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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涉及大量有关罚金刑规定的修订,使罚金刑在我国的适用范围和适用率不断扩大。但司法实践中罚金刑却存在“天价罚金”、“罚金空判”等种种现象,原因之一就在于我国对罚金刑数额的现行立法存在缺陷,亟须立法加以修正。因此,完善罚金刑的裁量原则、修正罚金刑数额立法模式的缺陷,是实现罚金刑轻刑性质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