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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俗世之事中的一句俗语,“新婚快乐”无疑包含了我们被生活碾压之后所剩无几的明亮与美好。当我们在光鲜亮丽的婚礼上,面对娇嫩的新郎新娘说出这句祝福时,刹那间,我们被庸常生活磨得模糊的面目被耀亮了。那个激动人心的时刻于是成为散落在日子里的钻石与珍珠:发光,价昂,稀有。
但是,包倬偏偏要用一个内在肌理颇为丰繁的故事告诉我们,“新婚”不但不“快乐”,反而是一个令新人及其父母亲朋难堪的仪式,而且很可能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这个仪式于是被悄然转换成了一个显豁的沟壑和断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新婚快乐》的反讽性是毋庸置疑的。
小說通过婚礼司仪庄闻的叙事视角,一方面“见多识广”、“处变不惊”地讲述“婚礼”中的各种意外,比如前任大闹婚礼、新郎得急性阑尾炎、新娘痛经到头晕呕吐,更有临时取消婚礼而没有任何解释的,等等,对此,庄闻淡定地表示,“这没什么,结婚没什么,取消也没什么。”一个单身汉因其职业而对婚姻倒足了胃口;另一方面,小说以细致丰富的笔触描绘了邱忠和末末的婚礼。这看上去只是一次普通的婚礼:庄闻尽职尽责地做足全套礼仪,新人疲惫地强笑着随时可能倒下去,父母长辈小心地陪客赔笑,宾客送上红包和祝福之后,迫不及待地大快朵颐,然后疯狂地闹洞房。一切仿佛都是按照世俗的流程波澜不惊地进行着,等待顺利地抵达婚礼的末端。
当然,如果只是如此,也确乎无法构成故事。这一次,婚礼因一个叫做“老莫”的人而发生了变化,他的身份模糊,行为也相当违逆婚礼的“幸福”逻辑。这里说的“身份”指的是他和新娘末末及其一家子的关系。新娘的母亲称他是“我们的恩人”,新郎的父亲向他敬酒:“我敬你一杯,兄弟。”末末父母向其他亲戚介绍时说,“这是莫叔叔”,“我们的好朋友”。最为诡异的不是这些称谓各异的介绍,而是老莫对待末末的态度。他一再向庄闻表示:“末末结婚,我高兴。”当他看着末末时,“目光柔软得如同万千蜘蛛丝,想要包裹住对方。这目光令末末害怕。”除了想要跳上桌子唱歌被阻拦之外,他一直在角落里安静地呆着仿佛不存在。然而,当末末被宾客们下流的闹洞房节目整得欲哭无泪时,老莫一改在婚礼上的安静沉默,跳起来大骂闹洞房者,他“握紧了拳头”,“目露凶光”,提前终结了这个无聊和无耻的婚礼环节。老莫对庄闻一再发出的邀请“你有空来家坐坐”,“最好是带着末末一起来”,在庄闻看来可笑又无理,在老莫那儿却是一个庄严的邀约和念想。在他离开时,他执意要将老伴留下的玉镯子戴在末末手上。他表示自己等待这一天已经二十四年了,这刚好是末末的年龄。
“想说的太多了,三天三夜说不完,”他说,“但有些话,死也不能说。”
这句话既揭开了一些秘密,又严丝合缝地盖上了这个秘密,将一个在“同”中显示出“不同”的婚礼就此作了一个了结,但它延宕出来的复杂气息并未收束,“莫”与“末”的同音也难免令人遐想联翩。作者通过老莫的动与静,老莫的苦与乐,老莫的笑容与愁容,老莫的牵念与告别,千丝万缕地勾连起了一个充满悬念的故事和耐人寻味的人物渊源。不得不说,由于小说有着克制的叙事、精巧的设计和步步紧扣的情节,这个“悬念”编织得极为成功,这也是小说能够在极短篇幅内达到强烈戏剧性效果的重要原因。
不过,我以为,“悬念”并非作者要表达的终极目标,戏剧性也并非其追求的美学风格。老莫是一个农民,一个鳏夫,一个有三个成年女儿的父亲,一个在婚礼上状况迭出的神秘亲戚,与漂亮的都市相比,他从穿着、身份到举止、言行都如此寒酸、局促、狼狈、不体面。然而,在老莫的言行举止里,流露出来的是超过悬念和秘密本身的如许深情。这份不知因何而起、也永远不会终结的深情挽救了他,将他从婚礼宾客的普通面容中“打捞”出来,使之具有了极高的辨识度和动人的光芒。
这“深情”恰与庄闻在职业生涯里阅人无数已然习惯的“薄情”形成鲜明对照,也对庄闻和洛丽之间逢场作戏的都市男女相处模式构成了深刻的嘲讽和消解。在老莫的深情和庄重面前,那些油滑虚假的情感逻辑、寡淡无味的人际关系、不堪入目的婚礼环节,都显出了其丑陋、粗鄙和可笑。我想,这里面有着包倬自己的价值判断,他以戏剧性和反讽性的方式对都市情感状况进行了隐在的批判,与此同时,他也传递出了一份深挚的情意,一份诚恳的追溯。这种反向的双重姿态,恰同老莫的动与静,为小说带来了复调的抒情与叙事格局。
