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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摆在突出位置。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认识,明确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任务和政策措施,明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基本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为子孙后代留下蓝天绿地、碧水青山。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几个方面,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建立人与环境良性互动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全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首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在资源环境方面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据资料显示,我国的能源消耗总量已位居世界第二,消耗每吨标准煤实现的GDP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30%,重要资源的产出效率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资源的严重浪费和能源的高消耗、低效率,同时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人与自然的矛盾从未像今天这样突出,资源环境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其次,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必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环境中生产和生活。第三,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人与自然保持和谐,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资源需要和老百姓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妥善化解资源环境问题带来的社会矛盾,以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促进社会和谐。同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也是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解决好中国的资源环境和发展问题,既符合中国自身利益,是十三亿人民的福利所在;也符合全人类的共同利益,是对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贡献。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按照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努力推进资源节约。关键是抓好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降低资源消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二是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关键是要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扭转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状况。三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要按照成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进行产业发展规划和产品生产设计,实现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良性循环。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和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统筹考虑,分类实施,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加以推进。一是加速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要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依靠科技进步,逐步形成“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方式。二是加快形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产业结构。要由主要依靠工业带动经济增长向工业、服务业和农业共同带动经济增长转变,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和环保产业。三是努力构建节约型、环保型的公共设施发展模式和消费模式。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推广应用新型建筑材料,发展城市集中供热。合理布局,逐步建立便捷、通畅、节能、安全的交通运输体系。要在全社会提倡节俭、文明、适度、合理的消费理念,逐步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模式。四是积极创新促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机制和政策。加快建立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适用市场机制推进污染治理。健全有利于环保的价格、税收、信贷等政策体系,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五是加强资源环境法规标准建设和监督管理。加快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法规标准体系,加大环境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六是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和全民资源环境意识。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强资源环境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带头建设节约型政府,在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中起表率示范作用。深入开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宣传教育,引导公民自觉选择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几个方面,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建立人与环境良性互动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全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首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在资源环境方面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据资料显示,我国的能源消耗总量已位居世界第二,消耗每吨标准煤实现的GDP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30%,重要资源的产出效率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资源的严重浪费和能源的高消耗、低效率,同时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人与自然的矛盾从未像今天这样突出,资源环境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其次,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必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环境中生产和生活。第三,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人与自然保持和谐,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资源需要和老百姓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妥善化解资源环境问题带来的社会矛盾,以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促进社会和谐。同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也是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解决好中国的资源环境和发展问题,既符合中国自身利益,是十三亿人民的福利所在;也符合全人类的共同利益,是对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贡献。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按照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努力推进资源节约。关键是抓好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降低资源消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二是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关键是要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扭转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状况。三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要按照成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进行产业发展规划和产品生产设计,实现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良性循环。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和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统筹考虑,分类实施,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加以推进。一是加速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要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依靠科技进步,逐步形成“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方式。二是加快形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产业结构。要由主要依靠工业带动经济增长向工业、服务业和农业共同带动经济增长转变,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和环保产业。三是努力构建节约型、环保型的公共设施发展模式和消费模式。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推广应用新型建筑材料,发展城市集中供热。合理布局,逐步建立便捷、通畅、节能、安全的交通运输体系。要在全社会提倡节俭、文明、适度、合理的消费理念,逐步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模式。四是积极创新促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机制和政策。加快建立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适用市场机制推进污染治理。健全有利于环保的价格、税收、信贷等政策体系,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五是加强资源环境法规标准建设和监督管理。加快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法规标准体系,加大环境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六是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和全民资源环境意识。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强资源环境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带头建设节约型政府,在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中起表率示范作用。深入开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宣传教育,引导公民自觉选择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