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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股权代持,就是因各种原因,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担任股东,于是委托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组织出面代替自己出任公司股东,代为持有公司股权。股权代持,通常由实际出资人与代持人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名义股东不得管理公司,不得将股权转让给第三人,不得拥有股东的权利义务及责任。股权代持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1)出资人身份不适合做股东;(2)规避法律的某些强制性规定;(3)实际投资者人数多于法律规定的数量;(4)同业竞争、竞业禁止问题。