曹霞,著名文学评论家,现居天津。
但是,包倬偏偏要用一个内在肌理颇为丰繁的故事告诉我们,“新婚”不但不“快乐”,反而是一个令新人及其父母亲朋难堪的仪式,而且很可能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这个仪式于是被悄然转换成了一个显豁的沟壑和断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新婚快乐》的反讽性是毋庸置疑的。
小說通过婚礼司仪庄闻的叙事视角,一方面“见多识广”、“处变不惊”地讲述“婚礼”中的各种意外,比如前任大闹婚礼、新郎得急性阑尾炎、新娘痛经到头晕呕吐,更有临时取消婚礼而没有任何解释的,等等,对此,庄闻淡定地表示,“这没什么,结婚没什么,取消也没什么。”一个单身汉因其职业而对婚姻倒足了胃口;另一方面,小说以细致丰富的笔触描绘了邱忠和末末的婚礼。这看上去只是一次普通的婚礼:庄闻尽职尽责地做足全套礼仪,新人疲惫地强笑着随时可能倒下去,父母长辈小心地陪客赔笑,宾客送上红包和祝福之后,迫不及待地大快朵颐,然后疯狂地闹洞房。一切仿佛都是按照世俗的流程波澜不惊地进行着,等待顺利地抵达婚礼的末端。
当然,如果只是如此,也确乎无法构成故事。这一次,婚礼因一个叫做“老莫”的人而发生了变化,他的身份模糊,行为也相当违逆婚礼的“幸福”逻辑。这里说的“身份”指的是他和新娘末末及其一家子的关系。新娘的母亲称他是“我们的恩人”,新郎的父亲向他敬酒:“我敬你一杯,兄弟。”末末父母向其他亲戚介绍时说,“这是莫叔叔”,“我们的好朋友”。最为诡异的不是这些称谓各异的介绍,而是老莫对待末末的态度。他一再向庄闻表示:“末末结婚,我高兴。”当他看着末末时,“目光柔软得如同万千蜘蛛丝,想要包裹住对方。这目光令末末害怕。”除了想要跳上桌子唱歌被阻拦之外,他一直在角落里安静地呆着仿佛不存在。然而,当末末被宾客们下流的闹洞房节目整得欲哭无泪时,老莫一改在婚礼上的安静沉默,跳起来大骂闹洞房者,他“握紧了拳头”,“目露凶光”,提前终结了这个无聊和无耻的婚礼环节。老莫对庄闻一再发出的邀请“你有空来家坐坐”,“最好是带着末末一起来”,在庄闻看来可笑又无理,在老莫那儿却是一个庄严的邀约和念想。在他离开时,他执意要将老伴留下的玉镯子戴在末末手上。他表示自己等待这一天已经二十四年了,这刚好是末末的年龄。
“想说的太多了,三天三夜说不完,”他说,“但有些话,死也不能说。”
这句话既揭开了一些秘密,又严丝合缝地盖上了这个秘密,将一个在“同”中显示出“不同”的婚礼就此作了一个了结,但它延宕出来的复杂气息并未收束,“莫”与“末”的同音也难免令人遐想联翩。作者通过老莫的动与静,老莫的苦与乐,老莫的笑容与愁容,老莫的牵念与告别,千丝万缕地勾连起了一个充满悬念的故事和耐人寻味的人物渊源。不得不说,由于小说有着克制的叙事、精巧的设计和步步紧扣的情节,这个“悬念”编织得极为成功,这也是小说能够在极短篇幅内达到强烈戏剧性效果的重要原因。
不过,我以为,“悬念”并非作者要表达的终极目标,戏剧性也并非其追求的美学风格。老莫是一个农民,一个鳏夫,一个有三个成年女儿的父亲,一个在婚礼上状况迭出的神秘亲戚,与漂亮的都市相比,他从穿着、身份到举止、言行都如此寒酸、局促、狼狈、不体面。然而,在老莫的言行举止里,流露出来的是超过悬念和秘密本身的如许深情。这份不知因何而起、也永远不会终结的深情挽救了他,将他从婚礼宾客的普通面容中“打捞”出来,使之具有了极高的辨识度和动人的光芒。
这“深情”恰与庄闻在职业生涯里阅人无数已然习惯的“薄情”形成鲜明对照,也对庄闻和洛丽之间逢场作戏的都市男女相处模式构成了深刻的嘲讽和消解。在老莫的深情和庄重面前,那些油滑虚假的情感逻辑、寡淡无味的人际关系、不堪入目的婚礼环节,都显出了其丑陋、粗鄙和可笑。我想,这里面有着包倬自己的价值判断,他以戏剧性和反讽性的方式对都市情感状况进行了隐在的批判,与此同时,他也传递出了一份深挚的情意,一份诚恳的追溯。这种反向的双重姿态,恰同老莫的动与静,为小说带来了复调的抒情与叙事格局。
曹霞,著名文学评论家,现居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