始终以农民职业教育的总体战略目标为方向,综合评价农民职业教育的绩效。其次,要建立科学的农民职业教育评价方法。一套有效的指标体系不会自动发生效力,而是要通过一定的途径和形式来考评。从目前来看,农民职业教育绩效评价要改变过去单纯的自上而下的、封闭式的评价,结合农民满意程度和社会效果等外部评价来确定农民职业教育的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