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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教育惩戒是教师在班级管理中的重要部分,但如何合理行使教育惩戒权,让惩戒的缺失与过度保持一种平衡,在顺利推进教师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同时,减轻社会舆论与家长对教师的压力,这具有重要的探索意义。合理行使教育惩戒权,让班级管理工作更好地推进,离不开教师、家长、社会的共同努力。
关键词:班级管理 惩戒权 路径
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重要部分,教师惩戒的缺失或过度,都会给教育工作带来阻力。教师惩戒权的能否合理行使,不仅影响班级管理的效果,影响学校教学质量,还会对学生的身心产生深刻影响。近年来,由于我国教师惩戒权的立法不足,一些学校出现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以及社会的发展带给家长的观念冲击,导致教师处于社会舆论和家长的双重压力之下。因此,要树立教师正确的惩戒观念,改变教师“不愿管”“不敢管”“过度管”的现象,帮助教育惩戒走向正轨。
1 大众对“教师惩戒权”的认识误区
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依法拥有的对学生的失范行为进行处罚,以避免失范行为的再次发生,促进合范行为的产生与巩固的一种权力,是教师的职权之一[1]。教师惩戒是教师在教育管理中依据一定规范,在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制止和消除學生的不当行为,达到帮助学生改正错误的目的。可见,惩戒权是教师这一特定职业合法拥有的权力,是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一种教育方式,惩戒不是惩罚,更不是体罚。只有符合教育目的的惩罚方式,才称之为教育惩戒。因此,我们要反对不符合教育目的的教育方式,而不是盲目反对教师惩戒这一权力。
2 教师在班级管理中行使惩戒权存在的问题
2.1 教师惩戒权的缺失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中西方文明的交流碰撞,很多国人受到西方民主、平等、人权等观念的影响,权利意识不断提高。同时,很多父母对孩子过于溺爱和百般包容,养成了孩子娇惯任性的性格,家长对老师的教育严苛,出现问题就投诉老师。很多原因导致了老师因噎废食,对学生“不敢管”“不能管”“不愿管”,这些现象让老师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
2.2 教师惩戒权的滥用
中小学普遍存在教师滥用惩戒权的现象。近年来,许多媒体不断报道出大中小学教师体罚学生致伤、致残甚至致死的新闻,教师利用多种手段,对学生进行言语上的侮辱和行为上的攻击,严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这种无度的惩戒严重违背了教育的初心,不符合教育的目的,甚至违反了法律,这是教师对教育惩戒权的错误理解,导致了一系列痛心的教育后果。教师滥施惩戒权,一方面导致学生的各种权益得不到尊重和保护,有关侵权事件不断发生;另一方面,它会严重摧残学生的身心健康,无助于学生德、智、体、美、劳任何一个方面的发展[2]。
3 教师在班级管理中行使惩戒权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3.1 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
3.1.1 国家层面
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这是中央文件首次“明确教师惩戒权”。同年11月22日,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明确教师对违规违纪学生应当给予批评,并可以视情况予以适当惩戒[3]。可见之前我国关于明确教师惩戒权的法律规定一直处于空白状态,很多教师权力意识不明确,导致教育惩戒权的混乱使用。只有国家层面的法律规定出现,学校的教育工作才有章可循,教师的教学管理手段才有法可依。
3.1.2 学校层面
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全。完善学校规章制度有利于保障学校各方面工作的顺利推进,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更有利于教师和学生人格的健全。但是,当前我国的各类学校的惩戒制度、监督制度、申诉制度、学生权益的保障制度等相当缺失,有些部门形同虚设,这是教师惩戒权缺失和滥用的重要原因。学校对教师和学生具有直接管理权,若学校制度缺失,师生权责不明,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都会出现问题。
3.2 社会的宣传不到位
