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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版共同结构规范(CSR-H)对散货船液舱的晃荡强度提出新的要求.文中针对散货船专用压载舱,通过对晃荡载荷的规范计算,并结合实船统计数据对比,探讨了基于CSR-H的晃荡要求对散货船专用压载舱结构设计的影响:开孔率的增加,将增加有效晃荡长度和宽度;实肋板或纵桁数量的增加,将减小有效晃荡长度或宽度;双层底区域内,对于220m以下或压载舱长度等于2个货舱长度的散货船,计算时应根据实际开孔率和肋板数量确定有效晃荡长度,220~250m之间的散货船,在水密舱壁处一般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有效晃荡长度;双层底区域内,无论水密边界或制荡舱壁处,散货船液舱实际有效晃荡宽度都可取为临界横向宽度;一般情况下,对于压载舱长度等于2个货舱长度的情形,双层底肋板上的垂向筋需校核晃荡强度;对于双层底肋板的水平加强筋以及纵桁上削斜的纵向加强筋,通常需加大尺寸;顶边舱区域内,对于170m以下或300m以下且压载舱长度等于2个货舱长度的散货船,计算时应根据实际开孔率以及PSM数量确定有效晃荡长度;顶边舱区域内,实际计算时,有效晃荡宽度可取为顶边舱宽度;顶边舱区域内,对于最小晃荡压力20 klVm2,PSM上的挺筋无论是与面板焊接形式或削斜形式都应控制挺筋的长度,若顶边舱长度等于2个货舱长度(200 m以下)且载重量较小时,挺筋尺寸则需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