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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社会学研究》1995年第2期刊登了《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对劳动条件的评价》一文(以下简称《外》文)。《外》文以职工对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劳动场所安全和劳保福利的“满意程度”来评价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条件。在统计分析“满意度”时,《外》文是这样处理的:“先将满意程度分为5个等级,很满意得2分,满意得1分,一般得0分,不满意得-1分,很不满意得-2分。如果以m_i(i=1,2,3,4,5)表示从很不满意顺序到很满意的得分,则m_i=i—3。我们再以Q_i表示选择某一m_i的人数之百分比,则定义满意度M=sum from i=1 to 5(M_i·Q_i)。实际上,M只是以百分比Q_i为权重的关于m_i的一个加权平均值,我们用它来反映职工对某一劳动条件的满意程度。当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