近年来,我国信息技术发展突飞猛进,人们利用多媒体来获取和交流信息的途径多样化,且呈现出快速、高效的特点。但是,在关于教师惩戒权的知识普及方面,仍存在很大程度上的空白。一方面,由于国家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少,新闻媒体缺少宣传依据,宣传力度不大;另一方面,多媒体传播消息具有碎片化、延迟性、诱导性等特点,很多消息在传播中被放大或者失真,一些消息的传播来源不明,虚假消息盛行。比如关于教师惩戒学生,很多人错误理解其含义,片面地理解为体罚学生,从而诱导了社会舆论。
3.3 家校缺乏沟通
现代很多家长快节奏生活中缺少对教育的思考,无暇顾及对孩子的管教,对教师的教学行为缺乏了解和体谅。一方面家长在生活和工作压力之下,对孩子学习的事情力不从心,没有与教师及时沟通交流;另一方面教师在学校各项事务的缠绕之下,逐渐磨灭耐心,与众多学生的家长沟通分身乏术。因此,教师和家长缺乏面对面、心与心的沟通,人们的耐心变少,真心变淡,这也使得家长对教师的工作不了解,对教师的教育行为曲解,对教师工作不支持。
3.4 教师自身意识淡薄
教师缺乏应有的权力意识和权利意识。教师要正确理解权力和权利,不可越权,不可失责。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的权利,也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义务。对于缺失教育惩戒权的教师,没有看到自己教师职业的特殊性,这一教育惩戒权是法律赋予的教师合法拥有的权力,同时自己也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的权利,对犯错学生放任自流是渎职行为;对于滥用教育惩戒权的教师,没有履行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尊重学生人格等义务,对学生惩戒无度,滥用职权伤害学生身心健康是败坏师德的行为。教师自身权力意识和权利意识的淡薄,导致了教育惩戒权的缺失和滥用。 4 教师在班级管理中合理行使惩戒权的路径思考
4.1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健全的法律制度是教师行使惩戒权的依据,也是界限,这样既有利于教师在进行教育惩戒时有法可依,也限定了教师权力的边界,能够有效地避免教师无度、过度地滥用惩戒权的现象。
一是需要国家层面对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顶层设计是最关键、最权威、最重要的环节,有了这一环节的支撑,各个学校才会引起重视,从而完善本校规章制度,在教学一线中去落实。从现行法律规范中进行分析,我国教育领域的相关立法已经隐约承认了教师具有惩戒、处分学生的相关权力,但这类规范的表述都是模糊、零散的,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需要制定专门的细则予以补充,以保证教师惩戒权在法治化的轨道中正确运行[4]。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是模糊而零散的,可操作性并不强,需要国家不断补充细则,加强实践中的可行性。法律缺乏现实意义这一问题亟待解决。
二是需要学校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让学校的制度与国家的法律相互补充。学校作为教育教学的直接管理场所,一是应该建立健全教师的权利保障和监督机制,二是应该建立健全学生的权益保障机制和学生守则规范,三是应该营造良好的校风校纪,让校园里教书育人、尊师重道、和睦相处、团结协作、文明守法的现象蔚然成风。这样,制度与道德相结合,德治与法治相补充,内外兼治、刚柔相济,让教师惩戒权在正确的轨道中运行。
4.2 加大社会舆论宣传引导
无论是影响程度还是影响范围,社会舆论都能把出现问题的教师推向更深的泥潭[5]。媒体为博人眼球,往往对事实进行歪曲、夸大的报道,这样不良的信息传播会对大众进行误导,从而把教师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让事实的真相被淹没,让教师的教育信心丧失。因此,要加强社会舆论的正面宣传与引导。一是通过宣传,有利于家长对教师惩戒权正确、全面的认识,消除抵触情绪,学会理解、尊重和支持;二是通过引导,让媒体工作者坚守初心,保持道德底线,做一名合格的新闻人去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引导大众提高辨别信息的能力,在纷繁复杂的信息化社会中,保持理性,学会接收正确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做网络的“键盘侠”。
4.3 加强家校沟通
教师要有时代眼光,在快节奏的信息化社会中捕捉有利于开展工作的机会。比如现代年轻父母增多,受教育程度更高,他们对“家校沟通”问题也会更加配合。教师可以利用快捷的交流渠道,用全新的沟通方式发挥与家访相同的作用。同时,教师要注意讲话的艺术,用说理的方式在教育问题中与家长达成共识,寻求家长对自己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构建家校合力,利用好家庭教育,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成长。
