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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无直接利益冲突成为现阶段我国社会矛盾的一种新形式,它与我们正努力构建的和谐社会背道而驰,具有极大的破坏性。通过建立理性健康的心理调适机制、畅通完善的利益表达机制、公平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开放顺畅的社会流动机制、廉洁高效的政府责任机制、公共服务的共享保障机制,可以从根本上防范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