4.4 提高教师素养
教师是教师惩戒权的主体,教师自身应该认识到职业的特殊性,时刻严守职业道德底线,知其可为而为之,知其不可为而避之。教师对学生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在行使惩戒权时要把握好尺度,一切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的,不可偏离教育初心。首先,教师要正确认识自己的惩戒权,教育惩戒不是惩罚,更不是体罚,教师的一切活动要以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為前提。其次,教师要加强自身思想道德素质,拥有一颗健康、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学生,当学生犯错时,要以理服人,不偏爱、不偏激,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教师只有树立正确的教师惩戒观,提高各方面素质,在班级管理中合理行使惩戒权,构建和谐健康的师生关系,才会受到学生和家长的尊重与支持,更好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5 结语
教师惩戒权的合理行使离不开教师、家长、学校与社会各方面的支持,教育从来不是某一个人的任务。我们应该抛开偏见,尽可能去接纳正确且必要的教育方式。同时,发挥教育的合力,让家庭、学校与社会为孩子的成长共同努力。相信在未来,教师惩戒权一定能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教师在正确的轨道合理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公开透明地接受社会的监督,并且在社会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下,大胆地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参考文献:
[1] 陈胜祥.“教师惩戒权”的概念辨析[J].教师教育研究,2005,(01):74-77.
[2] 于云荣.教师惩戒权:应从滥施、缺施走向合理[J].教育探索,2009,(10):79-80.
[3] 陈彬,陈磊,高雪春.教师惩戒权的法律效力、现实意义及其实现路径[J].现代教育管理,2020,(04):103-109.
[4] 李帅,黄颖.教师权威的式微与重塑:从教师惩戒权入法谈起[J].教师教育研究,2020,32(01):27-31+59.
[5] 张宏炜.教育惩戒的实施困境与路径[J].林区教学,2020,(03):112-114.
关键词:班级管理 惩戒权 路径
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重要部分,教师惩戒的缺失或过度,都会给教育工作带来阻力。教师惩戒权的能否合理行使,不仅影响班级管理的效果,影响学校教学质量,还会对学生的身心产生深刻影响。近年来,由于我国教师惩戒权的立法不足,一些学校出现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以及社会的发展带给家长的观念冲击,导致教师处于社会舆论和家长的双重压力之下。因此,要树立教师正确的惩戒观念,改变教师“不愿管”“不敢管”“过度管”的现象,帮助教育惩戒走向正轨。
1 大众对“教师惩戒权”的认识误区
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依法拥有的对学生的失范行为进行处罚,以避免失范行为的再次发生,促进合范行为的产生与巩固的一种权力,是教师的职权之一[1]。教师惩戒是教师在教育管理中依据一定规范,在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制止和消除學生的不当行为,达到帮助学生改正错误的目的。可见,惩戒权是教师这一特定职业合法拥有的权力,是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一种教育方式,惩戒不是惩罚,更不是体罚。只有符合教育目的的惩罚方式,才称之为教育惩戒。因此,我们要反对不符合教育目的的教育方式,而不是盲目反对教师惩戒这一权力。
2 教师在班级管理中行使惩戒权存在的问题
2.1 教师惩戒权的缺失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中西方文明的交流碰撞,很多国人受到西方民主、平等、人权等观念的影响,权利意识不断提高。同时,很多父母对孩子过于溺爱和百般包容,养成了孩子娇惯任性的性格,家长对老师的教育严苛,出现问题就投诉老师。很多原因导致了老师因噎废食,对学生“不敢管”“不能管”“不愿管”,这些现象让老师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
2.2 教师惩戒权的滥用
中小学普遍存在教师滥用惩戒权的现象。近年来,许多媒体不断报道出大中小学教师体罚学生致伤、致残甚至致死的新闻,教师利用多种手段,对学生进行言语上的侮辱和行为上的攻击,严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这种无度的惩戒严重违背了教育的初心,不符合教育的目的,甚至违反了法律,这是教师对教育惩戒权的错误理解,导致了一系列痛心的教育后果。教师滥施惩戒权,一方面导致学生的各种权益得不到尊重和保护,有关侵权事件不断发生;另一方面,它会严重摧残学生的身心健康,无助于学生德、智、体、美、劳任何一个方面的发展[2]。
3 教师在班级管理中行使惩戒权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3.1 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
3.1.1 国家层面
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这是中央文件首次“明确教师惩戒权”。同年11月22日,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明确教师对违规违纪学生应当给予批评,并可以视情况予以适当惩戒[3]。可见之前我国关于明确教师惩戒权的法律规定一直处于空白状态,很多教师权力意识不明确,导致教育惩戒权的混乱使用。只有国家层面的法律规定出现,学校的教育工作才有章可循,教师的教学管理手段才有法可依。
3.1.2 学校层面
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全。完善学校规章制度有利于保障学校各方面工作的顺利推进,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更有利于教师和学生人格的健全。但是,当前我国的各类学校的惩戒制度、监督制度、申诉制度、学生权益的保障制度等相当缺失,有些部门形同虚设,这是教师惩戒权缺失和滥用的重要原因。学校对教师和学生具有直接管理权,若学校制度缺失,师生权责不明,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都会出现问题。
3.2 社会的宣传不到位
近年来,我国信息技术发展突飞猛进,人们利用多媒体来获取和交流信息的途径多样化,且呈现出快速、高效的特点。但是,在关于教师惩戒权的知识普及方面,仍存在很大程度上的空白。一方面,由于国家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少,新闻媒体缺少宣传依据,宣传力度不大;另一方面,多媒体传播消息具有碎片化、延迟性、诱导性等特点,很多消息在传播中被放大或者失真,一些消息的传播来源不明,虚假消息盛行。比如关于教师惩戒学生,很多人错误理解其含义,片面地理解为体罚学生,从而诱导了社会舆论。
3.3 家校缺乏沟通
现代很多家长快节奏生活中缺少对教育的思考,无暇顾及对孩子的管教,对教师的教学行为缺乏了解和体谅。一方面家长在生活和工作压力之下,对孩子学习的事情力不从心,没有与教师及时沟通交流;另一方面教师在学校各项事务的缠绕之下,逐渐磨灭耐心,与众多学生的家长沟通分身乏术。因此,教师和家长缺乏面对面、心与心的沟通,人们的耐心变少,真心变淡,这也使得家长对教师的工作不了解,对教师的教育行为曲解,对教师工作不支持。
3.4 教师自身意识淡薄
教师缺乏应有的权力意识和权利意识。教师要正确理解权力和权利,不可越权,不可失责。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的权利,也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义务。对于缺失教育惩戒权的教师,没有看到自己教师职业的特殊性,这一教育惩戒权是法律赋予的教师合法拥有的权力,同时自己也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的权利,对犯错学生放任自流是渎职行为;对于滥用教育惩戒权的教师,没有履行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尊重学生人格等义务,对学生惩戒无度,滥用职权伤害学生身心健康是败坏师德的行为。教师自身权力意识和权利意识的淡薄,导致了教育惩戒权的缺失和滥用。 4 教师在班级管理中合理行使惩戒权的路径思考
4.1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健全的法律制度是教师行使惩戒权的依据,也是界限,这样既有利于教师在进行教育惩戒时有法可依,也限定了教师权力的边界,能够有效地避免教师无度、过度地滥用惩戒权的现象。
一是需要国家层面对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顶层设计是最关键、最权威、最重要的环节,有了这一环节的支撑,各个学校才会引起重视,从而完善本校规章制度,在教学一线中去落实。从现行法律规范中进行分析,我国教育领域的相关立法已经隐约承认了教师具有惩戒、处分学生的相关权力,但这类规范的表述都是模糊、零散的,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需要制定专门的细则予以补充,以保证教师惩戒权在法治化的轨道中正确运行[4]。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是模糊而零散的,可操作性并不强,需要国家不断补充细则,加强实践中的可行性。法律缺乏现实意义这一问题亟待解决。
二是需要学校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让学校的制度与国家的法律相互补充。学校作为教育教学的直接管理场所,一是应该建立健全教师的权利保障和监督机制,二是应该建立健全学生的权益保障机制和学生守则规范,三是应该营造良好的校风校纪,让校园里教书育人、尊师重道、和睦相处、团结协作、文明守法的现象蔚然成风。这样,制度与道德相结合,德治与法治相补充,内外兼治、刚柔相济,让教师惩戒权在正确的轨道中运行。
4.2 加大社会舆论宣传引导
无论是影响程度还是影响范围,社会舆论都能把出现问题的教师推向更深的泥潭[5]。媒体为博人眼球,往往对事实进行歪曲、夸大的报道,这样不良的信息传播会对大众进行误导,从而把教师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让事实的真相被淹没,让教师的教育信心丧失。因此,要加强社会舆论的正面宣传与引导。一是通过宣传,有利于家长对教师惩戒权正确、全面的认识,消除抵触情绪,学会理解、尊重和支持;二是通过引导,让媒体工作者坚守初心,保持道德底线,做一名合格的新闻人去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引导大众提高辨别信息的能力,在纷繁复杂的信息化社会中,保持理性,学会接收正确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做网络的“键盘侠”。
4.3 加强家校沟通
教师要有时代眼光,在快节奏的信息化社会中捕捉有利于开展工作的机会。比如现代年轻父母增多,受教育程度更高,他们对“家校沟通”问题也会更加配合。教师可以利用快捷的交流渠道,用全新的沟通方式发挥与家访相同的作用。同时,教师要注意讲话的艺术,用说理的方式在教育问题中与家长达成共识,寻求家长对自己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构建家校合力,利用好家庭教育,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成长。
4.4 提高教师素养
教师是教师惩戒权的主体,教师自身应该认识到职业的特殊性,时刻严守职业道德底线,知其可为而为之,知其不可为而避之。教师对学生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在行使惩戒权时要把握好尺度,一切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的,不可偏离教育初心。首先,教师要正确认识自己的惩戒权,教育惩戒不是惩罚,更不是体罚,教师的一切活动要以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為前提。其次,教师要加强自身思想道德素质,拥有一颗健康、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学生,当学生犯错时,要以理服人,不偏爱、不偏激,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教师只有树立正确的教师惩戒观,提高各方面素质,在班级管理中合理行使惩戒权,构建和谐健康的师生关系,才会受到学生和家长的尊重与支持,更好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5 结语
教师惩戒权的合理行使离不开教师、家长、学校与社会各方面的支持,教育从来不是某一个人的任务。我们应该抛开偏见,尽可能去接纳正确且必要的教育方式。同时,发挥教育的合力,让家庭、学校与社会为孩子的成长共同努力。相信在未来,教师惩戒权一定能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教师在正确的轨道合理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公开透明地接受社会的监督,并且在社会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下,大胆地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参考文献:
[1] 陈胜祥.“教师惩戒权”的概念辨析[J].教师教育研究,2005,(01):74-77.
[2] 于云荣.教师惩戒权:应从滥施、缺施走向合理[J].教育探索,2009,(10):79-80.
[3] 陈彬,陈磊,高雪春.教师惩戒权的法律效力、现实意义及其实现路径[J].现代教育管理,2020,(04):103-109.
[4] 李帅,黄颖.教师权威的式微与重塑:从教师惩戒权入法谈起[J].教师教育研究,2020,32(01):27-31+59.
[5] 张宏炜.教育惩戒的实施困境与路径[J].林区教学,2020,(03):11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